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對《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登記的通知》解讀如下:
核心條款:
標題:工作目標
內容: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生態環境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完成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新購置或轉入我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自購置或轉入我市之日起30日內完成編碼登記。
解讀:為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改善大氣環境,按照國家生態環境部統一要求,我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應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生態環境部“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采集”微信小程序自主填報或前往轄區行政服務大廳生態環境服務窗口,填報非道路移動機械相關信息,通過生態環境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生成環保編碼。
環保編碼生成后,轄區生態環境部門制作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采集卡,并通知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領取。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領取信息采集卡后7日內,按照《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展示及環保信息采集卡技術要求》,選擇在規定位置噴涂環保編碼,或粘貼環保編碼標貼,或安裝金屬標牌的方式展示環保編碼,并妥善保管信息采集卡備查。
新購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由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在購置之日起30日內完成編碼登記。
問:在重慶市某區縣申報編碼登記后,是否在其他區縣或全國其他省市使用時,還需要另外登記?
答: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具有性,編碼規則全國統一,環保編碼跨區域有效、各地互認。我市區縣之間流動及全國范圍內流動,在所有者等基礎信息未發生變更的情況下,不需要再次申請編碼登記。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登記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萬盛經開區環境保護局,市生態環境局兩江新區分局: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關于印發〈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大氣〔2018〕179號)及《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655號)等要求,開展我市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生態環境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完成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新購置或轉入我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自購置或轉入我市之日起30日內完成編碼登記。
二、工作原則
按照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原則,以施工工地、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以及港口、碼頭、機場、鐵路貨場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工作重點,簡化工作流程,通過服務辦事窗口、微信小程序與現場檢查、服務相結合的方式,便民、高效地開展工作。
三、實施范圍
全市38個區縣(自治縣)、萬盛經開區和兩江新區。
本通知所指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包括挖掘機、起重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叉車、樁工機械、堆高機、牽引車、擺渡車、場內車輛等。
四、工作安排
(一)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
1.編碼生成。
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生態環境部“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采集”微信小程序自主填報或前往轄區行政服務大廳生態環境服務窗口,填報非道路移動機械相關信息,通過生態環境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生成環保編碼。
2.信息采集卡制作、環保編碼展示。
環保編碼生成后7日內,轄區生態環境部門制作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采集卡,并通知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領取。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領取信息采集卡后7日內,按照《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展示及環保信息采集卡技術要求》,選擇在規定位置噴涂環保編碼,或粘貼環保編碼標貼,或安裝金屬標牌的方式展示環保編碼,并妥善保管信息采集卡備查。
已在市場監管部門等其他政府部門注冊,并安裝有注冊部門統一管理標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生成環保編碼后,可以不再展示環保編碼。
(二)新購置、轉入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
新購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由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在購置之日起30日內完成編碼登記。
外地轉入我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若已按照生態環境部要求完成了編碼登記的,不需在我市重復進行編碼登記;未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要求完成編碼登記的,應于轉入我市之日起30日內在我市完成編碼登記。
五、工作要求
(一)一機一碼。
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具有性,編碼規則全國統一,環保編碼跨區域有效、各地互認,不允許“一機多碼”或“多機一碼”。
(二)專人負責。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部門明確專人負責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于2019年12月3日之前通過電子郵箱或傳真報送分管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名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聯動。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部門應就轄區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向各區縣(自治縣)政府、管委會匯報,協調轄區各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協調市場監管部門配合開展裝用柴油內燃機的特種設備編碼登記工作;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配合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協調交通部門配合開展物流園區、港口、碼頭、機場、鐵路貨場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協調城市管理部門配合開展園林綠化工程、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等設施的維護工程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協調水利部門配合開展水利建設工程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發放告知書、媒體宣傳等方式做好編碼登記工作的宣傳、引導;在行政服務大廳生態環保服務窗口集中、規范辦理編碼登記業務,并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三)加強監督管理。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各行業的主管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編碼登記情況進行檢查,對完成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抽查核實,并對非道路移動機械遵守高排放禁用區規定情況、尾氣排放狀況等進行嚴格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依法處理。
此通知至印發之日起施行。
聯系人:黃燚;聯系電話:89070990(傳真)、18580271779,郵箱:cqwqzxjdk@163.com。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