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園區、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的通知
魯環字〔2022〕11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財政局:
為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10部門《“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和省政府《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要求,深入推進清潔生產,切實提升清潔生產績效,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園區、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及名額
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印染、造紙、化學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13個行業為重點,選取10個園區或產業集群開展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每個試點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每市報送試點數量不超過2家。
二、試點基本條件
(一)園區、產業集群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三年內未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件或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二)園區、產業集群環境管理水平較高,環境基礎設施較完備,已依法開展規劃環評和跟蹤評價并取得審查意見,按照ISO14001的要求建立了園區環境管理體系。
(三)園區、產業集群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區域內企業環保手續齊全,在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生態工業園區優先推薦。
(四)園區、產業集群內企業數量原則上不少于30家,大型鋼鐵、煉化、造紙等企業所形成的園區和產業集群,企業數量可適當減少。
三、工作程序
(一)項目申報。園區、產業集群管理部門是試點申報主體,需編制《XX園區(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報所在市生態環境局初審。
(二)市級初審推薦。各市生態環境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是否符合申報試點基本條件進行初審,擇優選取1—2家,出具初審意見,于2022年3月15日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三)省級評審確定。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相關專家,通過資料審查、現場核查等方式,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于2022年3月底前確定試點園區或產業集群。
(四)實施創新試點。試點單位按照經專家審核通過的《實施方案》開展試點工作,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試點工作并進行自主驗收,形成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五)驗收復核及獎補兌現。省生態環境廳對試點單位提交的工作總結報告進行驗收復核,將經驗做法在全省范圍內宣傳推廣。省財政廳根據復核結果及時下達獎補資金。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切實做好園區、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申報工作,明確具體負責科(處)室和人員,堅持標準,嚴格把關,確保試點申報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審查要求。各市要嚴格按照試點基本條件擇優推薦試點單位。在初審時,應充分考慮園區、產業集群發展水平、園區層面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以及企業間資源要素配置、物質代謝
和能源梯級利用等情況,推動區域內優勢互補、資源能源高效利
用。
(三)加強調度指導。各市生態環境局要關注試點工作進展,加強全過程調度指導,推進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聯系人:王小鵬,0531-51798073、13589718001
王 倩,0531-51799107、18653177902
郵 箱:zhykjc@shandong.cn
附件:《XX園區(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XX園區(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試點對象基本概況
(一)試點對象范圍與區位
(二)試點對象整體概況
二、試點基礎
(一)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及問題
(二)清潔生產工作基礎
三、試點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試點工作目標
合理設定體現試點工作成效的、可量化的指標。
四、試點工作內容
(一)試點任務
(二)試點總體思路
(三)試點內容
五、試點特色及創新點
六、試點預期產出成果
七、試點項目實施計劃
(一)實施年限
(二)進度計劃及目標
八、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
(二)包括編制依據與投資估算等
(三)資金籌措
九、試點預期效益
(一)經濟、社會及環境效益分析
(二)推廣可行性及應用前景
十、項目組織實施
(一)組織實施方式
重點說明項目主要參與單位、負責人及任務分工。
(二)保障措施
圍繞主要目標和主要任務的落實,提出有針對性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