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固廢處理】垃圾分類并不是新鮮話題,從提出到鼓勵再到強制,我國垃圾分類大體上走過3個階段。但是多年來的實踐證明,我國垃圾分類仍在原地踏步,為何舉步維艱,問題到底出在哪兒?
垃圾分類,從提出到鼓勵再到強制——到2020年底,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達到35%以上。
17年前,僅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8個城市被定位為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17年后,試點城市范圍擴大至46座城市,包括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確定的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
垃圾分類并不是新鮮話題,但是多年來的實踐證明,我們的垃圾分類推行乏力,用“原地踏步”來評價也不為過。
一位業內專家曾這樣批評,“垃圾分類從來沒有說不重視,關鍵是口頭重視、文件重視跟實際重視是有很大差距的”。但這一次,不再是簡單地擴大試點范圍。
前不久,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上述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方案》也明確提出,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臺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
從鼓勵到強制,國家層面高度重視垃圾分類工作,這從去年底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的講話中可見一斑。
強調,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關系13億人生活環境改善,關系垃圾能不能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要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面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
“垃圾分類早可以追溯到1957年,北京市提出‘城區將分類收集垃圾’的構想,開創了我國垃圾分類的先河。”北京環境衛生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張農科接受專訪時指出,我國是世界上早提出垃圾分類的國家之一。
在張農科看來,這60年,我國垃圾分類大體上走過3個階段。
個階段,是以資源回收利用為目標導向的分類階段,從1957年開始到上世紀80年代供銷社體系退出廢舊物資回收市場結束。
“這一時期,供銷社體系主導的廢舊物資回收,客觀上起到垃圾分類的作用。能回收利用的由供銷社體系統一回收,稱為廢舊物資;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市政環衛部門統一回收,稱為生活垃圾。”張農科說,由于當時社會物資短缺,供銷社體系在回收廢舊物資時,會支付一定的費用,廢舊物資交易費用對生活補貼補助作用還是明顯的,公眾參與廢舊物資回收的熱情很高。
正是因為供銷社體系所扮演的主體角色,以及其遍布城鄉的網點布局,形成了廢舊物資的回收網絡,廢舊物資回收和生活垃圾收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兩個網絡并行運轉,互相支撐,體系健全,客觀上起到了垃圾分類的作用。
第二個階段,是以市場自由調節為主的垃圾分類階段,從上世紀80年代我國從計劃經濟正式向市場經濟轉型、供銷社體系退出廢舊物資回收市場開始,到本世紀初國家開始建設垃圾分類試點城市結束。
這一階段,隨著流通領域的改革開放,物質條件的改善和自由市場的興起,原有的統購統銷體系退出歷史舞臺,廢舊物資價格市場逐步放開,一大批個體小商小販和“拾荒者”開始進入到廢舊物資回收領域,自發形成了由分散于城中流動回收點和集中于城郊集散分揀點構成的垃圾分類體系。
小商小販和“拾荒者”逐漸成為廢舊物資回收的主體,一定程度上通過市場調節的手段實現了垃圾分類。但問題也隨之而來,小商小販和“拾荒大軍”把所謂“值錢”的廢舊物資分出來,“不值錢”的要么低價出售給工業小作坊,要么隨意丟棄,造成“垃圾圍城”或又混到生活垃圾中。
張農科說,這一階段,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關注度集中在生活垃圾處理領域,廢舊物資回收過度依賴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造成廢舊物資回收網絡與生活垃圾收運網絡出現脫節。雖然兩網并行運轉,但兩網的內在聯系已然割裂,兩個體系之間開始出現不協調,自發形成的垃圾分類組織體系在市場自由調節下逐漸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