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挑能源結構改革重任 光伏國內外冰火兩重天
在國內動態上,2016年中國光伏電價調整方案近日已經獲得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和國家能源局審核,或將于不久后正式對外公布。據悉,此次全國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下調幅度高于此前輪討論稿中所擬定的價格,三類資源區的上網電價分別為0.8、0.88、0.98元/千瓦時,分別由0.05/0.03/0.02元/度調整為0.1/0.07/0.02元/度,未來電價將根據行業情況決定。
OFweek行業研究中心分析師孫棟棟認為,目前光伏光伏發電成本依然偏高,每年需要大量財政補貼的支持,而發電成本的持續下降也是光伏裝機規模不斷擴大并成為主要能源來源的必要條件,但是此次政府的電價下調幅度依然超出了市場的普遍預期。政策對已獲批光伏產能電價下調截止日期由2016年4月1日推遲至6月30日,即2016年以前獲批光伏項目如果能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投產,則仍能享受當前電價。考慮這些因素,OFweek行業研究中心預計2016年上半年國內光伏裝機將掀起新一輪的搶裝潮,另外考慮到此輪電價下調之后,預計2016年國內光伏裝機仍有望表現強勁,預計2016年國內光伏裝機將突破19GW,因為未來光伏電價仍有下調的可能。
在動態方面,12月5日,在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即將到期之際,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歐盟將針對中國太陽能產品重新審核,審核期限為15個月。并且將延展對中國進口太陽能產品的反傾銷、反規避既有政策,現行的限價限量措施將延長至少12個月。
歐盟實施“雙反”后,大量中國光伏產品被擠出了歐洲市場,中國廠商損失慘重。近期,江蘇南通口岸就受理了一批價值166.89萬美元的太陽能電池的退運,退運原因就是因為歐盟實施對我國光伏產品實行“雙反”,導致我國出口的太陽能電池在歐洲市場價格過高,長期滯銷而被退運。近年來,歐盟、美國、印度以及其他一些國家接二連三對我國光伏產品進行“雙反”,究其原因,我國光伏產品進入市場頗有競爭力,對上述國家控制的光伏產品市場壟斷價格與壟斷利潤產生了沖擊,因而這些國家運用種種貿易保護主義手段保護其壟斷利益。
專家指出,在應對國家政策面的利好時,首先,調整產業結構,應針對上游環節和中下游環節的特點分別采取有力措施。其次,實施垂直一體化戰略,前向一體化戰略的實施可以通過特許經營權制度、收購重組下游企業或者投資興建共同研發體等路徑。此外,還應完善產業政策,積極進行政策創新:光伏產業政策目標定位要清晰以及確立政府與企業互動的操作模式;完善光伏產業財稅政策;完善相關研發支持政策;加強長效政策的制定等。
在面對上的壓力時,一方面,我國光伏企業應積極應對歐盟的調查,希望能夠盡快結束調查終止措施,恢復中國光伏產品對歐自由貿易;另一方面,光伏企業應提高產品競爭力,并積極擴展國內市場和新興市場,把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此外,還可推行企業化進程,在海外設廠,由他國出口光伏產品,規避歐美對中“雙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