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遭遇執行力消解 環保法四審細化治理措施
4月22日是第45個世界地球日。世界地球日旨在喚起人類愛護地球、保護家園的意識。然而,在地球日即將來臨之時,我們卻無奈地發現,我們在地球上賴以生存的空氣已是“不同往日”,霧霾頻頻來襲……自去年冬季以來,我國北方地區日益嚴重的霧霾天氣在人們心里留下了陰影。如何讓天空重現蔚藍成為眼下非常迫切的一個議題。
環保法四審細化霧霾治理
4月2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鳴起作的關于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環境保護法》實施25年來面臨重大修改,經過三次激烈爭論的審議,當天第四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也被看作是《環保法》全新修改立法的后沖刺。
針對環境保護領域的突出問題,修訂草案增加了關于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規定,完善了關于行政強制措施、區域限批制度的規定,擴大了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范圍,對大氣污染特別是霧霾治理和應對作出了更有針對性的規定。
在修訂草案已明確政府責任、加大對違法排污的懲罰力度以及加強監督等的基礎上,增加規定:一是在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聯合防治中實行統一標準;二是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環境污染公共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
中國環科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每個地方的空氣質量改進有快有慢,但區域必須協調,統一污染物排放標準。比如,京津冀地區,北京的機動車和燃油執行京V標準,而其他地區卻沒有,而機動車又是在地區之間流動的,這種排放標準應該先統一起來。
大氣污染只是環境污染問題的一個縮影,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增長的時代已經過去,面對經濟健康增長的需求,環境友好型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是大勢所趨。加快發展環保產業,利當前、惠長遠,不僅有利于治理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而且有利于拉動有效投資,帶動新興產業成長,有利于轉方式、調結構,對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巨大推動作用。
中國霧霾治理下的隱痛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教授胡靜認為,在治理霧霾的努力之下,如何更好地平衡生態與生計的關系,更好地滿足所有居民的生活需求,考驗著各地政府部門社會治理的智慧。
譬如備受市民喜歡的露天燒烤屢禁不絕,對于“強制取締露天燒烤”的做法,似乎并不是每一位食客都贊同。“露天燒烤的‘猖獗’也和一些民眾的個人生活習慣有很大的關系。不管是賣燒烤的還是消費的,大家都知道露天燒烤不衛生不環保,但是,在抱怨的同時,又去堅持這種不好的生活方式。其實,我們自己也在為霧霾‘作貢獻’。”胡靜說。
除了露天燒烤,中國霧霾治理下的隱痛似乎不止于此。“比如,對于秸稈的焚燒問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露天焚燒秸稈,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但是,農民不燒掉的話,有沒有別的環保的選擇?誰來負責管理?這些都是問題。農民焚燒秸稈的做法是一直以來存在的,有關部門和社會都沒有具體地說要怎么處理,只是一直在反對或者禁止。如果要管制的話,就要維持一支龐大的執法隊伍,而且執法頻次也是需要考慮的東西,這樣執法成本就太高了。”胡靜說。
“法律在那兒,現實在這兒。這就是中國在治理霧霾的過程中經常要面對的問題。”胡靜說,“要實現對管理對象的激勵和鼓勵,才能降低執法成本,才能有效執法。而現在根本的問題就是現有的執法力量和隊伍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