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千呼萬喚始出來 開征之后是否事與愿違?
“做好環保稅立法工作。”自從2015年3月5日,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點了”環保稅的名,環保稅推進工作便成為了各界時刻關注的焦點。國務院法制辦日前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從2007年明確“環境稅”立法至“環保稅”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歷經8年。環保稅的制定可謂艱難。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表示,環境稅制缺失,導致我國環境經濟政策存在著制度性缺失,限制了稅收對污染、破壞環境行為的調控力度,同時也難以形成專門用于環境保護的稅收收入來源。因此,開征環境稅勢在必行。之所以稅種名稱從初的“環境稅”到現在的“環保稅”,是為了更好地凸顯環保稅環境保護的目的。
按照程序,環保稅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后,還將經過多方研討和修改,將成熟的方案提交全國人大,由全國人大終立法決定。
環保稅方案如今已上報國務院,稅種開征或指日可待。但也有民眾提出疑問,今年全國兩會上通過修改的立法法明確了稅收法定原則,規定新開稅種要由人大立法,如今環保稅方案已上報國務院,“環保稅是否依法開征”?
在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來,對于環保稅的開征,目前各界已達成共識,環保稅立法進程也在不斷加快,他預測國務院將在近幾個月內向社會公布環保稅方案并公開征求意見,今年年底前可能就會提交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如果順利的話環保稅在2016年通過的可能性比較大,多年來的呼吁也即將變為現實”。
業內人士指出,環保稅稅率設計在考慮環境損害與治理成本的同時,還應考慮預期管理和技術替代性因素。在納稅人行為預期上,稅率水平應有利于納稅人對征稅作出積極反應,引導其排放行為或生產消費行為向有利方向發展;對有替代品的污染產品或具有相同功能的清潔產品,稅率水平應高于使用或生產清潔產品成本的差額,以鼓勵其使用替代品或清潔產品。
也有專家表示,開征環保稅或許會事與愿違。
征稅是稅務部門的事,環境執法是環保部門的事,現在一事兩個“婆婆”,要么出現兩個“婆婆”都不管事,要么出現兩個“婆婆”都爭相插手。因為收稅是一件有利可圖的事,估計前一種情況不會出現。那么當兩個“婆婆”都插手同一件事,都想收錢,然后“雁過拔毛”時,兩個執法主體會不會發生沖突或糾紛?如何協調兩個執法主體之間的矛盾?當企業排污比較嚴重時,環保部門可以依照今年開始生效的新的《環保法》處以重罰。因為征收排污費,主要進了地方政府的財政口袋,因此能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而稅務部門則想通過“加倍”收稅對其處理。但因為征稅即使地方政府有分成,但無疑要上繳相當多的一部分,因此征稅難以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甚至不排除地方政府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將本應開征的環保稅后變成了“排污費”,全部進了地方政府的口袋。
如此一來,對排污比較嚴重的企業,到底是依據《環保法》重罰,還是依據環保稅加倍征收?誰說了算,防止兩個不同的執法主體之間“打架”?當兩個執法主體難以“共事”時,反而給了企業排污的機會,不利于環境保護,導致環保稅與環境保護事與愿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