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下河還是被動下馬 環保局長緣何遭口誅筆伐
“我現在用手機連新聞都不看了,就關心濟南空氣質量。新聞不刺激,數據才刺激。半夜里看著數據越來越高,就吊著心等著第二天挨批。”
“這次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計劃’與之前所有戰霾聯動計劃都不同,你看領導架構,是不是和從前大不一樣?這個數據,我們爭取保持到年底。到明年,這個數字會進一步加大。”
以上都是山東省濟南市環保局局長高立文說的,這是一個壓力山大的局長,也是眾多令人欽佩的環保局長之一。
因為環境惡化,環保部門和環保局長屢次成為民眾口誅筆伐的對象。媒體關于“環保局長”的報道源源不斷,且多以負面消息為主,也難怪引起民眾的情緒。
日前,江蘇省句容市發改經信委一科長朱某因涉嫌在污染企業關停等補貼項目申報過程中受賄131萬元,被句容市檢察院以受賄罪依法提起公訴。浙江省海鹽縣環保局此前也被曝出腐敗窩案。慈溪市環保局三任環保局長都先后落馬。2013年,安徽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環保領域大案窩案133人,同樣在2013年,廣東省檢察機關查處了一批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從去年溫州20萬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開始,“邀請”當地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消息便屢見報端。有人沉默,有人辯解,但從多地環保腐敗窩案頻發,執法者成違法者保護傘的情況來看,公眾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并沒有找錯人。
從主觀上來看,環保局腐敗滋生與干部自身素質有關。環保局利益鏈條多。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環保局長意志發生動搖,開始追求物質享受,認為小貪小污,不算什么,人人都是這樣做的,自己不做太吃虧,盲目跟從,后越陷越深,偏離了一個合格環保局長的軌道。
從客觀上來看,一是與權利過分集中有關。近年來,環保部門在行政審批、排污許可證管理、環保執法、行政處罰、排污費征收、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等方面的權利越來越大,環保局長利用這種“特權”借機吃、拿、卡、要,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事好辦。權力尋租因此產生。二是公民參與度不足。環境好不好,群眾是直接的感受者,因此有發言權。而在我國現行的環境管理體制中,卻是環保部門的監測結果說了算,公眾參與度低。公眾的監督作用不能發揮。
“下河”還是“下馬”,這是各地環保局長都應當思考的關乎民生的大問題,也是民眾需要擦亮雙眼矚目的關乎生存環境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