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城鄉產業融合綠色發展EOD模式項目實施主體采購,本項目的服務期限為23年,其中,建設周期為3年,運營期為20年。
《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城鄉產業融合綠色發展EOD模式項目》實施主體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因工作需要,向社會采購《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城鄉產業融合綠色發展EOD模式項目實施主體》服務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歡迎有意向并符合條件的服務商前來響應并報名。
一、項目服務內容
1、項目名稱
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城鄉產業融合綠色發展EOD模式項目實施主體采購
2、項目概述
為推動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城鄉產業融合綠色發展EOD模式項目盡快落地見效,擇優選取1家響應服務商為成交服務商作為項目實施主體,負責整體項目的融資,投資,項目投資平衡資源的發掘、規劃、整合、爭取、歸集、運營,以及整體項目的空間規劃、區域規劃、項目建設、運營管理等全過程工作,以推動生態環境治理的經濟價值內部化,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
3、服務內容
本采購項目為“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的實施主體采購,實施主體采用“投建運”一體化模式實施“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負責整體項目的融資、投資,項目投資平衡資源的發掘、規劃、整合、爭取、歸集、運營,以及整體項目的空間規劃、區域規劃設計的編制申報,項目建設、運營管理等全過程工作,該項目投資收益由實施主體自平衡。實施主體負責項目范圍內有關工程、資產以及區域內相關地塊管理和使用、生態等資源的綜合開發與利用、項目運營管理、招商引資等。通過“投建運”一體化模式帶動開平市新橋水生態環境修復與相關產業發展,推動生態治理由碎片化向系統化、整體化轉變。
4、服務期限
本項目的服務期限為23年,其中,建設周期為3年,運營期為20年。
二、服務費用
預算金額:0元;最高限價0元(由于本項目采購的是實施主體單位,報價為固定報價,故不作為評分項)。
三、服務商資格要求
服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不滿足其中一項的,不具備報名資質。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國家規定的相關證明,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明。
(2)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響應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
(3)社會保障資金及稅收繳納證明:供應商提供本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和稅收的承諾書(如不提供本承諾書須提供開標前一個月的依法納稅、養老和醫療繳費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均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4)財務狀況證明:提供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時間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來的資產負債表),或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基本賬戶信息表)。
(5)供應商應出具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供應商應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聲明。
(7)供應商不得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不得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成交服務商不得將項目再分包給其他單位。
四、結算方式
付款方式以雙方最終簽訂的合同為準。
五、供應商的選定
1、在符合報名條件的服務商中通過評審確定一家服務商。
2、由我局采購小組抽取成員組成評審小組,分別按照《評分表》(見附件)進行評分,綜合得分最高的確定為中標服務商。
3、評審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若公示期間無異議,我局將在15日內與中標服務商簽訂采購合同。
六、報名信息
1、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開平市長沙衛民路10號江門市生態環境局開平分局六樓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股李小姐。
2、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3月20日下午5:30。
原標題:23年!開平市新橋水水環境綜合整治與城鄉產業融合綠色發展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