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雞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寶雞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30日
寶雞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扭轉我市優良天數同比減少和空氣質量指數等不降反升的不良局面,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陜西省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寶雞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優良天數達到111天及以上,PM2.5濃度控制在37.5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各縣區優良天數、PM2.5濃度控制目標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指標見附件1。第二階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具體控制目標另行下達。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優化產業結構
1.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嚴禁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建設。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煤化工產能,嚴禁新增化工園區。加快陜西社會水泥有限責任公司1條2500噸/日熟料生產線置換項目推進。(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分別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持續優化能源結構
2.加強煤炭消費總量控制。2022年全市規上工業非電力用煤量控制在460萬噸以內。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不斷擴大工業生產和農村生產生活電力、天然氣、地熱替代規模,到2022年底,力爭天然氣消費7億立方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加強重點涉煤企業管控。最大限度消納非煤電力,最大限度減少燃煤發電,熱電企業嚴格落實以熱定電,禁止超負荷發電。火力發電企業要提前安排運煤、儲煤工作,火電、煤炭企業采用公路運輸的,優先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和新能源汽車進行運輸,其中具備鐵路專用線的,鐵路、封閉廊道、新能源汽車等清潔運輸比例力爭不低于80%。加強煤炭生產、火電、供熱、水泥、焦化等單位煤炭質量監督檢查。采暖季期間,每月組織開展1次專項監督抽查,煤質抽檢覆蓋率不低于90%。(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大力推進清潔取暖。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著力整合供熱資源,加快供熱區域熱網互聯互通,充分釋放燃煤電廠、工業余熱等供熱能力,發展長輸供熱項目。建立長效管控機制,持續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取暖和平原地區散煤清零成效。深入實施農村電網提升改造工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建立以天然氣、電、生物質能、太陽能、氫能、地熱能等多能互補為支撐的清潔用能保障體系,推動可再生能源與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新基建、新技術等深度融合,支持屋頂分布式光伏和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完成陳倉區陽平鎮公共建筑多能互補清潔低碳示范項目、扶風縣科技工業園多功能互補智慧微能項目、麟游縣萬家城村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全面鞏固散煤治理成果。10月底前,各縣區應完成高污染禁燃區調整,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且穩定運行的地區納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進行管理,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居民清潔能源用得好、用得起、用得穩。健全潔凈煤供應體系,重點做好山區供應保障。轄區政府要落實好網格化監管責任,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宣傳力度,建立秸稈、柴薪等農業廢棄物統一撿拾、收集、運輸、處理的閉環處理處置體系。加強對散煤、生物質復燒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行為,確保清潔取暖散煤替代工作取得實效。加快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進一步加大農業大棚等農業生產加工領域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鞏固力度。完成太白縣農業大棚等2臺烘干爐清潔能源替代。(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6.強化鍋爐綜合整治成效。持續鞏固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拆改成效,在清潔能源保障的前提下,發現一臺,拆改一臺。禁止新增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開展鍋爐污染物達標情況專項檢查,持續強化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和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成果。完成寶雞科達特種紙業有限責任公司45蒸噸/時燃煤鍋爐SCR脫硝項目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深入實施工業企業綜合整治
7.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動態鞏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強化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持續推進重點涉氣固定污染源治理。推動水泥、焦化行業實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基本完成寶雞市眾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4500噸/日水泥熟料線深度治理項目、寶雞眾喜鳳凰山水泥有限公司SCR脫硝技術改造項目、千陽縣海螺水泥有限公司SCR脫硝技術改造項目,實現水泥窯超低排放,力爭年內創建成為A級績效企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8.強化無組織排放綜合治理。嚴格控制陶瓷等重點行業企業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提高廢氣收集率。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陶瓷行業無組織排放綜合治理,完成陜西東嶺冶煉有限公司儲煤場密封煤棚建設和陜西圣龍紙業有限公司煤棚技改工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9.加大工業爐窯綜合整治。開展工業爐窯“回頭看”,從爐窯淘汰、清潔能源替代、深度治理、無組織管控、在線安裝等5個方面推進爐窯環保升級改造,實行清單化管理,實現淘汰類工業爐窯動態清零。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沖天爐、玻璃熔窯、以煤和煤矸石為燃料的磚瓦燒結窯、耐火材料焙燒窯(電窯除外)、炭素焙(煅)燒爐(窯)、石灰窯、鐵合金礦熱爐和精煉爐等,應按要求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燒結類磚瓦企業基本完成深度治理。完成千陽縣德盛坊瓷業有限公司等8戶陶瓷、岐山縣陜西天璽鈣業有限公司等5戶石灰企業脫硫自動加藥改造任務。完成岐山縣陜西漢基新墻體制造有限公司和岐山縣漢基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燒結類磚瓦企業除塵改造項目。淘汰鳳縣宏建建材有限公司磚瓦輪窯1座。(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
