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倒垃圾事件頻頻浮現 以鄰為壑何時休?(圖片源于網絡)
2016年3月,河北省巨鹿縣警方查獲一起跨省非法傾倒固體廢物垃圾案,現場發現由山東省非法運輸至巨鹿傾倒垃圾400噸,扣押半掛運輸車5臺,裝載機1臺,挖掘機1臺。
2016年5月27日晚,一輛大掛車從廣東深圳運來滿滿一車垃圾至于都縣葛坳鄉蛇頸村偷倒,刺鼻的惡臭味彌漫整個村落,司機和車輛已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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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化的迅猛發展,中國興起了大大小小的城市,日常生活我們每天都在產生垃圾、處理垃圾,每年上億噸的垃圾也日漸成為城市之痛,“垃圾圍城”不再是聳人聽聞,人們無時無刻不在忍受著垃圾帶來的惡臭。但跨省傾倒垃圾,“以鄰為壑”的現象卻屢見不鮮,時見報端,更是讓人不寒而栗,深惡痛絕。
資料顯示,安徽省環保部門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內發現近十起跨省傾倒危險廢料污染事件,這些化工廢料大都名列國家危險廢物目錄。
到底是什么讓這些企業或個人冒天下之大不韙“跨省投毒”?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一噸危廢無害化處理費用至少要在3000元以上,在地下交易中,上線的價格僅僅每噸百元甚至幾十元,可謂暴利。”
而一位環保專業人士指出,這一“骯臟生意”的大責任還是在源頭——輸出地負責垃圾處理的機構,其在當地處理與轉運他地處理之間可能存在很大的成本差異。
拿什么抵擋“跨界倒垃圾”的惡臭?筆者認為,相關部門要敢于擔當,承擔該承擔的責任,絕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要在其位、謀其政、負其責,對垃圾進行采樣、分析、檢測,順藤摸瓜,查出源頭負責垃圾處理機構,這個“罪魁禍首”,對垃圾傾倒造成的綜合影響和損失進行科學評估,如果達到刑事立案標準,要立即啟動司法程序,依法查處,嚴懲不貸。
城市垃圾處理要避免“以鄰為壑”,必須依靠強有力的懲罰與約束機制。首先,切實提高跨區域傾倒垃圾的成本,對涉事單位、企業責任人給予嚴懲,追究其刑事責任。其次,對垃圾進行科學無害化處理,推進城市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加快垃圾循環利用,將城市垃圾在本地變廢為寶。再次,還要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尤其是環保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格控制工業垃圾、有毒垃圾排放,減少垃圾總量,讓城市有能力處理自身產生的垃圾。
“打掉“垃圾偷運”的黑色產業鏈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需要提高垃圾處理能力,從源頭上破解工業垃圾無害化處理“有價無市”的難題。”有專家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