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委獻策耕地“健康”
1月26日,湖南省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正式開幕,“耕地污染修復治理”成為此間委員議論的焦點之一。委員建議,盡快制定適合湖南的《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形成有效可行的污染綜合防治體系。
在本次政協會會議上,曾虹燕常委代表湖南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直言,湖南耕地污染修復治理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存在著調查面積和精度不夠、治理技術不成熟、資金投入不足、監測系統不健全等不容忽視的問題。
她提出,要盡快制定適合湖南的《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完善排污許可、耕地保護規劃、耕地污染監測和管理、耕地污染法律責任追究等政策規定,使湖南的耕地污染修復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包括法律法規與管理、標準、監測監控、耕地修復技術等在內的有效可行的污染綜合防治體系。
“耕地污染修復治理要加強技術研究,進行系統化集成研發,加快其工程化應用步伐。”曾虹燕還指出,現有的耕地污染修復治理技術都顯薄弱和單一,應加強耕地及產品超標情況檢測、鎘低積累農作物品種選育和篩選、生產達標區耕地質量提升與污染修復治理等專項技術研究。
湖南省政協常委吳金明在“實施‘農產品健康生產工程’”的發言中,也提出要推進耕地修復工程。
“農產品健康生產是讓動植物‘吃’好、‘喝’好,健康成長。”吳金明認為,土壤是實施“農產品健康生產工程”的五大關鍵點之一,要圍繞重點區域解決重金屬污染問題,施用以提高土壤PH值為主要目的的堿性改良劑等農業修復技術;減少化肥使用量,修復退化土壤;推廣綠肥種植,改善土壤結構。
據了解,“湖南耕地污染修復治理”已被湖南省政協列為今年的兩項重點調研之一。
去年湖南人均耕地僅0.9畝
2014年3月6日,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方先知在該省第二次土地調查主要數據成果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作為農業大省的湖南,其人均耕地為0.06公頃(0.9畝),僅為全國人均耕地(1.52畝)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調查于2007年4月啟動,湖南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統計局等11家單位共同參與。2009年底,根據國家要求,形成了以200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的湖南省二次土地調查成果。2013年12月30日,國務院發布了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數據。2014年1月20日,全國土地調查辦分發了經中央審定的各省二次土地調查數據。
經中央審定,湖南二次土地調查主要數據為:耕地413.50萬公頃(6202.5萬畝);園地68.71萬公頃(1030.7萬畝);林地1229.65萬公頃(18444.7萬畝);草地49.03萬公頃(735.4萬畝);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23.47萬公頃(1852.1萬畝);交通運輸用地28萬公頃(420萬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52.99萬公頃(2294.8萬畝)。
當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湖南全省水田和水澆地面積為330.6萬公頃,僅占全省耕地總面積的79.95%;湖南人均耕地為0.06公頃(0.9畝),僅為全國人均耕地(1.52畝)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
“綜上所述,湖南人均耕地少、相當部分耕地質量不高、耕地后備資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沒有改變,耕地保護形勢仍十分嚴峻。”方先知認為,湖南必須始終堅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毫不動搖堅持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確保湖南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
耕地保有量超6千萬畝 連續15年占補平衡
為切實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湖南堅持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全面實行先補后占、占補平衡制度,扎實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切實保護和建設基本農田。
2014年,湖南省共批準占用耕地的建設用地項目1796個,共占用耕地10.15萬畝,全部按要求落實先補后占和占補平衡,既嚴格保護了耕地,又有力地保障了全省經濟建設用地需求。同時,湖南加大省級占補平衡統籌力度,全年組織衡陽、張家界、湘西州等地為長沙、湘潭等地187個占用耕地建設用地項目提供補充耕地指標1.46萬畝。去年湖南省共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400萬畝,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353萬畝的建設任務。
日前,從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處獲悉,湖南已連續15年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截至目前,全省耕地保有量6000余萬畝,高于國家下達的目標數,確保了湖南糧食產量穩定在600億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