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案件共52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47起……環保部日前公布的一組數字顯示,被稱為“長出牙齒”的新環境保護法在2015年1—2月已經“咬”住了不少環境違法者。
連續按日計罰、將違法者移送司法機構等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是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的特點之一,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說,新法實施以來,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用“組合拳”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威力已初步顯現。
據介紹,除山西、海南、云南、西藏等4省區外,僅在1—2月,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26件,罰款總額達1238.96萬元,個案罰款數額高為208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27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20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47起。與1月份相比,2月份適用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上升60%,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上升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數上升115%,執法力度日益加大。
通過實證試“鐵齒”
環境壓力和公眾的期待,倒逼新《環保法》出臺。4月10日,備受矚目的環保“新法”走過了它的個100天。近日,環保部的一系列舉動也在某種程度上迎合了公眾對于這部新法的期待。
爭議多年的重慶小南海水電站項目被環保部否決。同時,朱楊溪水電站、石硼水電站等工程的規劃與建設也被叫停。“過去十年,因為金沙江下游一期工程等問題,長江上游、特有魚類自然區進行過兩次調整,自然區功能受到較大影響,未來該流域開發必須嚴格依照主體功能區定位,嚴守生態紅線。”環保部在《關于金沙江烏東德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中指出。
一口氣否決三個水電站,環保部的“強硬發聲”讓很多公眾不禁產生這樣的思考:新《環保法》是不是已經長出“鋼牙利齒”來了?
除了上述水電站被叫停之外,環保部近日在約談河北保定政府時明確表示,限其在6月底前完成白洋淀污染整治。對此,有網友感慨:“鋼牙利齒已經開始發揮作用了。”這些例子似乎證實了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此前的話:“新《環保法》不是紙老虎,而是長出了鐵齒鋼牙的利器。”
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秘書長劉國正坦言,在我國以往的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著“務虛”多過“務實”的弊病。以減排為例,劉國正說:“不能光從數字上看排量降低了多少,而是要看環境到底有沒有改善,讓數字游戲無以為繼。”
別讓新環保法成為“紙牙齒”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已于1月1日正式實施。然而,新環保法卻遭遇實施難題,地方政府普遍“不愿執法”:公益訴訟的案例并沒有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大量涌現;對訴訟案件,地方法院不立案、地方政府不執法現象較為普遍,這一狀況的出現與中國的法治結構缺陷密切相關。
新環保法實施之初,新任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就坦言:“一個好的法律,不能成為‘pieceofpaper’,不是紙老虎。新環保法關鍵的地方還在于執行和落實。”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盡管被譽為“史上嚴環保法”,這部“長牙齒”的法律被社會各界寄予了強烈期待,但在執行中依然遭遇“執法軟、執行難”等老癥結,面臨“地方政府不愿執法”“執法難下基層”的問題。
這再次告訴我們:當前社會的一些公共治理問題,并不能簡單歸因于有沒有一部有力的法律。“徒法不足以自行”,嚴刑峻法或許重要,但法律的“鐵齒鋼牙”要真正發揮作用,關鍵依然在于能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如果法律執行不力,又能否真刀實槍地嚴厲問責,能否齊心戮力地共同維護法律尊嚴。
或許,誠如一些環保專家所言,當前新環保法之所以面臨無力通基層的困境,有現實的司法難題,有環保法自身不足尚待完善的問題,也有公眾參與機制不健全、公眾參與缺乏必要保障的問題。但核心問題,依然逃不過法律的執行問題。很顯然,法律要不折不扣地執行下去,法律實施者就必須擁有足夠的獨立性與性,要有讓法律說了算的權力。
遺憾的是,如今,不管是具體負責施行環保執法的地方環保部門,還是負責司法的地方法院,在地方政府面前始終缺乏足夠硬氣的資本。因為人事任免仍然處于地方政府掌控之下,地方環保部門乃至法院難免受制于地方政府的政績沖動。在地方,一些污染企業同時也是利稅大戶,如果對這些企業嚴格執法,對環保訴訟案件嚴厲司法,環保部門和地方法院就難免不受地方待見。盡管新環保法對環保執法不作為也有問責條例,但并沒有明確如果問責不落實又該如何處理,這一空白讓問責制度難免流于形式。執法、問責乏力的結果,就是不僅法律的“牙齒”難以發揮效用,環保執法也容易成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或許,指望新環保法一實施,就能徹底改變環保的老問題,開啟環境治理的新格局,也并不現實。但是,既然看清了新環保法面臨的問題,認清了法律必須通過嚴格執行才能獲得生命力,也明白了環保執法乏力的癥結所在,那么是不是就應該從現在起,著力于解決現實問題,掃清體制機制障礙,讓法律真正發揮作用,而不是坐嘆新環保法成為畫在紙上的“牙齒”呢?
