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環評區域限批、環境行政拘留、停產限產……大快人心的舉措嚴格執行,是新法實施一年來大的亮點。“如果讓我給它一個評價,新環保法實施一年是合格的,及格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呂忠梅如是評價。 【新環保法獲及格分】
“鋼牙利齒”已經裝上,針對環保管理體系相對薄弱的情況,新法可以說給了環保部分幾把利劍。權力到手,環保官員反倒頻頻“出走”,可以說掀起了一股不小的離職潮,卻是為何?
一位縣級環保局人士表示,“案件多了,處罰力度加大了,以前沒有過移交案件,現在也有了,而且每年度必須有移交案件。但是環保部門責任、風險也大了。環境監察部門壓力巨大,拿全省的環保系統來說,有多位環境監察大隊長辭職不干了,省環保廳有副廳長及多位處長也辭職到企業去了。” 【環保官員掀離職小高潮】
這么一來,反倒明朗了許多,“史上嚴”新環保法的實施,非但咬了污染企業,也咬了一些地方環保官員。否則,豈會因為責任與風險大了就離職。
真正讓各地地方政府及環保部門切實履行環境質量責任,新環保法可謂功不可沒。規定了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制度直接把利劍架在地方環保官員的脖子上。“亮劍”有了,“亮相”同樣必不可少。環保約談、通報、督查等,在地方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管方面,同樣是不可小覷的“天眼”。 【亮劍與亮相缺一不可】
軟硬兼施,才是治污根本之道。配合各大舉措,新環保法獲得及格分情理之中,不過僅僅只及格,是什么拖了后腿?
一些配套法規出臺遲緩影響相關法律制度的實施。新《環保法》作為一個大的框架,有細則才能操作,而這些制度的配套規定久久不能出臺,嚴重影響了法律規定的實施。政府企業信息公開和公益訴訟等也都是不得不攻克的軟肋。 【新環保法短板待補】
一年有余,能夠拿到及格分,說明新環保法的實施得到了初步肯定,但要治理的污染還多,走的路還長。
以上就是今天的環保視野,感謝您的閱讀。東西南北,精彩放送,更多資訊我們明天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