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土十條”孤掌難鳴 土壤保護立法再添引擎
由于土壤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屢禁不止,近期,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密集出臺相關文件,加大防治和懲處力度。
加快土壤保護立法進度
有媒體報道被稱為“土十條”的《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已由環保部提交至國務院進行審核,預計今年年內或明年初將會出臺,社會各界期待甚高。
在日前環保部宣傳教育中心舉辦的政策對話會上,環保部政策法規司法規處副處長李靜云透露,在“土十條”中,將學習和借鑒美國超級基金法的經驗;環境保護部原核安全總工程師楊朝飛表示,土壤污染防治不僅要建立嚴格的環境責任追究制度,也要建立相應的基金。
我國目前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制定于1995年,雖然有些數值過寬(如鉛),但總體上是全世界為嚴格的標準(特別是鎘和汞),按照這個標準,日本的稻田、英國的土壤污染幾乎是超標的。顯然,這個標準已經不能適應現實,以此判別土壤污染、指導治理工作可能帶來誤導和混亂。目前新的土壤環境治理標準在修訂之中,離正式公布和執行尚有時日。
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是標準和立法同時公布,甚至是立法先于標準。我國1995年制定了土壤環境質量標準,而到現在土壤保護立法甚至還沒有到征求意見稿的程度。這導致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這一強制性的標準成為沒有牙齒的老虎。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尚未出臺,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有待完善的背景下,“土十條”的實施顯得有些“孤掌難鳴”。
加快土壤保護立法進度,將會助力“土十條”的實施。
土壤治污,僅有湖北立法還不夠
日前,湖北省政府提請審議《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此舉標志著湖北省在全國行動,針對土壤污染展開重拳防治。“湖北省土壤環境狀況總體發展趨勢不容樂觀。”省環保廳廳長呂文艷透露,問題主要集中在重金屬鎘超標、耕地滴滴涕超標和重點污染區域重金屬污染、江漢油田采油區石油類污染、化工企業地污染等方面,“立法遏制污染、修復土壤,控制風險迫在眉睫”。
業內人士分析,土壤污染防治是中國繼大氣、水污染防治后的又一重點環境治理領域,中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在“國家版”土壤污染防治法尚未出臺的背景下,湖北省制定“地方版”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對前期土壤污染治理經驗法律化,對當前零散的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規定進行整合細化,是一次很好的探索。
近年來,時常聽到人大代表呼吁,也看到環保部等部門為立法進行的努力。鑒于土壤污染的現狀、危害、防治需要,國家應加快立法步伐,畢竟土壤污染防治全部納入法制化軌道宜早不宜遲;其他省份也不能坐等看,應借鑒湖北先行經驗,結合地方實際,盡快列出時間表,跟上土壤污染防治的步伐。
盡管土壤污染具有鮮明的地域性,但土壤污染影響絕非一隅一地,特別是食品高度流通的當下,一地污染土壤生產的農產品很容易通過食品流通威脅到其他地區群眾的“舌尖上的安全”,所以開展污染防治很有必要,也非一地之事。
A股中土壤污染治理概念股桑德環境、維爾利、永清環保等,后期值得重點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