新法落地需持久用力
新環保法的貫徹執行,根本的是要擺正發展與環境的關系,需要全社會牢固樹立起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自覺地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更加需要政府、企業、社會公眾頑強而持久地用力
環保部數據顯示,“史上嚴”的新環保法實施的前兩個月,全國實施按日計罰數額達到1238萬元。特別是,2月份較1月份適用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上升60%,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數上升115%,環保執法力度日益加大。但與此同時,污染偷排偷放事件仍有發生,環保執法遇阻、環境公益訴訟案不被受理等現象仍然存在。
可以說,從法律規定上看,新環保法“史上嚴”實至名歸。從1989年實施到2014年完成修改,歷經25年,其間法律修改跨越兩屆全國人大,并經4次審議、兩次公開征求意見,在部門法中實屬罕見。經過大手術的新環保法只一字不動地保留了原法的兩條規定,其余68條或重新制定或重新修訂。按日計罰、違法排污治安拘留以及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等規定同時出現在新環保法中,凸顯新環保法“史上嚴”的特質。社會公眾期望通過這部史上嚴格的法律的實施,換回藍天、碧水和潔凈的大地。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更多權力,但即使是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也不諱言,執法弱使大量環保法律法規得不到遵循,是當前的突出問題。過去很多年,環保部門執法權有限,缺少執法經驗,加之,環保執法對專業知識要求高,特別是在基層,環境專業出身的環保執法人員更是匱乏。目前,我國各區縣環保部門監察大隊的人數,從幾人到幾百人不等,監察力度、執行效率參差不齊。一些地方的環境監察大隊人數僅為個位數,卻需要管理全縣上千家企業。提高執法隊伍能力素質,是新環保法落地的關鍵。
當然,新環保法實施中的模糊地帶,也需要進一步厘清。比如,新環保法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一些地方目前剛剛開始試點將環境保護納入干部政績考核,包括進行干部離任環保審計或者在經濟審計中納入環保內容,進一步完善尚需時日。再如,新環保法規定,由其自身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但是,卻沒有規定如果相關責任人不引咎辭職,該如何處理;如果責任人所在單位不讓責任人引咎辭職,又該如何處理;公眾、社會組織及被侵權人有何救濟途徑。一系列事關引咎辭職制度順暢實施與否的細節,尚待明確。新環保法不是棉花棒,是殺手锏。用好殺手锏,更需要智慧與行動。
新環保法的貫徹執行,根本的是要擺正發展與環境的關系。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生態環境保護也出現了一些新特征,特別是在處理環境與經濟關系、探索環境保護新路上,強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需要全社會牢固樹立起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更加自覺地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但是,當前,仍有官員對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態度不鮮明,對嚴格環境執法心存顧慮,甚至對當地GDP貢獻較大的污染行業、企業縱容或遷就;仍有執法人員擔心環境執法太嚴會影響經濟發展,面對排污企業腰不硬、氣不順、被動作為;仍有企業排污不治污,以、納稅大戶、就業功臣自居,對問題敷衍塞責。可以說,讓全社會摒棄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的落后思維,與新環保法落地互為表里,任重道遠。
新環保法從立法到落實并非是一個簡單的過程,也不是環保部一家的事情,需要政府、企業、社會公眾頑強而持久地用力。
(本文資料來源:新民晚報、經濟日報、中國科學報、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