10.堅決打好揮發性有機物突出問題排查整治“收官戰”。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問題“回頭看”,重點對涉VOCs企業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低效處理設施等關鍵環節進行排查整治。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完成陜西長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陜西東嶺冶煉有限公司、陜西寶新藥業有限公司3家企業LDAR抽測和檢查,推進陜西長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區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項目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1.系統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源頭替代排查整治。工業涂裝企業應當按照《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的限量值要求,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未做規定的,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應符合《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24409-2020)、《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值》(GB309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值》(GB18581-2020)等相關國家標準中非溶劑型涂料的要求。工業涂裝企業經充分論證,確因生產工藝需要必須采用溶劑型涂料的,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中溶劑型涂料的限制要求。加強涉VOCs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對生產、銷售企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開展抽測。(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2.加大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化工、涂料、油墨、膠粘劑、家具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提升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廢氣收集率、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確保穩定達標排放。2022年12底前完成寶雞好貓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十色凹版印刷、陜西法士特汽車傳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鑄造分公司、漢德車橋新廠區涂裝工序、陜西保利華英包裝有限公司、眉縣興洲熱能有限公司有機廢氣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五)全力推動運輸結構優化保障
13.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加強重型貨車常態化路檢路查,開展重型貨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戶檢查。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與維護(I/M)制度,對超標排放汽車實施閉環管理。開展機動車排放檢測機構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行為,規范檢驗檢測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分別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4.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持續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車和燃氣汽車淘汰工作,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80輛。推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推動國四柴油汽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汽車淘汰更新。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和銷毀。(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5.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大力推進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出租車、網約車、公務用車、輕型環衛車輛等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推動交通樞紐、批發市場、快遞轉運中心、物流園區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22年新增新能源出租車500輛、新能源郵政快遞車輛81輛、快件配送電動三輪車1975輛。(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6.從嚴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區域管理,市域范圍禁止不符合《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Ⅲ類限值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杜絕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加大建設施工、工礦企業、市政交通、物流園區、鐵路貨場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狀況監督檢查,對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排放抽測不少于3次。積極推進火電、煤炭、焦化、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7.大力優化重點企業運輸結構。推動年貨運量100萬噸以上的焦化、水泥、建材、有色等重點行業企業,在采暖季期間大宗物料、產品和其他原輔材料應采用鐵路、封閉廊道、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或新能源汽車運輸。預測有重污染天氣發生時,相關企業應提前合理安排運輸計劃,實施錯峰運輸,最大限度降低應急響應期間運輸污染疊加影響。(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別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8.推動物流園區優化運輸結構。強化物流園區清潔運輸管理,推動年貨物吞吐量10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在采暖季采用鐵路、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和新能源汽車運輸大宗貨物比例達到70%左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9.系統推進門禁系統建設。以水泥、機械加工、建材制造、電力熱力生產等行業企業為重點,持續推進重點用車企業門禁系統建設。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實現動態管理,倒逼重點用車企業更新、選用清潔運輸車輛。完成陜西漢德車橋有限公司、陜西太白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士特伊頓(寶雞)輕型變速器有限責任公司3戶用車企業門禁系統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強化成品油運銷管理。深入開展黑加油站點聯合治理攻堅,開展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專項行動。強化成品油質量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存儲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燃油行為。開展儲油庫、加油站汽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專項檢查,實現年度全覆蓋。(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六)大力開展揚塵綜合整治
