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 全省統一限行尾號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統一限行尾號
預案對Ⅱ級、Ⅰ級響應措施中車輛限行數量和方式提出了統一要求。
出現300<AQI(空氣質量指數)<500,且連續3日及以上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重污染天氣,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特種車輛外,設區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全天或白天延時禁止貨運車輛、拖拉機通行。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周一至周五可按照“限內不限外”的原則,輪換限行車牌尾號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的機動車,限制主城區20%的機動車通行,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工業企業低減排30%。
出現或將出現AQI達到500,且1日及以上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重污染天氣,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設區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實行非營運客車單雙號通行,單號單日通行,雙號雙日通行。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全天或白天延時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工業企業低減排30%。
在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有關車輛限行措施中,軍隊、警務、環境執法、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民生保障、環衛作業車輛和單位通勤車、公交車、出租車、非本市車輛(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實施限行)除外,有關限速行駛措施適用于上述車輛。在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城區周邊進口警力部署,設置限行提示標志,提示、勸返限行車輛;在城區內通過電子警察和現場檢查,嚴格依法處罰違反限行規定的機動車;對本地車輛在受限時間內駛入城區的,按照駛入勸導告知停駛、二次核查確認駛出、三次依法處罰的方式嚴格管理。對個人、家庭兩部以上車屬同組限行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為其中一部車辦理號牌變更服務。
采暖期每日進行會商
據秦皇島市交警支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行動將全省統一指揮,目前已成立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全省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應急響應、檢查評估等工作。指揮長由河北省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省長擔任,省有關部門為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環境保護廳,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廳長兼任副主任。按照污染控制分區秦皇島市為區域三(北部),同時預案詳細規定了預警層級和等級、應急響應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同時據該工作人員介紹,預警一旦啟動,將在全省統一實行尾號限行,各城市統一執行,具體限行措施為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5以內號牌以星期日期為準,星期幾就限行尾號幾的車輛,5以上號牌為星期日期加上5的得數,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即星期一尾號1、6的車輛限行,星期二尾號2、7的車輛限行,星期三尾號3、8的車輛限行,星期四尾號4、9的車輛限行,星期五尾號5、0的車輛限行。
預警信息提前1至2日發布,藍色預警可自動解除
通知明確,根據重污染天氣區域分布以及城市地理位置關系,將全省劃分為三個預警區域:區域一(中南部)包括石家莊(含辛集)、保定(含定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區域二(中東部)包括唐山、廊坊、滄州市,區域三(北部)包括承德、張家口、秦皇島市。
按照污染控制分區和污染范圍,預警分為三個層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城市預警、區域預警、全省預警。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預警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城市預警分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區域預警分為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全省預警分為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城市預警解除信息由各設區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發布。區域預警解除信息由接到區域預警解除通知的設區市組織發布。全省預警解除信息經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后發布。藍色預警可自動解除。
預警信息提前1至2日發布。若提前1日預測到重污染天氣,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按照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若未能提前發布預警信息,出現重污染天氣時,通過實時會商,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發布預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