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江西省《上饒市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于近日印發,方案要求,確保到2020 年底前,全市 70%的建制鎮建有污水處理設施并達標運行。其中,新建并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站,實際處理負荷一年內不得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得低于設計能力的75%。詳情如下:
上饒市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要求,為加快提升全市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補齊城鎮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突出重點、梯次推進,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舉、高效運行”的原則,圍繞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項目能夠“建起來、管起來、用起來”的目標,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加快推進建設,并完善運行維護管理體系。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以縣(市、區)域為單元,客觀評估生活污水治理現狀,找準建制鎮污水處理的“痛點”和短板,按照提升水環境質量總體要求,科學編制(修編)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優選處理工藝、創新體制機制、制定考核監管方法與措施;統籌優化調整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布局,縣城周邊建制鎮可以納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集中統一處理;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建制鎮,應采用集中污水處理模式,如采用FMBR兼氧膜處理工藝;管網建設受地形條件限制的建制鎮,可采用相對集中與分散補充相結合的污水處理模式,如采用土壤型高負荷微生物濾床或氧化塘(池)生物(生態)處理工藝。
(二)突出重點、梯次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點多面廣、資金投入大,各地應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分年度、分階段進行建設,綜合考慮建制鎮規模和發展規劃、人口集聚程度、管線敷設及自然條件等多種因素,先期選擇一批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敏感區(以鄱陽湖為重點)和景區景點周邊的建制鎮開展生活污水治理,做到建設一個、運行一個、管好一個、見效一個。
(三)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強化各級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和資金整合力度,創新完善“政府引導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使用者付費”的資金籌措與分擔機制。以縣(市、區)域為單元,探索實踐“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的新模式,構建“政府購買服務、企業一體化運作、職能部門監管”的新機制,引導建制鎮生活污水排放從“量小散亂”向“規范統籌”轉變,從“多頭管理”向“專業運行”轉變,實現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群眾參與、互利共贏。
(四)建管并舉、高效運行。轉變以往“重廠站輕管網,重建設輕運維”的思路,新建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及配套管網必須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全市統一的建制鎮污水處理運營管理辦法,建立完善運營績效考核體系,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常態化規范運行,堅決杜絕“曬太陽工程”。
二、目標任務
(一)摸清底數。全市97個建制鎮(不含7個城關鎮)要抓住污水管網建設這一關鍵環節,按照城鎮生活污水管網“提質增效”要求,抓緊開展污水管網普查和問題診斷,確保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鞏固提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已建成的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維護管理情況要進行全面排查,確保2019年12月底前,所有污水處理廠站能夠正常運行、達標排放。要按照“十個必接”的原則,即建制鎮機關、學校、醫院、集中居住小區、垃圾中轉站、美容美發店、農貿市場、賓館、飯店和浴室等重點排水戶必接的原則,制定污水管網建設和修復改造計劃,加快推進雨污分流和控源截污,確保2020年6月底前,已建成的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實際處理負荷率達75%以上。
(三)有償服務。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可綜合采用使用者付費、政府可行性缺口補助或政府付費等方式對轄區內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兜底負總責。已完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并正常運行的建制鎮自2020年起,要開展污水處理費征收試點,逐步推行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有償服務,對排放污水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經營戶和居民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取污水處理費。
(四)新建達標。按照“優先解決有無”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強力推進,確保到2020 年底前,全市 70%的建制鎮建有污水處理設施并達標運行。其中,新建并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站,實際處理負荷一年內不得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得低于設計能力的75%。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將編制好的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含2019年、2020年項目建設任務清單)報市住建局備案。
三、建設管理
(一)明確權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是本轄區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和配套管網建設的責任主體;可以由縣級財政出資建設,或由縣級政府(管委會)直屬平臺公司為項目投資建設單位;建制鎮政府為項目后續運營、維護和管理主體;縣級住建部門負責項目牽頭協調推進。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可以對本轄區擬建項目,采用“PPP”或“BOT”模式,與有資質、實力強的治污企業開展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合作,由治污企業協助編制污水處理廠站和配套管網的一體規劃、設計,并承擔污水處理廠站的投資、建設和提供后期運營技術服務。
(二)建設施工。項目建設施工應按照“精心規劃、精致建設、精細管理、精美呈現”要求,在改水改廁、雨污分流、施工監管等方面嚴格把關,注重污水處理廠站與配套管網同步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站運行效益。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督促治污企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按規劃審批要求,規范進行工程設計、施工承包、工程監理及設備采購招投標等,并及時辦理環評、入河排污口設置、質量安全監督等審批手續,檔案資料需及時收集整理完善。
(三)竣工驗收。單個廠站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完工后,各縣(市、區)住建部門應當依法組織縣(市、區)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報縣級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四)運營管理。原則上,可委托第三方即治污企業負責運營管理,規范記錄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調控原始數據,定期分析優化工藝運行參數,科學實施設施運行管理。有條件地區應建立污水數字化運行維護服務管控平臺,并與生態環境部門的在線監測監控設施聯網,在線監測管網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市住建局要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建立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季度通報制度,定期調度分析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工作情況。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層面建立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河長辦)、市衛健委等相關責任部門參與,負責調度、協調、推進全市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成立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將建設任務和運行管理責任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切實形成“黨政主導、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實職責分工。明確住建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建制鎮污水處理項目方案設計、施工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環節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生態環境部門具體負責項目環評審批、污水處理效果監管、污水處理設備選型指導,組織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和示范;發展與改革部門負責將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納入相關規劃,會同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積極爭取國家、省相關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扶持資金,并依法核定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落實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項目規劃審批、建設用地報批;財政部門負責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并牽頭制定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費收支管理辦法,指導做好項目資金統籌和專項資金使用監管。
(三)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納入年度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情況巡查,市、縣住建部門要牽頭建立跟蹤督查和目標管理制度,圍繞年度目標任務,采取現場督導、專項檢查、定期通報、考核評估等方式,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工作落實。
(四)做好宣傳發動。各地要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積極性;要廣泛應用各類媒體,大力宣傳開展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切實提升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圍和強大合力,確保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