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發展路徑日趨明晰 綠色金融助力經濟
9月5日,隨著G20杭州峰會的閉幕,備受關注的《綠色金融綜合報告》也獲得通過。
6日公布的G20公報稱,歡迎綠色金融研究小組提交的《二十國集團綠色金融綜合報告》和由其倡議的自愿可選措施,以增強金融體系動員私人資本開展綠色投資的能力。
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合作室主任張建平在接受采訪時指出,這表明了G20決心在發展綠色投融資方面發揮作用,將帶動朝著綠色發展的方向邁進。
綠色金融有助于實現SDG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成員、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經濟學家馬駿此前指出,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是今年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主要的成果。它體現了來自G20成員的廣泛共識,平衡了具有不同政策傾向和自然稟賦的各國觀點。
“我們認識到,為支持在環境可持續前提下的發展,有必要擴大綠色投融資。”公報指出,綠色金融的發展面臨許多挑戰,包括環境外部性內部化所面臨的困難、期限錯配、缺乏對綠色的清晰定義、信息不對稱和分析能力缺失等,但可以與私人部門一起提出許多應對這類挑戰的措施。
對于綠色金融綜合報告在G20杭州峰會上獲得通過,張建平指出,這體現出在G20在投資和融資環節當中,對綠色發展高度重視。這也是G20的一個創舉。
今年是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簡稱SDG)的元年,G20杭州峰會達成了可持續發展行動計劃。這包括一攬子目標,涉及基建改善、脫貧、教育醫療改善,也包括提高能效、保護環境,防止氣候變化等。張建平認為,從這個角度,綠色金融綜合報告提出的很多設想若能夠付諸實施,對于實現SDG的意義也非常大。
合作強化知識共享和能力建設
公報指出,相信可通過以下努力來發展綠色金融:提供清晰的戰略性政策信號與框架,推動綠色金融的自愿原則,擴大能力建設的學習網絡,支持本地綠色債券市場發展,開展合作以推動跨境綠色債券投資,鼓勵并推動在環境與金融風險領域的知識共享,改善對綠色金融活動及其影響的評估方法。
馬駿認為,G20、各國政府以及組織可以在強化知識共享和能力建設、提供更強的政策信號和完善綠色金融相關定義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這些努力將為發展綠色金融提供有利的環境。
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遙此前在接受采訪時指出,通過在的層面上推動,接下來會創新更多的金融工具,信貸、證券、保險的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更加有助于將的社會資金引導到環保節能、清潔能源、交通、綠色建筑等綠色產業當中,更好地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王遙進一步表示,在合作方面,金融監管如果能夠產生聯動效應,就會非常有影響力。所以,G20能夠提高整個金融機構綠色化的進度。目前我們很少能夠評估金融機構綠色化程度,但是以此為契機,未來就可以去做這種評估,這將更有力地推動整個綠色金融的治理的進程。
中國應建立貸款人環境責任制度
對于中國推動綠色金融,張建平指出,這對中國轉變經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至關重要。同時,中國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達到30%,朝著綠色金融的方向發展,不僅推動中國可持續發展,也對可持續發展有重要貢獻。所以,中國這方面的努力在為引人注目。中國政府主動朝這個方向發展,是抓住了發展的潮流和趨勢。
王遙指出,今后幾年,中國應從以下幾方面著力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一是法規約束。包括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修訂《商業銀行法》建立貸款人環境責任制度,促進《證券法》的修訂等。二是政策激勵。例如通過貼息和擔保機制推廣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簡化綠色企業公開募股(IPO)審核或備案程序。三是金融體系的行動。包括綠色金融機構的建立、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綠色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等。
美國世界觀察研究所中國項目經理馬海兵認為,中國的綠色金融制度要與市場接軌,這不僅有利于中國資本走出去,也有利于投資進入國內環保產業。中國已承諾在明年年底前建立全國性的統一碳交易市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作為上歷史悠久的碳市場,近年來又遭遇了碳價走低、市場不活躍的問題,社會都希望,中國這支新生力量的加入,可以給碳市場帶來良好的刺激作用。
8月31日,中國央行等7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馬駿指出,這標志著我國從高戰略層面到各相關部委的層面已經形成高度共識,決心全力支持和推動我國的綠色投融資,加速經濟向綠色化轉型。《意見》將成為引導金融業和綠色企業開展綠色投融資的一個重要的、積極的政策信號,有助于降低投資者對政策不確定性的擔心,鼓勵更多的“非綠色投資者”加入綠色投資者的行列。
據介紹,目前,中國銀監會正在指導銀行業協會制定綠色銀行評價制度,通過銀行綠色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做好環境風險管理。
(原標題:G20通過綠色金融綜合報告經濟邁向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