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
環境監測事業迅速發展,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審議通過了關于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等三份重要改革文件,基本搭建形成了生態環境監測管理和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生態環境監測的認識高度、推進力度前所未有,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在此期間,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總站)作為我國生態環境監測事業發展的“排頭兵”“國家隊”,始終奮斗在監測戰線的最前沿,這些變化,我們是見證者,也是參與者、奉獻者。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我們開設“監測這十年”欄目,從總站監測人的視角,展示十年間生態環境監測事業取得的進展與成效。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監測這十年 • 噪聲篇”
破解技術難題 助推事業發展
噪聲污染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不僅容易引起焦慮煩惱,還有可能造成耳鳴、兒童認知損失、心血管疾病等健康危害。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把“加強環境噪聲污染治理”納入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并多次強調要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為了防治噪聲污染,保障公眾健康,十年來,噪聲監測發揮 “耳目”與“哨兵”作用,聲環境監測網絡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噪聲自動監測技術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機場噪聲等難點問題的監測能力得到增強。
噪聲監測是聲環境質量評價、噪聲污染防治、噪聲管理決策的基礎,不斷探討科學合理的噪聲監測技術,建立先進可行的噪聲監測技術體系,是噪聲監測人員一直努力的方向。2011年,我國噪聲監測的現代化、自動化水平與國外相比、與國內大氣、水質監測相比遠遠落后,管理需求迫切,但技術基礎薄弱、噪聲自動監測技術體系空白。在時任主任劉硯華帶領下,總站和天津、北京、哈爾濱、南京、烏魯木齊等監測站一起承擔完成國家環保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
噪聲自動監測系統與應用研究”,首次對噪聲自動監測開展系統研究,為我國實施噪聲自動監測打下基礎。2013年至2017年,進一步研究制定了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規范和指導監測點位選取、數據處理、運行維護、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全過程,首次提出了聲環境自動監測標準依據。2021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從2011年到2021年,功能區自動監測從初步啟動至推廣應用,監測技術日趨成熟,為下一階段全國全面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在推進質量監測的同時,我們也密切關注各類影響人民群眾生活、工作和學習的重點噪聲污染源,通過開展研究和試點監測不斷推動監測自動化、智能化。對于機場周圍飛機噪聲,在開展19個機場試點調查監測的基礎上,正在制定機場周圍區域飛機噪聲監測技術規范;對于道路交通噪聲,完成國家環保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道路交通噪聲監測與評價新方法研究”,探索用噪聲地圖預測計算方法輔助自動監測構建新型監測方法,編制道路交通噪聲自動監測方法指南;已制定噪聲測量值修正、結構傳播固定設備室內噪聲等兩項監測技術規范;正在研究制定工業企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自動監測技術規范。這些前瞻性研究工作將進一步提升監測能力,有助于推動噪聲源實時在線監管,為實現“精準治污、科學治污”提供技術儲備。
2021年12月24日,《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噪聲法”)正式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并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標志著噪聲污染防治進入了新階段。2019年初,總站受生態環境部委托,作為技術牽頭單位承擔了《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建議稿及編制說明起草任務。按照立法規劃一類項目要求,完成修法工作的總體時間不到3年,全國人大環資委要求按照2020年底能夠提請審議的時間進度要求倒排工期,底線要求是2021年必須提請審議。時間緊任務重,為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噪聲法的修改任務,時任主任溫香彩組織全國各地噪聲監測同仁、高等院所立法專家一起投入修法工作,加班加點、沒有周末和節假日,制定修法工作方案、調研實施方案,赴13個省30余個城市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查閱了大量資料,對原法幾乎每條都進行了修改,建議稿的每一個條款既有理論支持,又兼顧實際可行、可操作。按期完成的《噪聲法》修改草案建議稿、編制說明、調研報告、論證報告等一系列材料,得到生態環境部、全國人大環資委高度評價。在修法過程中,編制了《噪聲普法宣傳冊》《噪聲知多少》等科普宣傳冊,精心設計內容及展現形式,堅持調研到哪里、普法宣傳到哪里,宣傳效果顯著。建議稿提交全國人大后,仍對《噪聲法》修改提供全方位技術支持,有力支撐了《噪聲法》順利通過審議。
《噪聲法》遵循“統籌規劃、源頭防控、分類管控、社會共治、損害擔責”的原則,在建立健全噪聲污染防治標準、規劃、管理、監測等制度方面,拿出了許多“新招實招硬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如在噪聲監測方面,提出了噪聲敏感區域監測,用自動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噪聲監測能力等。這是總站作為技術支撐單位完成的第一部法律制修訂任務。
回顧十年,是我們噪聲監測人迎難而上的十年,是繼承與發展的十年。我們牢記以改善聲環境質量、解決噪聲污染突出問題為目標,以不斷提升技術能力為基石,發揚“科學、創新、奉獻、卓越”的總站精神,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我很榮幸作為一名總站噪聲監測人參與其中,貢獻一份力量,十年已往,初心不改。
物理監測能力不斷提升,支撐管理更加堅實有力
我于2011年在總站參加工作,2012年黨的“十八大”召開,有幸參與和見證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總站以及全國聲環境監測事業的發展和變化。
我所在的物理室負責國家聲環境監測網管理與技術指導,組織開展聲環境監測與評價技術研究,組織開展全國聲環境監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全國聲環境質量報告編制,為全國聲環境監測管理和噪聲污染防治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2012年以來,為規范聲環境監測管理,物理室組織編制了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技術規范、環境噪聲監測點位編碼規則、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等多項國家標準,規范了我國城市聲環境的監測與評價方法,也為夯實聲環境質量管理基礎提供了技術支撐。隨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涵蓋城市功能區、城市區域和城市道路交通的聲環境監測網絡得到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至2021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設置監測點位約8萬個,縣級城市點位約3萬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都開展了城市功能區、城市區域和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監測并向國家報送監測數據,另有11個省的部分縣級城市開展了城市功能區聲環境監測,有效支撐我國聲環境管理工作。
數據質量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生命線,為提高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物理室每年持續開展全國聲環境監測監督核查及全國噪聲監測技術培訓工作。至2021年底,已組織完成全國31個省份130余個城市的聲環境監測監督核查工作,這項工作得到了各級監測站的大力支持。噪聲監測技術培訓的開展,提高了監測人員的噪聲監測技術能力,聲環境監測監督核查工作的開展,提升了噪聲監測全過程質量管理水平,促進了聲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提升。
實驗室能力建設是監測業務能力提高和科研水平提升的基礎。十年來,物理室不斷加強實驗室能力建設。2014年建成半消聲實驗室和噪聲主觀評價室,2021年建成噪聲監測設備量值溯源實驗室,具備了噪聲監測與預測、環境振動和光污染監測以及噪聲監測設備檢定校準能力,有效支撐物理監測技術研究及業務工作開展。
十年來,全國聲環境監測網絡不斷完善,噪聲監測人員技術水平和聲環境監測規范性不斷提升。隨著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公眾對美好聲環境的需求不斷增加,環境管理逐步向精準管控轉變,《噪聲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都對聲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天的我們,既是物理監測事業發展的見證者,也是未來前行路上的奮斗者。我們將繼續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監測為民的初心和使命,砥礪前行,不斷深化聲環境監測工作,大力發揮監測支撐作用,助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噪聲問題,為美麗中國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原標題:監測這十年 • 噪聲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