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鎮級工業園工業企業“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技術要點(試行)
一、排查要點
1.企業各工序、環節產生的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雨水、清凈下水去向和管網基本情況,包括鋪設方式、標識等。
2.企業涉水排放口(包括涉及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企業總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清凈下水排放口、溢排水排放口等)設置情況,包括排放口類型、規范化建設、標識等情況。
3.繪制廠區管網系統建設平面圖和污染治理工藝流程圖,標明雨水、污水、廢水管道、各污染治理設施工藝管道以及閥門、管井、提升泵等設備的位置和流向、閥門常開/閉狀況,標注問題節點。
二、重點問題整改要點
(一)“一廠一策”治理
1.企業應根據排查的問題清單,制定“一廠一策”治理方案,整理“四張清單”(問題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責任清單)實施整改,整改進展需及時報送屬地生態環境部門。
(二)完善管網系統
2.有工業廢水排放的企業規范建設獨立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統;無工業廢水排放的企業規范建設雨污分流系統。
3.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廢水力爭采用高架壓力輸送、接地或貼地自流輸送等形式明管輸送,盡量不隱藏于地面以下。若管道埋設于地面以下的,應在地面作出標識。
4.生活污水管網主要收集員工宿舍、建筑陽臺(露臺)等排水,并合理設置觀察井,方便日常巡檢。
5.雨水管網主要收集建筑樓頂雨水、地面雨水等雨水,無降雨情況下,雨水集水井一般保持干燥,并在集中匯流的雨水檢查井進行標識并設置方便取樣抽檢的設施。
6.雨水井內不得敷設與雨水收集無關的管網,雨水收集井與生產車間保持一定距離,嚴禁工業廢水混入雨水管渠。
7.廠區內拖把清洗池、員工洗手槽等散裝龍頭區域的生活污水應納入相應的生活污水管網。
(三)排放口
8.有工業廢水排放的企業應當執行《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的要求,原則上每個工業企業只設工業廢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各一個并“一口一井”設置專門的檢查井。應當依法開展排污許可或登記,工業廢水需要排入生活污水管網的應依法辦理工業廢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確保排水行為規范化。因特殊需要增加廢水排放口的,必須報請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同意;需要增加雨水排放口的,必須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排污單位已有多個排放口的,必須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則,進行管網、排放口歸并整治。無工業廢水排放的企業可將生活污水、雨水分類收集并接入園區生活污水管網、雨水管網。
9.工業廢水排放口應按規范設置,滿足監管和監測要求。凡排放含《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一類污染物的單位,還應在產生該污染物的車間或車間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出水口專門增設規范的排放口。
10.有工業廢水排放的企業應根據相應規定要求安裝用于監控、監測污染物排放的儀器、流量(速)計、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記錄儀和數據采集傳輸儀等儀器、儀表自動監控設備。
11.工業廢水排放口必須按照規定設置相對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必須按照規定設置標志牌。
12.引導企業“陽光排污”,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水平衡或全過程監控系統、總量控制系統建設,具體可參考《佛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全面推進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及給排水系統規范化管理的通知》(佛環〔2018〕66號)。
(四)標識清晰
13.對廠區內的各項污(廢)水處理設施、設備在顯著位置標注。標注內容包括:構筑物、設施及設備的名稱、規格、作用、流向、重要運行參數等,標注內容要與污染治理工藝流程圖一一對應。
14.對管道、閥門進行標注。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雨水管道、處理設施工藝管道,應分類分顏色標識,暗管需在對應地面作出標識。閥門要加掛“常開”或“常關”標識牌。
15.廠區管網系統建設平面圖和污染治理工藝流程圖要清晰、醒目地張貼于廠區進門處及污染治理設施處。
(五)應急管理
16.完善突發水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嚴格按照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落實雨水排放口截止閥、慢坡、應急事故池等環境風險防控措施。
(六)長效管理要點
17.建立企業內部管網系統,廢水處理設施及排放口等定期檢查制度,落實專人管理。
18.自覺執行排水許可制度、排污許可制度,完善排污許可并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