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推進土壤調查評估
持續推進重點區域調查評估。持續推進工業園區、油庫、加油站、廢棄礦山及尾礦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等重點區域土壤調查評估,查清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和環境風險,為建立土壤污染風險源清單提供基礎數據,提升土壤環境管理針對性和有效性。
補充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以川西北生態經濟區、重金屬高背景區農用地為重點,分區分年度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未覆蓋區域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進一步查明耕地、園地、草地污染面積、分布和污染因子,深入分析土壤重金屬高背景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為農用地風險管控提供基礎數據。
開展已開發用地調查評估。各級地方政府要組織對未經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已開發利用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進行摸底調查,對污染地塊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居環境安全。
02突出污染風險防范
加強土壤空間管控。加強規劃區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根據土壤環境承載能力和區域特點,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院、療養院和養老院等單位周邊新建、改建、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結合新型城鎮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等要求,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合理確定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落實《四川省長江上游土壤風險管控區建設實施方案》,推進長江上游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區建設。
加強農用地分類管控。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耕地。將符合條件的耕地劃為基本農田,在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推進現有重點企業的提標升級和改造;加強安全利用類耕地風險管控。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優先采取農藝調控類、種植結構調整、治理修復等措施,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持續推進安全利用類耕地技術應用與示范區建設,探索耕地安全利用模式,建立區域農作物正負面清單;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用途管理。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采取種植結構調整或有序開展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嚴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研究禁產區土地流轉及生態補償政策。
加強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準入。強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準入管理,嚴格調查評估、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定期更新公布全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通過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地使用權人應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監管。加強未利用地保護。嚴守生態安全底線,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內的未利用地,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實行強制性保護。依法嚴查向灘涂、濕地、沼澤地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礦山等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發現土壤污染問題的,應及時督促有關企業采取防治措施。未利用地擬開墾為耕地或建設用地的,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符合用地功能要求的才能開發利用。
03深化詳查成果運用
完善農用地類別劃定。根據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在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初步劃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逐步推進園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
開展受污染耕地補充調查。開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調查和風險評估,查明污染耕地地塊分布、超標面積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落實相應風險管控措施。
推進在產企業詳查和評估。根據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結果,對高風險在產企業地塊進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摸清地塊污染范圍和對周邊區域農田、地下水、地表水、居住用地等的影響。
推動土壤污染重點區域劃分。落實“三線一單”分區管控要求,整合“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分類劃定成果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風險等級劃定成果,按照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開展土壤污染重點區域劃定工作,對區域實施分類管控。土壤污染重點區域編制“一區一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方案,明確土壤污染風險防控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分年度實施計劃。
開展耕地污染成因分析。依據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對耕地污染成因進行排查和分析,摸清不同區域耕地污染來源和污染因子,明確源頭管控對策,探索制定耕地土壤污染源成因排查和分析的操作規范。
04強化監測預警建設
完善土壤環境信息管理平臺。集成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農產品質量監測、土地利用現狀、土地利用規劃、污水灌溉區等相關數據,整合“三線一單”成果,實現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水利、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網上信息聯動共享與動態更新,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農業生產中的作用,實現“一張圖”管理。
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依據現有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各市(州)可根據工作需要,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重點工業園區、重點工礦企業、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周邊土地等為重點關注風險區域,補充增設監測點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提高監測頻次。將基本農田集中區納入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加強重點單位和園區監測工作。繼續推進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和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周邊農用地監督性監測工作,摸清周邊土壤污染狀況,防治生產過程中對土壤造成污染。
原標題: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對策研究(四)——排查隱患,防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