21.嚴格降塵量考核。實行降塵量月度監測排名制度,各縣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7.5噸/月·平方公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2.強化施工揚塵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施工揚塵防治體系。施工工地全面做到建筑施工揚塵管控“6個100%”。嚴格落實工地揚塵治理排名制度,對持續排名靠后的嚴肅曝光,依法查處。強化渣土運輸管理,依法從嚴查處無證運輸、冒尖運輸、不按規定路線和時間運輸、帶泥上路、沿街拋灑等行為。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所有工地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停止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運輸作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分別牽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政府房屋征收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3.加強揚塵精細化管控。對全市道路揚塵污染進行全面梳理,建立負面清單,10月底前完成集中提升整治。加大城市主次道路、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和吸塵式機械化濕法清掃保潔力度。確保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濕式清掃率達到86%以上,縣城建成區達到69%以上。對城市公共區域、長期未開發的建設裸地,以及廢舊廠區、物流園、大型停車場等進行排查建檔,采取綠化、硬化等措施及時整治揚塵。城市建成區、城鄉結合部等區域易產生揚塵物料,堆放應采取苫蓋等有效抑塵措施。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七)強化面源污染綜合治理
24.強化露天焚燒管控。各縣區政府和鎮街要強化秸稈禁燒屬地責任,全面落實各級網格化監管職責,圍繞秸稈禁燒工作,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開展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重點區域專項管控。充分發揮露天焚燒視頻監控系統作用,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加強秸稈焚燒、燒荒燒垃圾等露天焚燒問題監督管理,確保露天焚燒火情“發生即發現,發現即處置”。建立農作物秸稈“五料化”綜合利用體系,使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5.嚴控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加大煙花爆竹源頭管控,平原縣區應及時調整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范圍,提倡平原縣區全域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強化煙花爆竹運輸、銷售、燃放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違規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市公安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6.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應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穩定達標運行和定期維護,穩步推動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運行狀態監控。加大油煙超標排放、違法露天燒烤等行為的執法力度。(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7.深入強化大氣熱點區域系統整治。各縣區要強化大氣熱點預警網格日常監督巡查力度和頻次,對生態環境部預警的熱點網格以及異常、高值出現頻次高的空氣質量監測站點采取VOCs、PM2.5溯源、道路積塵負荷走航監測等方式,全面查清污染原因,強化重點監管,開展系統整治。陳倉區、高新區要對今年以來生態環境部預警次數較多的S1563538、S1563539兩個熱點網格深入實地進行調查,查準查實存在的涉氣問題,舉一反三實施整改,10月底前整改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八)積極實施重污染天氣應對
28.加強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進一步強化汾渭平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決策應急響應,依法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采取應急減排措施。積極開展中輕度污染天氣應對,推動區域聯控、部門聯動,提升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9.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堅持底線思維應對,強化“一市一策”專家組和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會商研判,穩步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準確率,及時發布重污染預警信息,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突出重點精準減排、分級差異管控,確保“削峰降頻”。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按照部省要求,及時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0.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升級行動。按照“沖 A、增 B、減 C、清 D”思路,梯次推進全市26個重點行業企業治污設施升級,組織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績效升級,力爭B級及以上績效(含引領性)水平企業創建達到去年1.5倍。嚴控保障類企業和保障類工程數量,切實編制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重污染響應期間,減少對績效等級高的企業執法頻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3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秋冬季攻堅工作專班,把秋冬季攻堅行動作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重污染消除攻堅戰的關鍵舉措,堅持正確處理經濟與環保、發展與監管的關系,服務“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大局,要借鑒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成功經驗,避免出現不擔當作為、放松監管要求等問題。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堅決防止“一刀切”,不得采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簡單粗暴措施。
32.夯實任務責任。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轄區工作方案,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任務逐級逐部門細化分解,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強力推進攻堅任務完成。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原則,領導干部落實“一崗雙責”,各盡其責、履職盡責,指導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
33.健全調度督導機制。市秋冬季攻堅工作專班實施“每日跟蹤研判、按周分析回顧、逐月通報點評”,各縣區自9月起,每月15日、30日各報送一次工作進展。對空氣質量明顯惡化、目標任務進展滯后的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綜合運用通報排名、預警、提醒、公開約談等措施,督促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
34.提升監測預警能力。開展秋冬季顆粒物等專項走航監測,對重點區域開展巡航溯源,精準查找污染源。定期通報問題突出、異常值較多的國控站、省控站和鄉鎮站,強化自動監測等運維保障。
35.開展交叉執法檢查。綜合運用在線監測、用電工況監測、紅外檢測、走航監測、現場檢查等多種手段,依托現有便攜式監測等儀器,對火電、供熱等重點行業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重點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違法行為,對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加強監管。對違法情節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36.強化督導檢查。對空氣質量問題突出的縣區、鄉鎮進行下沉督導。督導工作以督政為主,兼顧督企,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查閱資料、明查暗訪、交辦督辦等方式,對各責任單位履職情況及大氣污染突出問題開展督導檢查。對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的,視情開展專項督查。
37.加大宣傳引導。梳理總結秋冬季攻堅正面工作亮點、先進典型與負面突出問題、典型案例。完善有獎舉報制度,鼓勵企業員工、群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強化公眾監督。
附件:1.2022年秋冬季各縣區空氣質量控制指標
2.寶雞市2022-2023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措施任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