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家污水處理廠因在27天內被發現兩次超標排污,被開出總額2047.57萬元的罰款。這是自今年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河北省環保部門開出的“按日計罰”罰單。今年1月30日,河北省開展“利劍斬污”零點行動,對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隨機抽查,并于2月25日進行復查,發現6家企業在復查中仍存在超標排放行為,河北環保部門隨即對其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序,并在近日對其開出了罰單。
雖然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環保法》明確規定了對污染企業的“按日計罰”,但在全國范圍內,此種治污方式還基本處于沉睡的狀態。此前有媒體報道,新《環保法》生效兩個月左右的時間里,全國實施按日計罰案件僅有15件,高罰款額僅190萬元。而這一次,河北省一次性對六家單位“按日計罰”,且總額達到兩千多萬元,自然備受關注。
“按日計罰”的規定,被認為是新《環保法》的亮點,也被認為是環保法確立的具威懾力的處罰措施之一。究其因在于,這一規定打破了對污染高罰款額的天花板。按照此前的法規,對污水超標排放企業高處罰金額只有20萬元,對企業難以形成震懾。推行“按日計罰”舉措,正是將罰款數量和企業的污染程度聯系起來。污染越嚴重,則罰款額越大,甚至上不封頂。當違法的代價變得高昂,守法就會內化為企業的自覺。
同時,若要好的法律不成一紙空文,關鍵在于執行與落實。周密的調查取證、嚴格的依法處置、罰單的認真落實,都需要環保部門和地方政府不斷提高執行力與行政效能。除了嚴厲的經濟處罰之外,把違法排污企業納入“黑名單”、強化刑事追究力度等,都應納入考慮,這樣,才能使新《環保法》真正成為懸在違法企業頭上的利劍,促使企業不敢觸碰法律高壓線。
不可否認,以空氣惡化和水域破壞為重要標志的環境污染現狀,飽受公眾詬病。地方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提高,不能以犧牲環保為代價。如此語境下,被稱為“史上嚴”的新《環保法》頒布實施,其中“按日計罰”等環保新規,不僅讓環保執法更具震懾力,而且提高了污染企業的違法成本。
而在此前的環境保護與地方經濟利益搏弈中,環保部門屢屢敗下陣來。由于缺少讓企業“不敢非法排污”的處罰措施,導致環境執法硬不起來。特別是,高20萬元的罰單,對于一些污染企業來說,等于是隔靴搔癢,難以使其”痛改前非”。而新《環保法》,提出了“按日計罰”等剛性執法手段,為環境執法提供了利劍,極大提高了違法成本。河北環保部門,對其中一家超標排污企業,開出了680多萬元的“天價罰單”,相信會“痛醒”其環保意識。
過去環保部門之所以被視為清水衙門,原因無非就是所掌握的權力不大。如今伴隨著執法范圍和權限的大范圍擴張,環保部門將會一改以往的弱勢面貌,逐漸成為人們眼中的強勢部門。從根本上說,環保執法所可能出現的問題,與當前行政執法中的一系列深層次弊端不無關系。為了避免環保執法重蹈某些領域行政執法的覆轍,必須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所幸的是,環保執法所擁有的法治根基和法治環境要遠勝過去很多領域的行政執法。環保執法的強化是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方針為指導,經過大力修改完善的新環保法對于環保執法的范圍、程序、責任都進行了詳盡規定。簡言之。環保執法從改頭換面登場之初,就被納入法治軌道,擁有完備的法治保障和法治約束,這是確保環保執法今后不斷傳遞出強大正能量的根本所在。
(本文資料來源:東方網、新華網、法制日報、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