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垃圾處理3大頑疾待解 多規合一勢在必行
5月28日,河北省提交《河北省鄉村環境保護和治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明確提出“禁止將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廢棄物等向指定場所以外的鄉村地區轉移、傾倒或者填埋”,《條例》為城市垃圾的處理指點了迷津,也為鄉村環境的保護提供了遵循。
誤入“農村包圍城市”?
不止在河北,隨著城市數量的增加,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所產生的垃圾只會是有增無減,城市垃圾承載量處于超負荷狀態,如何處理與日俱增的垃圾成為不少人心中的疑慮。而在現實中,一些處于城鄉結合部的村子,由于離城較近、交通便捷、地面開闊,往往成為垃圾傾倒的“之地”。
將城市垃圾轉移到農村,城市做到了“眼不見為凈”,但卻對農村環境造成影響,好好的耕地資源因此被破壞,而如果這樣的行徑得不到遏制,垃圾就會越聚越多,“垃圾圍村”現象就會越來越嚴重,本來是想“眼不見為凈”,結果卻住在了垃圾的“圍城”里。
轉移城市垃圾到農村,這顯然不是垃圾處理的正確方式。之所以現實中還有人這么做,歸根結底逃不過一個“利”字。簡單的轉移垃圾地點,這種極其短淺的行為,短時間可能會得利,但長遠看來,不僅擠占農民的生產和生存空間,還破壞農村環境,更加重了農村垃圾處理難題。有人說“垃圾是放錯了位置的資源”,因此我們要探索垃圾的細化分類,努力避免垃圾“農村包圍城市”的局面出現。
3大難題待解
由于農村垃圾處理機制的發起和建立都晚于城市,以及技術條件的限制,農村垃圾處理難題日益突出。曾有人戲稱農村垃圾現狀是“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破解“垃圾圍村”的局面仍然頑疾待解。
通常情況,農村的垃圾都堆在村頭、路邊或者河邊,嚴重破壞環境,一到雨季,垃圾就要流進江河,農村垃圾治理迫在眉睫。據了解,在當前農村垃圾整治中主要有3方面難題。
一是農村垃圾量大、面廣、運輸成本高。農村地域廣闊,農戶居住分散,垃圾在收運和周轉過程中路線往往迂回曲折。戶與戶之間沒有運輸通道,組與組無法連成線、匯成片,村與組無法抱成團,嚴重制約垃圾有效處理。
二是農村垃圾分類內無動力、外缺助力,難以常態化。廣大農民還沒有形成垃圾分類的思想自覺和行為習慣。農村原本就缺少專業拾荒隊伍和保潔員,致使垃圾分類工作難見實效。
三是很多地方農村垃圾處理費用沒有列入財政預算,資金投入難以為繼。特別是保潔員工資和轉運、收貯、分揀等費用,沒有長效機制保障。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驗收完畢后,條件差、偏僻的鄉村沒有能力保證垃圾得到有效處理,整體投入斷流。
亟需規劃先行
簡單的填埋、焚燒處理是一些農村的垃圾處理的常見方法,并未運送至專門的垃圾處理廠。填埋、焚燒,它們共同的問題是有滲濾液處理、廢氣排放問題,并且“鄰避效應”比較嚴重,建在哪里都容易引起附近居民反彈。對于農村垃圾治理,不能罔顧實際情況,而應該有科學規劃。
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環境衛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總工劉晶昊介紹,我國垃圾處理從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步入正軌,2010年以前,垃圾處理都是以城市為主,從2010年開始至今,縣一級垃圾處理設施開始多起來。
對于農村垃圾處理不能盲目的建設垃圾焚燒設備,若能夠將垃圾集中到垃圾焚燒廠固然好,可村莊比較分散,會產生垃圾運輸成本過高的問題。對此,劉晶昊說,可以通過源頭減量。可回收垃圾由農戶自行變賣,有毒有害垃圾單獨清運,廚余垃圾可用于喂養牲畜。減少清運的頻次,從而大大減少運輸成本。
在確定垃圾轉運模式上,需要綜合考慮地域范圍、人口分布、垃圾量、交通情況等因素。劉晶昊認為,要作全面的經濟指標測算,不僅要考慮建設投資成本,也要考慮運行成本。
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是一項民生工程,不可缺少的是資金支持。從垃圾的收集、轉運到處理,都需要相應的設備和人力投入。除了建設費用由政府主導出資解決外,還應支持地方積極探索引入市場機制,逐步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項目推向市場,通過市場化運作籌措資金。要探索通過ppp模式引入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
(本文綜合經濟日報、中國環境報、南方都市報、長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