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規律統領市場運行 中歐500萬歐元碳交易合作走向縱深
碳排放交易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一個新路徑,是指把溫室氣體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允許企業從排放較少的企業手中購買碳排放許可證。這種機制旨在鼓勵企業減少此類污染,投資開發更清潔的技術。
5月20日,在中歐年度氣候變化雙邊對話會議上,中國與歐盟正式啟動了全新的中歐碳排放交易合作項目,新的合作項目為期三年,其中歐盟出資500萬歐元。歐委會氣候行動總司司長德爾貝克表示,“這一個項目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加強培訓;二是經驗交流。”
據了解,在新的合作項目下,歐方專家將與中國七個碳交易試點城市的專家和政策制定者分享歐盟碳交易領域的經驗,并為中國建立國家層面的碳交易體系提供支持,包括支持一些關鍵系統“模塊”的設計,如設立碳排放上限、配額的發放、建立關鍵的市場架構以及設立監督、報告、核查與認證體系等。
確定排放上限重要
歐洲在碳排放交易方面有10多年歷史,是世界上多國參與的排放交易體系。據悉,中國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以逐步建立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推動實現2020年中國減排目標。
對于中國碳排放交易,歐洲委員會氣候行動總司長德爾貝克建議,重要是確定排放的上限,“這是重要基礎的決定,設立排放上限,要既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也能將碳交易價格保持在合理價位。”此外,他還認為,企業須報告“高質量、可信任”的排放數據。
不難看出,歐盟是碳排放權市場的主力推手,和世界銀行一樣,歐盟同樣希望有一個鏈接的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建立。目前,從中國7省市到美國加州,從南非到澳大利亞,超過40個國家和20個地區級新的碳定價機制正在建立。
根據2013年世界銀行發布的一份關于碳市場的報告顯示,目前已經建立碳定價機制的國家或地區每年二氧化碳排放的總量大約為100億噸,占到排放的21%。中國、巴西、智利以及其他國家都正式開始實施其碳定價機制,那么這將囊括240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幾乎一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會受到價格的控制。
第二代中國碳交易市場
在我國碳市場建設中,“先試點后推廣”被默認為一種自下而上的設計思路。但在利益格局日益紛雜,法制體系不斷完善,改革空間不斷縮小的局面下,這一模式正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在碳市場設計上,市場缺乏容錯能力,如果決策者考慮不周,錯誤會成倍放大,導致失敗。
業內分析人士表示,中國已經到了開發第二代碳交易市場模型(Post-2015)的良好時機。代碳市場模型以地方政治沖動為主,以自下而上的“邊干邊學”方法為主,雖然積累了一定的寶貴經驗,但是相應的資源也基本耗盡,面臨全面潰敗的風險。
第二代碳交易市場模型將更多采用“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方法,從價格發現和激勵機制設計出發,著眼于流動性創造和市場連接,以創建一個具備“自適應性”的全國碳交易市場為終目標。在這一個新的模型里面,拍賣將作為一種靈活的分配方法和有效的定價機制所引入。即使拍賣的數量很少,對于價格信號的形成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碳市場連接必然存在著試點省市與中央政府之間的利益博弈。如何在七個試點省市即成的格局下,實現知識與經驗的融合、資源的再分配是頂層設計關鍵的問題。這絕不是一個DieorSurvive的過程,而是在合理的制度框架下,實現良性競爭,終調整為一個有效運行的全國碳市場,演化出穩健的價格發現機制。這一模型既不是歐盟大一統的市場,也不是美國松散的協約式市場,而是介于兩者之間。
市場設計的復雜度超出任何人的智力,中國第二代碳交易市場設計的大邏輯應該是重回經濟規律,讓經濟規律統領市場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