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考核評細則出臺 催生行業新增長點
這個被稱為“史上嚴”的空氣污染治理考核實施細則,對2017年之前能否實現空氣污染治理目標至關重要,其中對PM2.5、PM10濃度下降的考核為關鍵。
依據實施細則的計分方法,國家將對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分別評分,兩項評分均實行百分制。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區域、珠三角區域共10個省區市評分結果為兩類得分中較低分值;其他地區評分結果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分值。
實施細則的總則規定,考核結果將被劃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評分結果在90分及以上為,70分至90分為良好,60分至7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根據實施細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考核將以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兩項指標年均濃度下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依據。兩項指標考核年均濃度與上年相比不降反升的,均計0分。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評分方面,實施細則共列出了包括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指標、清潔生產指標、大氣環境管理指標等10項具體指標。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根據《實施細則》,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地區,將由環保部會同組織部門、監察機關等約談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并暫停該地區責任城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取消國家授予的環境保護榮譽稱號。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實施細則》較為突出的一個特點即更加細化、更具操作性。”此前的“大氣十條”盡管嚴厲但不夠具體化,缺乏可操作性,而《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了各項目標和舉措,進一步明確了各地的工作責任,這對于嚴格落實“大氣十條”將起到促進作用,也解決了目前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無從下手的困境。
柴發合認為,“‘大氣十條’實施情況考核不僅是對地方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檢驗相關職能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績。《實施細則》的實施具有綜合效應,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進程,十分有利于改善我國空氣質量。”
專業機構認為,顆粒物的治理已成為大氣乃至整個政府環保工作的重點,圍繞這一任務環境監測、VOC治理和先進除塵技術三大主題行業將成為大氣環保市場新的增長點。
相關概念股包括:科林環保(工業粉塵治理)、先河環保、聚光科技、天瑞儀器、雪迪龍(監測儀器),國電清新、九龍電力、燃控科技、龍源技術(脫硫脫銷),尾氣排放的治理:銀輪股份、海越股份、威孚高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