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成2021年自然資源部下發的貴港市1744處歷史遺留礦山圖斑核查工作任務,貴港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了《貴港市“十四五”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總體方案》,并于2023年3月27日公開全文。據分析,貴港市現有廢棄礦山圖斑共1142處,廢棄礦山圖斑面積共14.87km²;其中認定為歷史遺留礦山圖斑502處,面積為4.66km2;認定為有責任主體的廢棄礦山圖斑640處,面積為10.21km2;認定為其他情形圖斑602處,圖斑面積4.69km²。整體修復需求較大。
按照該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間貴港市應累計治理廢棄礦山面積為9.358km2,累計綜合治理率為63.14%。其中:應累計治理歷史遺留礦山面積為3.262km2,累計治理率為70%;應累計治理有責任主體的廢棄礦山面積6.096km2,累計治理率為60%。具體如下表:
為更好完成任務,貴港市擬分階段開展工作。貴港市“十四五”期間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目標如下:
1. 2022年治理廢棄礦山面積為1.729km2,總體治理率達到11.67%。其中歷史遺留礦山治理面積為1.729km2,單項治理率為37.10%,完成《2022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考核評分細則》工作目標,即2022年底前實施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面積應達到公告面積20%。
2.2023年治理廢棄礦山面積為2.553km2,其中歷史遺留礦山治理面積為0.511km2,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治理面積為2.042km2。至2023年底,累計治理廢棄礦山面積達到4.282km2,累計治理率達到28.89%。其中歷史遺留礦山累計治理面積為2.240km2,單項累計治理率為48.07%;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累計治理面積為2.042km2,單項累計治理率為20%。
3.2024年治理廢棄礦山面積為2.533km2,其中歷史遺留礦山治理面積為0.511km2,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治理面積為2.022km2。至2024年底,累計治理廢棄礦山面積達到6.815km2,累計治理率達到45.98%。其中歷史遺留礦山累計治理面積為2.751km2,單項累計治理率為48.07%;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累計治理面積為4.064km2,單項累計治理率為40%。
4.2025年治理廢棄礦山面積為2.543km2,其中治理歷史遺留礦山面積為0.511km2,治理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面積為2.032km2。至2025年底,累計治理廢棄礦山面積達到9.358km2,累計治理率達到63.14%。其中歷史遺留礦山累計治理面積為3.262km2,單項累計治理率為70%;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累計治理面積為6.096km2,單項累計治理率為60%。
時間安排:
(一)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前,各縣(市、區)根據已下達的有責任主體廢 棄礦山責令限期修復通知書有關要求,將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的責任主體落實生 態修復工作進展情況及實施計劃,報當地政府審定,審定后報市自然資源主管部 門備案。
(二)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提交經貴港市人民政府審定批復的《貴港市 “十四五”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總體方案》到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備案。
(三)根據 2022 年底已完成的自然恢復歷史遺留礦山圖斑認定和審核工作, 形成全市自然恢復歷史遺留礦山數據庫。從 2023 年起,各縣(市、區)自然資 源主管部門督促好轄區政府落實自然恢復歷史遺留礦山圖斑管護措施和巡查監 測,按季度向當地政府和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報工作實施情況。
(四)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各縣(市、區)完成第一批認定為自然恢 復歷史遺留礦山的驗收銷號工作。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提交 2023 年度本 轄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總結,貴港市自然資源局提交 2023 年度全市廢棄礦 山生態修復工作總結(包含 2023年度自然恢復歷史遺留礦山驗收銷號工作情況)。
(五)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認定為自然恢復歷史遺留礦山的 驗收銷號工作。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提交 2024 年度本轄區廢棄礦山生態 修復工作總結,貴港市自然資源局提交 2024 年度全市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總 結(包含 2024 年度自然恢復歷史遺留礦山驗收銷號工作情況)。
(六)到 2025 年底前,貴港市各縣(市、區)完成歷史遺留礦山圖斑生態 修復總面積的 70%,完成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圖斑生態修復總面積的 60%,全市 廢棄礦山綜合治理率達到 60%。貴港市自然資源局形成專項報告,向自治區自然 資源廳和市人民政府匯報貴港市“十四五”期間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情況。
(詳見附件)
原標題:貴港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貴港市“十四五”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總體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