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思路在水資源領域開始發酵。
2014年11月,水利部發布《取水權轉讓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依法獲得取水權的單位或個人,在取水許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額內,有償轉讓其通過部分措施節約的水資源。
事實上,2014年7月水利部就提出在寧夏、江西、湖北、內蒙古、河南、甘肅和廣東7個省區開展水權試點,邁出水權交易的堅實一步。
水權交易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早在10年前業界就曾圍繞水權交易進行過激烈的討論,2014年水權交易開始疾步前行。推進水權交易的時機是否已成熟?阻礙水權交易的“絆腳石”是否已消除?水權交易未來的出路在哪?
水權交易地方先行
21世紀的中國,隨著大量人口向城鎮聚集,水資源問題日益成為制約城鎮化發展的短板。
在城鎮化加速推進過程中,不僅北京這樣的大城市缺水嚴重,一些中小城市也面臨缺水問題,這就形成了水權交易的土壤。
“水權是個很大的概念,在中國水是屬于國家的。中科院院士程國棟介紹說,水的使用權和所有權不一樣,這種做法將使用權分了下去,實際是一種中國特色的水權。當然,這種水權的劃分其中并不涉及水權的交易,只是通過行政措施來實行,沒有市場化的交易。而2000年浙江省義烏市和東陽市之間的水權轉讓,則被稱為中國水權交易的破冰之舉。
由于缺水和水污染問題,當時義烏市水資源總量遠遠滿足不了當地需求,相鄰的東陽市則擁有橫錦、南江兩座大型水庫,水資源比較豐富,因此兩市簽訂了有償轉讓用水權的協議。義烏市一次性出資2億元購買東陽市橫錦水庫每年5000萬立方米水的使用權,但水庫所有權不變。這雖然被視作是中國水權交易案,但很多專家認為這并非真正的水權交易。
“水權交易是所有權發生轉移,東陽和義烏是水量交易,不是水權交易。”原水利部水文司副司長許新宜表示,中國的水資源所有權歸中央政府,省市區都沒有水權,自然也不存在水權交易。
雖然義烏和東陽的水權交易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水權交易,也沒有法律依據,但水利部等相關部門并未叫停此類行動,在此之后還有寧夏、內蒙古等地的水權交易探索不斷出現。水利部也曾希望在水權方面進行突破,但受制于《水法》限制,難以進行下去,從中央層面進行推動阻力太大,地方的探索也就更有意義。
在寧夏和內蒙古的水權交易探索中,與義烏-東陽模式不同之處在于,這是工業與農業之間的跨行業水權轉讓。寧夏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段慶林介紹說,在沿黃河地區有很多農業區,歷史上大部分用水指標都分給了農業,這些年能源化工行業發展起來,對水量的需求很大,為了獲取更多的用水指標,開始與農業區展開水權交易。
在寧夏、內蒙古能源化工產業發達地區,企業幫助灌區農業進行節水改造,節省下來的用水指標就可以轉讓給能源行業。當然,這也不是真正的水權交易,而是用水指標在不同行業間進行了轉移。但是,寧夏和內蒙古的水權轉讓做法得到了水利部的認可,時任水利部部長汪恕誠前往考察,并將兩地列為試點。
杭州水權改革成功“試水”
與此同時,10日,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東苕溪畔,浙江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華旺”)與青山湖蔬菜有限公司(簡稱“青蔬”)簽訂了取水權轉讓意向協議。這也是杭州市用水戶間簽訂的首份取水權轉讓協議,標志著水權制度改革在杭州首度“破冰”。
據悉,華旺是東苕溪畔的用水大戶,用水量大時,每年要從東苕溪抽取287.4萬方的生產用水。近幾年,通過多個生產環節實施節水改造,華旺用水量逐年下降,去年已降至141.5萬方,低于臨安市水利水電局為該公司核定的165萬方的年許可取水量。
與此同時,在華旺的不遠處,專業生產豆芽菜的青蔬,因為產能擴張而面臨“缺水”。本著水資源節約利用和優化配置,經臨安市水利水電局“牽線搭橋”,報請杭州市林水局核定同意,華旺把生產工藝革新所結余的10萬方的年取水權轉讓給青蔬,轉讓期為3年。
杭州市林水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水權制度改革主要有三大要務:進行流域水量分配,開展取用水戶的確權登記和管理,推進水權交易制度建設。
杭州市林水局負責人透露,2015年起,將著手對東苕溪流域生產用水情況進行調查,摸清“家底”,并對沿線119家用水戶(臨安95家、余杭24家)逐一進行水權確權,核發《水資源使用權證》。
水權制度改革后,臨安和余杭兩地的東苕溪流域取用水將受區域用水總量目標控制和水量定額分配“雙限”。今后,沿途新增的用水戶凡超“雙限”中的一個,取用水戶將參照華旺和青蔬的轉讓模式,通過市場化機制獲取水權。“當然,水權交易還可以推廣到政府層面,譬如,余杭用水總量超限,臨安有結余,也可以參照這種模式進行政府間的用水指標協議轉讓交易。”
水權交易平臺搭建迫在眉睫
目前,我國涉及水權的法律不多,零星分散在水法、物權法和取水許可管理辦法中,往往過于寬泛,缺乏可操作性。此外,無論是跨省水權交易還是省內水權交易,涉及水權交易的定價機制、交易機制、流程設計、交易結果認定和權益保障都還未建立,難以確保各方利益。
河北省承德市環境保護局有關人士介紹,作為北京、天津的重要水源地,這個市累計投入資金322多億元進行水源綜合治理工作,但得到的生態補償遠遠覆蓋不了支出。
天津市環境保護局副巡視員劉潔說,河北、天津兩地將設立水環境補償基金。補償基金額度為每年5億元,中央財政出資3億元,河北省、天津市分別出資1億元。天津作為下游,若水質達標,則全部基金撥付河北省,用于保護環境;若水質不達標,則5億元基金全部撥付給天津,用于改善水質。
天津環保部門表示,他們出1億元沒有問題,但希望水質能夠達標。承德方面則表示,在水污染防治的過程中,承德放棄了眾多發展經濟的機會,這些損失都是現有補償資金難以覆蓋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谷樹中認為,如果在確權的基礎上建立跨區域水權交易平臺,通過公平議價的方式交易,而不是行政任務的方式,這樣的矛盾就會避免。
業內人士建議,應建立若干個跨區域的水權交易所,以完成水權交易由起步時的價格協商交易到公開掛牌交易的過渡,內容涉及水權交易的定價機制、交易機制、流程設計、交易結果認定和權益保障等。跨區域水權交易需要達到“誰用水誰花錢,誰節水誰得錢”的運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