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PPP風險識別 助力垃圾焚燒發電有效運營
垃圾焚燒發電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處理城市固態垃圾的方式,因此,在許多國家被廣泛的使用。例如,日本約有80%的城市固態垃圾(MSW)是被焚燒用以發電的;而在丹麥,焚燒發電已成為官方指定的方法。垃圾焚燒廠可使原本的城市固態垃圾體積縮小90%—95%,用以直接產生電力和熱量。在我國,許多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建立,并且頒布了一系列的中央法令和政策,以管理城市固態垃圾的處理,促使將其作為一種新能源來使用,并有效地保護環境。
PPP模式的風險研究
PPP模式
目前,許多垃圾焚燒發電廠是通過PPP模式在我國運作的。這種模式能夠有效吸納社會資本提供公共服務;同時,還能提高此類項目的建設效率。由于PPP模式能夠利用社會資本更早地獲得政府需要的提供給民眾的產品和服務,因此,被許多發展中國家政府所廣泛推廣。通常,PPP項目具有巨大的建設成本和較長時間的特許經營期的特點,同時,也存在固有的一系列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在政府與私人部門之間,是否能夠準確地識別并分配風險,成為PPP項目成功與否的關鍵。
PPP模式在我國發展的現狀
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這其中包括初始的建設資金和運營、維護資金。這對我國各級地方政府部門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因此,通過PPP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社會資本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截至到2008年,我國已有70%的垃圾焚燒廠項目是通過PPP模式發展起來的。此類項目主要的現金流入包括,政府部門的補貼和通過電力購買協議將焚燒發電賣給電網。現行許多法令和政策也都是鼓勵私人部門參與垃圾焚燒廠建設項目,對此,政府還會給予一定的補貼。然而,時至今日,這些法令和政策通常已有所變化,在一些地方政府看來已不再適用。因此,許多的風險就暴露了出來,如合同變更風險、決策風險、民眾反對風險等。
研究總體框架與風險識別
通過對相關項目的統計分析,共有10個關鍵風險被識別,即政府決策風險、政府信用風險、法律和政策風險、技術風險、合同變更風險、環境風險、民眾反對風險、MSW供給風險、支付風險、收入風險。(詳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