“陽光環評”持續推進 環保部再松手環評審批權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不久前提出,要啟動環評法的修改工作,希望環評法的修改能夠列入人大的工作計劃。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日前也表示:“環保部正在研究對環評制度的改革和對環評法的修改。”
對于中央巡視組反饋的環評腐敗現象,陳吉寧表示,要堅決查處一批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的環評違法行為,要把違法企業納入誠信“黑名單”,把情節惡劣的企業移交司法。徹底解決環評“紅頂中介”問題,決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
繼2013年11月下放25項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后,環保部再次做出調整。
3月19日,國家環保部表示,對審批建設項目目錄進行了調整,即火電站、熱電站、煉鐵煉鋼、有色冶煉、國家高速公路、汽車、大型主題公園等項目須由省級環保部門審批;省級環保部門對《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以外的項目審批權限應作出及時調整,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據悉,此次調整是根據國務院《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綜合考慮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進行的。
環保部環評司司長程立峰表示,放權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推卸責任。配合這次環評審批權限調整,環保部將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確保地方環保部門能夠接得住、管得好。他還表示,一方面強化戰略環評的指導性和性,提高規劃環評的有效性和執行力。另一方面,強化監督檢查,對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等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加強各級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現場監督檢查,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程立峰提議,實現“區域管住線(紅線),行業管住量(總量)”。此外,各級環保部門將進一步推進“陽光環評”,建立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將環評各環節、各領域、各單位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減少和下放微觀審批事項有利于將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法規制度建設、戰略規劃環評、強化執法監督等方面,使環評“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制度作用得到切實有效發揮。
環保部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進一步推進“陽光環評”。建立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將環評各環節、各領域、各單位的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把環保部門、地方政府、企業、環評機構和從業人員行為均置于陽光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今年將修訂,對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等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