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張家口在創造巨大生態財富的同時,卻不得不放緩了經濟發展的步伐。據統計,目前張家口還有94.76萬貧困人口,11個縣區被列入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9個縣屬于燕山—太行山特殊困難片區,急需加快脫貧致富。保護優先并不等于犧牲發展。然而事實是: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藍圖下,張家口卻一直受窮。
自己不算賬 誰去算?
曾經,陜西多次發出:“生態補償機制該如何建立”的聲音。但甚少得到中央政府和用水地區政府的回應。對此,西北政法大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永寧教授曾表示:“生態補償的問題,到底補多少,我們自己不算,誰去算你們的帳?”
“陜南三市在南水北調工程中負擔了歷史的重任。”漢中市副市長王春麗說,“我們都知道陜南三市匯流面積占整個丹江口水庫水域面積的77%,我們入庫的水量占到66.39%,所以我們這一塊的水決定了整個工程的水質、水量。”
這是有目共睹卻又常常被忽視的問題。過去一談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補償問題,人們的印象往往是湖北丹江口庫區,甚或是管渠所經過的河南,更上游的陜南三市的犧牲,常被許多人看作這些地區的環保義務。
這種印象是相當普遍的。之前曾有不愿具名的學者透露:“如果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下游用水地區并不會破壞上游的生態環境,你自己的工業企業產生污染,就有治理的義務,這個費用沒有理由讓別人承擔”。
問題在于,中線調水預設了這些地區更多的義務,卻沒有預設相對應的權利—水權本質上是一種稟賦權,漢江流域的人們在這里生活,就應該具備依靠這里的水資源實現基本生活依賴和發展的權利。
事實上,按照相關法規,水質只要四類水就合乎標準了,現為了滿足中線調水的需求,漢江需要達到二類水的標準。這些更苛刻的義務,意味著他們因而失去了許多發展權—為確保“一江清水永續北送”,陜西省政府今年年初下發行動方案要求漢江干流出省斷面水質保持Ⅱ類。
這也正是安啟元早發出補償呼聲的樸素邏輯——“為了保證北京的水質,我們不得不關閉所有的工廠。可大家總得要活命。所以我說,政府需要為陜西提供補償。如果你不為群眾提供補償,他們還怎么生存?”
陜西省水利教育協會理事劉建林說:“保護是一種犧牲,保護意味著付出,保護要有代價。水源地水資源保護需要調整產業結構,需要進行開發移民,需要生態修復建設,需要開展水土保持,需要改變民眾的傳統生活方式,需要變粗放型為集約型生產方式等等。”
生態環境不再是“免費的午餐”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對生態功能保護重點縣區給予了一定的補償,可并未形成一套健全有效的機制。據《國務院關于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工作的情況報告》里給出的一組數據顯示,中央財政安排的生態補償資金總額從2001年的23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約780億元,累計約2500億元。而這2500億占到了所有生態補償資金的大頭,地方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投入、優惠貸款、社會捐贈等其他渠道明顯缺失。
新《環境保護法》第31條明確“國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提出“國家指導受益地區和生態保護地區人民政府通過協商或者按照市場規則進行生態保護補償。”同時,《環保法》提出的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包括流域類水的生態補償,大氣的生態補償,上級對下級的生態補償,同級政府之間的生態補償,這表明國家從法律層面規定了良好的生態環境質量不再是“免費的午餐”。
業內人士認為,之所以要建立“有償”使用機制,實則是為青山綠水打的經濟“宣傳牌”。要維持青山綠水是有成本和代價的,一般來說,往往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都屬于禁止和限制開發地區。既限制開發,又要求保護,這些地方就要付出財政成本和發展機會成本。只有通過生態補償機制獲得合理補償,這些地方才能實現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