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有關部門日前調查發現,武威市榮華工貿有限公司向騰格里沙漠腹地違法排放污水8萬多噸,污染面積266畝。目前,榮華公司董事長已被立案調查,兩名直接責任人已被拘留,武威市、涼州區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已被停職并接受審查。
經事件調查組調查及環保、水利專家初步判斷,榮華公司在環保設施沒有完全建成的情況下,未經批準擅自投入調試生產,私設暗管向沙漠排放生產廢水。2014年5月28日至今年3月6日,累計排放271654噸。其中187939噸用于榮華公司投資建成的榮生沙漠公路兩側樹木綠化灌溉,83715噸通過暗管直接排入沙漠腹地。
事實上,“沙漠排污”已是當前中國違法排污現狀的一個縮影。這些年來,山東濰坊“打井排污”風波、河北滄縣“紅豆局長”事件、云南昆明小江變“牛奶河”……各地不時被曝光的此類事件撩撥著公眾的敏感神經,加重著人們對環境污染治理的憂慮。加大環保執法力度,遏制企業違法排污欲念,保護業已脆弱的生態環境,成為公眾的普遍呼聲。
董事長被立案調查
一石激起千層浪。據介紹,榮華公司環境違法行為被發現后,武威市成立了調查處置小組。經調查,榮華公司環保主體責任不落實,環保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頂風排污;武威市和涼州區環保局不嚴格履行監管職責,監督檢查流于形式,存在失職行為。
榮華公司為武威市涼州區民營企業,是全國首批151家農業產業化之一、甘肅省循環經濟試點企業。2011年8月,該公司由涼州城區遷至城東11公里的發放鎮沙子溝,實施易地搬遷和技改擴建,規劃建設年產30萬噸玉米淀粉、12萬噸谷氨酸等項目。2014年5月,項目主要生產工程基本建成,但污染防治設施沒有同步配套建成。
經調查組和北京師范大學水科學研究院、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專家、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專家初步判斷,榮華公司在環保設施沒有完全建成的情況下,未經批準擅自投入調試生產,私設暗管向沙漠排放生產廢水。2014年5月28日至2015年3月6日,平均日排放不達標中水971噸,累計排放271654噸。其中187939噸用于榮華公司投資建成的榮生沙漠公路兩側樹木綠化灌溉,83715噸通過鋪設的暗管直接排入沙漠腹地。
3月21日,媒體來到位于武威市區東約20公里的騰格里沙漠,在公路北側看到一個圓柱形金屬罐體,北側百米處是一個長約百米的不規則的天然沙坑,坑底沙土呈黑色,坑里的污水已于近日被抽走,送污水處理廠處理。
專家組將對受污染沙漠損害和地下水進一步進行評估、鑒定,提出對被污染沙漠的治理方案。
根據初步調查情況,相關部門已依法勒令榮華公司涉案生產項目停產,查封主要生產設備和排污設施,撤除全部暗管;目前已對榮華公司依據新環保法規定進行按日計罰,總計罰款3003105元,追繳自調試和生產以來排污費180621元。武威市、涼州區環保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已被停職并接受審查,將根據甘肅省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調查結果依法嚴肅處理。據了解,留存的污水大部分已運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完畢,對底泥的處理將待專家論證后再實施。
“頂風作案”背后的枉法僥幸
眾多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當務之急,一方面固然是嚴肅處理每一起“頂風違法”的個案,處罰企業,查處執法機構,以“疏而不漏”的高壓姿態,打消大大小小“環境堡壘”的枉法僥幸。
從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武威這起污染沙漠事件可謂觸目驚心。特別是在2014年9月,某媒體報道了騰格里沙漠被污染,中央領導嚴厲批示之后,依然置若罔聞,我行我素,令人吃驚。當地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典型的頂風違法事件”。事實上,武威“威武”排污事件折射出來的,依然是地方政府以及企業一直以來習以為常的枉法僥幸。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就在那里,企業不可能不了解,而地方管理部門作為執法者,本身就責在護法。然而,排污企業與管理部門雙雙失守,根源仍在于違法可能獲取的利益遠大于守法。此前,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常軍政在回應騰格里沙漠排污事件時亦承認,地方政府監管不力是重要原因。
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新任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曾披露,環保部運用環境衛星遙感技術,發現了24處疑似污染水體,正在進行終核實。從現在的情形看,武威榮華公司或許就在其中。那么,除了已經“中標”的榮華公司以外,是不是還有其他地方的其他企業也在“頂風違法”?
當下的當務之急,一方面固然是嚴肅處理每一起“頂風違法”的個案,處罰企業,查處相關責任人員,以“疏而不漏”的高壓姿態,打消大大小小“環境堡壘”的枉法僥幸。
另一方面,關鍵還在于通過強有力的行政問責,甚至有必要通過改革目前環保屬地管理的機制體制,徹底消除“中梗阻”及地方保護,確立法律的剛性。真正做到違法必究、枉法必查,而不是總是聽任“頂風”排污行為一而再、再而三地傷害法律的尊嚴。
嚴環保執法應成為新常態
就個案來說,此次懲處力度在環保執法史上堪稱是大的。一方面企業違法排放的成本與以前相比,有了質的變化。從2014年5月至今年3月,按日計罰逾300萬,尚不包括今后治污的善后成本,而且兩名直接責任人被行政拘留,涉事企業董事長被立案調查,很有可能因為排污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武威市、涼州區環保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已被停職并接受調查,將根據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調查結果依法嚴肅處理,因為履行環保執法不力,將承擔失職、瀆職責任。
沙漠排污個案透露出兩個信號,一是被稱為“史上嚴”的新環保法,不僅使得違法排污有了足具威懾的違法成本,也賦予了環保執法多樣化途徑,以及有所作為的空間;二是執法不嚴、監管不力將被追究責任,實現權力與責任的對等。從法治的角度來說,科學立法、嚴格執法,才可能實現全民守法。換言之,“史上嚴”環保法,要真正具有嚴格的約束力,不是來源于條文本身,有沒有“史上嚴”的環保執法相匹配,才是企業守不守得住法律底線的關鍵。
環保部門顯然就是環保執法關鍵所在。2014年9月,媒體對騰格里沙漠周邊的內蒙古、寧夏、甘肅交界處的企業違法排污現象作了深度報道,得到環保部門自上而下的積極回應。環顧這些普遍的違法排污案件,違法者有恃無恐的一個根本原因是地方環保執法的軟弱,甚至是縱容與包庇。去年12月,對于騰格里沙漠環境污染問題作出重要批示,國務院專門成立督察組對該區域的環保執法進行督察,并開展全國范圍內的環境整治。內蒙古自治區啟動追責,24名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欲治污染,先治執法,由此可窺見一斑。
應對日益嚴峻的環保危機,離不開嚴格的環保執法。今年兩會期間,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回答騰格里沙漠治污問題時表示,環保部正在進行終核實,一旦核實確認后,將嚴肅處理,決不允許“下不為例”,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出現這種問題。毫無疑問,沙漠排污個案處理遵循的正是“嚴執法”的思路。
起始于輿論的騰格里沙漠環境污染問題,客觀來說也是環保行政生態的一個縮影,要讓嚴環保執法成為新常態。一方面要用嚴的追責鏈條勒緊環保執法的韁繩,另一方面還要逐步破除制約環保從嚴執法的地方壁壘與掣肘。讓嚴環保執法成為新常態,根本在于環保行政能作為、必作為的制度新常態,這也是個案承載的期待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