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個人:
《深圳經濟特區排水條例》(下稱《條例》)經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全面落實《條例》、《深圳市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方案》、《寶安區全面實施排水許可和全面加強排水監管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做好排水行政許可和排水監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水許可證辦理和備案工作;加大宣傳培訓和教育引導力度;持續整治亂排污水、面源污染等突出問題,推動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
二、實行排水戶分類管理
根據《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深圳市實行排水戶分類管理制度,按照排水戶的經營規模、排水水量和水質等因素,分別實行許可或備案。對營業面積較小或者排水量較少,且排放污水污染物濃度較低的排水戶,無須申領排水許可證,但應當向區水務局辦理備案。
三、工業排水戶持證排水
《條例》施行后,向排水設施排放生產加工過程產生廢水的各類工業企業,需依法申請核發排水許可證;生產過程不產生廢水或盡管產生但外運處理,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工業企業需申請排水備案。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實施排水許可
1.多方聯動,批量辦證。區水務局組織街道、社區、寶安排水公司批量開展現場勘察,協助指導排水戶批量完成網上辦證申報。
2.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辦證效率。區水務局簡化申請表格,推進申請、受理、審核、發證全流程網上辦理。
(二)全面加強排水監督管理
1.加強排水戶日常管理。寶安排水公司定期開展排水戶調查信息復核與動態更新;區水務局牽頭各街道及有關部門制定排水戶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
2.持續深入推進整治亂排水行動。各單位按照《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整治亂排污水行為的通告》要求,嚴厲打擊向河流、雨水管道(箅子)偷排偷倒生活污水、廢水、黃泥水和傾倒垃圾、糞便、渣土、雜物等廢棄物的各類亂排水行為。
3.加強重點面源污染場所整治。各街道牽頭排查整治餐飲美食、汽修洗車、美容美發、農貿市場及垃圾轉運站等重點面源污染場所的突出排水問題。
4.建立智慧水務平臺監管體系。充分利用智慧水務平臺,形成全方位“巡查-上報-處理-復核-銷號”體系。
(三)提升排水設施運營維護水平
寶安排水公司做好排水管理進小區有關工作內容,加大巡查養護力度,切實提升運營維護水平。
(四)深入開展宣傳動員
實行線上宣傳普及與線下宣傳講解相結合,重點區域宣傳與相關行業宣傳相促進,加強宣傳動員。
五、法律責任
《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辦理許可手續的,由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排水許可手續,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未辦理備案手續的,由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排水許可證要求排放污水的,由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排水許可證,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請各單位、產權人、物業服務公司等相關單位及個人落實上述事項。
特此通告。
寶安區水污染治理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原標題:寶安區水污染治理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深圳經濟特區排水條例》全面實施排水許可加強排水監管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