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部分整理):
2020年2月底前,印發《江門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實施方案(2019-2022年)》。
2020年4月底前——
完成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調整)方案。
制定《江門市近岸海域國考點位水質達標攻堅方案》并組織實施。
2020年6月底前——
完成80家縣級重點監管企業VOC綜合整治。
完成全市禁止冒黑煙等可視污染物車輛行駛的區域劃定,并頒布實施。
完成江門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年度考核。
2020年8月底前——
完成52臺10-35蒸噸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
20臺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全面完成各市(區)城區范圍內31臺燃用生物質燃料鍋爐的淘汰工作。
2020年9月底前——
完成68條建筑陶瓷生產線清潔能源改造。
蓬江區荷塘鎮污水處理廠三期(2萬噸/日)建成并投入試運行。
基本完成排污許可發證和登記工作。
2020年10月底前——
完成“千噸萬人”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
新會區英洲海水道(城區段)完成整治。
2020年11月底前——
完成江海區(高新區)分布式能源站項目建設并投入運行。
完成機動車維修拆解行業危廢聯合整治行動、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以及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等專項行動。
2020年12月底前——
完成中央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2020年重點工作任務。
鶴山市按國家、省的要求完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申報工作。
完成珠西新材料集聚區供熱首期項目土建工程建設。
完成開平市翠山湖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主廠房基礎澆筑。
新會區沙堆工業集聚區4臺10-35蒸噸燃煤鍋爐完成集中供熱改造。
完成C級工業爐窯轉型升級工作。
完成現役源減排目標任務。
全市公交車電動化率達到100%。
全面實施I/M制度。
完成全市加油站油品質量抽檢工作。
全市渣土運輸車輛實現全密閉化運輸。
完成海岸線生態修復和美麗海灣項目建設工程建設。
根據省的要求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詳查,完成工業園區土壤詳查。
完成江門市崖門金屬污泥資源化利用項目主體工程建設。
完成開平市新龍回收加工廠有限公司10萬噸/年擴建項目主體工程建設。
基本完成江門市循環經濟生態園第三期項目土建工程。
完成江門市西部餐廚垃圾收運處理項目建設并試運營。
完成蓬江區、新會區、鶴山市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
全面完成“清廢除患2020”專項行動各項任務。
臺山市川島鎮上川衛生院和下川衛生院分別完成醫療廢物自行就地處置設施的配套建設。
完成開平市、鶴山市畜禽糞污設施設備改造工程建設。
全部完成43個行政村整治工作。
完成排污許可全覆蓋回頭看工作。
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總體執行率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