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土司不僅是面包,還是環保部一個部門的簡稱。
2016年3月3日上午,一張“水、氣、土三司成立暨干部任職宣布大會”的照片和司長名單在網上傳開。下午,環保部發布消息,稱在2015年2月,中央有關部門批復同意環保部機構編制作部分調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以下分別簡稱污防司、總量司),設置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
這是年初環保部宣布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之后,再次對自身管理體系動大手術。
來自媒體的報道消息稱,三司設立后,因“暫不提拔”的考慮,除大氣司司長由現任總量司司長劉炳江擔任外,水司和土司暫由兩位副司長主持工作。三司中氣司的編制多,并按照空氣污染來源進一步細分,如管理機動車的移動源、秸稈焚燒的面源和企業排放的固定源等,噪聲也將屬于氣司。
關于更具體的設置,環保部通報稱,由于機構調整涉及面廣,內部職能、運行機制的建立和人員配備完全到位尚需要一個過程,待整個工作完成后再向媒體發布。
相較于外界的熱切關注,在環保部門內部,新三司好似水到渠成,是一種回歸,而非新聞。
“對癥下藥”三大戰役
不難想象,“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環境管理模式將發生重大轉變。
據環保部介紹,去年2月,中央有關部門批復同意環保部機構編制作部分調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設置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王滿傳分析稱,新設“水氣土”三個環境管理司,有利于加強力量,“對癥下藥”,整合有限資源。其次,從機構名稱的變化看,環境政策正在從污染物控制轉向更加注重改善環境質量和提升綜合治理能力。
王滿傳進而表示,一般而言,部委機構調整后,省一級單位會隨之調整對口單位。但是到了地方的市縣一級,由于各地實際情況的不同,安排可能會更具靈活性。
國務院2013年9月頒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氣十條”)明確要求,完善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去年頒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水十條”)也要求,“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強化環境質量目標管理”。
而在2016年1月11日召開的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就稱:“我部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和環境監察體制改革方案得到中央編辦批復。正在研究起草部機關‘三定’修訂草案和環境監察體制設置。”
對于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如今終于宣告成立,環保部表示,這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舉措。有環保專家表示,“水氣土”三個環境管理司的成立,是環保部機構改革走出的堅實一步,有利于更好統領和加大環境治理力度,精細化打好“水氣土”污染防治“三大戰役”。
水污染防治一馬當先
無獨有偶的是,環保部集權改革再現實質性進展。來自環保部日前的公開消息稱,根據新調整的政策,由于環保部重新設置了大氣、水、土三司,因此有環保部牽頭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具體工作中,一些責任司處發生改變。在這一調整過程中,部分原本分散在各部門的職權開始逐漸集中到了環保部手里。
據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環保部日前印發了《環境保護部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修訂稿)》,根據《關于調整機關部分司局“三定”方案的通知》,對《環境保護部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進行了相應調整。在環保部重新調整了部門及相關職責后,《方案》也對環保部門負責的相關工作也進行了調整。
誠如落實《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工作的責任司處由總量司綜合處和水總量處更改為水司水固定源處;原本由總量司統計處、水總量處負責的指導開展市、縣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前期調研,完成市、縣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等工作現在變更為由水司地表水處負責。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作調整的過程中,新“三司”制度也讓環保部一定程度上集中了原本分散在各相關部門中的權力。比如原本由生態司農環辦負責的配合農業部制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準規范提出環保要求等工作現由環保部水司農村處專門負責。
環保部將啟機構改革
“原來是業務條線管理設置,現在是業務板塊管理設置。”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院長張益認為水、氣、土三司成立后,將提高防治效率,特別是能更好的對接“大氣十條”“水十條”和“土十條”。
事實上,原先環保部并未按照水、氣、土等污染物的介質來劃分司局級機構設置,而將污染物防治業務統一劃歸到污染防治司。近十年來,污染物總量減排成為環保工作的主“抓手”,于是2008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從污染防治司獨立出來。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的撤銷耐人尋味。
一位不愿具名的環保專家指出,這反映出環保部治理理念由“環境總量控制”向“環境質量改善”的轉變,更加關切老百姓關注的霧霾、黑臭水體等突出問題。
實際上從污染物總量減排來看,我國四項主要污染物,COD、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都按時完成;但是老百姓卻感受不到環境質量變好。對此,“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
“環境質量改善是目的,總量控制只是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手段之一。二者是全面與局部的關系、目的和手段的關系、紅線和底線的關系。”在2016年1月份舉行的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陳吉寧指出,隨著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和環境質量的逐步改善,總量減排就不是主要手段之一,將逐步弱化。
除了新設立三個司機關外,環評機構與環保部門的脫鉤也是陳吉寧上任后的一項重要機構改革舉措。“2015年在‘兩會’上我也做過承諾,2015年底環境保護部直屬的8家環評機構完成脫鉤。我講的脫鉤是徹徹底底的脫鉤,人、財、物全部脫離,是制度上徹徹底底的脫鉤。”2月1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媒體見面會,環陳吉寧對中外記者講。
上述不愿具名的環保專家預計,近一兩年內,環保部的機構改革舉措將相繼落地。
(本文綜合南方周末、財經、北京商報、騰訊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