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公眾參與治水進程 讓環保局長放心下河游泳
從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到紅豆局長被免職,水污染已成環境治理的大山之一。國家提出要讓所有農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凈的水。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污染不是一天造成的,也不可能一天兩天就能解決。環保重要的是人,眾人拾柴火焰高。
“群眾對水質標準的認知,不是用數據來了解的,而是通過可飲用、可游泳來判斷,更應以領導干部以身試水來檢驗。”浙江“可游泳河段”申報活動日前啟動,在6月26日舉行的申報活動的視頻會議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臨生表示。浙江要求領導干部要下河游泳給群眾看,在確認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將組織進行橫渡或暢游活動。
那么,怎么檢驗治理的效果呢?從網友紛紛要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可知,一座城市的河流是否污染嚴重,父母官敢不敢下水游泳成為重要衡量標準。浙江要求各級人大組織領導干部要下河游泳給群眾看,這無疑是浙江對各縣市治理河流污染的一次測試。既然人大想從監督的職責出發,檢驗各地對轄區河流治污的效果,就應當做好打分的準備,而不能熱熱鬧鬧地“游”一場就草草收場。
游泳的目的不僅是給群眾看,更應當有評價一個地方河流治污的責任,給他們打打分。現在正處在申報“可游泳河段”階段,還沒有下河游泳。其實,申報“可游泳河段”這也是一個關鍵的打分點。試想,如果一個地市申報的“可游泳河段”較少或者說沒有,那么,省人大就應好好審查一下,究竟是因為什么?由此,也可以大致給出這個地方的河流污染治理的分數了。
接下來,就是要擇一個黃道吉日,組織人大領導干部下河游泳了。申報的河流雖然可以游泳,但河水質量的狀況不盡相同,各地河流治理的效能也有差異。評價一個地方的治污效果,不能靠地方環保部門的書面匯報,到河里游一游,才有深刻的體會,才能得出較為客觀的判斷。因此,人大領導干部懷著找問題、查缺漏、打分數的任務和責任去游泳,才有意義。
網友紛紛要求環保局長游泳,環保局長回應的不多,沉默應對且沒有實際行動,就是失責失職。人大就有監督的職能,可以監督環保部門對河流污染的治理,浙江人大做得好。
公眾的力量推動治水進程,不應于活動之中。實際的治水過程,更加需要公眾的參與。然而,現實中,將治水看成是政府的工作,與自身無關,這樣的想法仍有一定的“市場”。當某條被污染的河流呈現在公眾面前時,讓“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聲音就會不時出現。誠然,環保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對河流治理確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如果一味地喊“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以至于喊成了口頭禪,就不是一個負責任的社會成員應有的態度了。這種將治水義務全部推給政府部門,自己拍拍屁股走人的做法,理應受到批駁。
與此同時,公眾也應該用自己的行動參與治水。公眾不僅可以密切關注、積極監督政府部門的治水行動,還可以在生活中參與治水志愿行動,勸導親戚朋友拆除違章豬舍以減少河流污染,養成不亂丟垃圾的習慣等等。對于企業來說,要嚴格控制自身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這就是企業對治水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