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發布《合肥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急預案》。依據預案,合肥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下揚塵防治將實行預警分級,分為三個級別,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Ⅲ級)、橙色預警(Ⅱ級)、紅色預警(Ⅰ級)。對不同級別的預警,采用不同等級的應對措施。
關于印發《合肥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急預案》的通知
合建〔2020〕151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開發區建發局(建管中心),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局屬有關單位,在肥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
根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合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規定,我局編制了《合肥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20年11月16日
合肥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急預案
根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建質〔2020〕47號)、《合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合政辦秘〔2019〕9 號)要求,結合我市城鄉建設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特點,修訂合肥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對工作機制,有效控制和減少建筑揚塵產生的大氣污染。
二、編制依據
依據《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合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合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三、適用范圍
全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下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因沙塵造成的重污染天氣不屬本預案范疇。本預案的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AQI值大于200的大氣污染天氣。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縣(市)區、開發區建筑揚塵管理部門負責轄區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
(二)及時響應,協同配合。及時響應市政府發布的應急預警,快速落實應急措施,并在屬地管理部門統一指揮下,協同相關部門聯防聯治建筑揚塵。
(三)按照分級,區別應對。按照《合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預警分級,分為三個級別,對不同級別的預警,采用不同等級的應對措施。
(四)動態管控,調整響應。依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啟動對應級別的預案,并隨預警信息變化做相應調整;預警結束后,響應解除恢復到正常管控狀態。
五、組織機制
(一)成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市城鄉建設局成立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擔任;第一副組長由市城鄉建設局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市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處、拆遷安置處、質量安全處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市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站、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各縣(市)區、開發區建筑揚塵管理部門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局質量安全處。辦公室負責牽頭落實領導小組的指示部署,響應上級部門預警及解除指令,發布城鄉建設系統預警、應對措施及解除指令,并督導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二)成立專業應急工作組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建筑施工、攪拌站、房屋拆除揚塵防控三個專業應急工作組(以下稱為專業工作組),分別設在局質量安全處、建筑業管理處和拆遷安置處,并由該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
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為建筑施工揚塵防控專業工作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混凝土攪拌站監管機構為攪拌站揚塵防控專業工作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房屋征遷管理部門為房屋拆除工程防控專業工作組成員單位。
各專業工作組應督促專業工作組成員單位建立健全轄區內建筑揚塵防治責任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揚塵防治臺賬,準確及時掌握防控對象(工程項目)動態進度以及責任單位采用的針對性防塵措施,檢查各責任單位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
各專業工作組成員單位負責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應急響應責任。
(三)建筑揚塵防治責任單位
我市范圍內的房屋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房屋拆除項目、混凝土企業均為建筑揚塵防治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均應按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具體響應措施,配備應急處理必須的器材、設備,負責本單位應急響應實施,落實本單位應急響應責任,并接受監督部門的監督。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筑揚塵管理部門也應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成立相應機構組織,負責督導轄區內揚塵防治各方責任主體落實應急措施。
六、預警
(一)預警分級。按照《合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將預警劃分為3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Ⅲ級)、橙色預警(Ⅱ級)、紅色預警(Ⅰ級)。
1.黃色預警(Ⅲ級):
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2.橙色預警(Ⅱ級):
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紅色預警(Ⅰ級)(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
(1)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達到500。
(2)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
(二)預警發布與解除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后,立即向各專業工作組發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響應,同時向領導小組各組長報告。
接啟動應急響應指令后,各專業工作組應立即通過電話、短信、QQ群、微信群等各種方式,將啟動指令發至每一個責任單位。
預警的等級調整、解除與預警發布的主體及程序保持一致。
如各專業工作組及責任單位已通過廣播、電視短信等公眾媒介得知了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后,也應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無需再等待預警通知。
七、應急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與應急響應同步,對應預警級別,重污染天氣應實現三級響應。
(一)處于黃色預警區域,啟動Ⅲ級響應措施。
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物料堆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至少增加4次/日);對易產生揚塵的作業環節采取濕法作業做好抑塵措施;禁止土石方作業和轉運、建(構)筑物拆除作業;禁止裝修噴涂、建筑粉刷(地下施工除外);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禁止現場灰土拌和作業;禁止露天焊接(搶險除外)等可能產生大量揚塵的作業。加強混凝土攪拌站的揚塵監管。
(二)處于橙色預警區域,啟動Ⅱ級響應措施。
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物料堆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至少增加6次/日);對易產生揚塵的作業環節采取濕法作業做好抑塵措施;禁止土石方作業和轉運、建(構)筑物拆除作業;禁止裝修噴涂、建筑粉刷(地下施工除外);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禁止現場灰土拌和作業;禁止露天焊接(搶險除外)等可能產生大量揚塵的作業。加強混凝土攪拌站的揚塵監管。
(三)發布紅色預警,啟動Ⅰ級響應措施。
停止建筑工地除降塵措施外的一切作業,因生產工藝必須連續作業的,應提前向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備。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物料堆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至少增加8次/日)。停止拆除工程作業、拆除垃圾轉運作業;加強混凝土攪拌站的揚塵監管。
預警期間,項目監督人員應加大巡查頻次,赴責任單位現場督導責任單位落實應急措施。建設(拆除)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監、攪拌站主要負責任人在預警期間應始終在現場落實應急措施。項目施工單位在肥主要負責人在預警期間應對其在肥承攬的項目進行巡查,督促項目落實主體責任。
以上各級響應措施中的灑水措施是指在當日低氣溫不低于2℃時執行。在當日低氣溫低于2℃時,對有人、車輛通過的路面,應根據當日氣溫、濕度等具體情況,在氣溫較高、濕度較低的時段適當增加灑水頻次,盡可能長時間的保持地面處于濕潤且不結冰的狀態。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聯絡保障。領導小組內部、領導小組與專業工作組之間、專業工作組與成員單位之間、專業工作組成員單位與所監管責任單位之間,應分別建立有效、暢通的聯系網絡。可以依托電話、短信、QQ群、微信群等各種方式,確保各種指令可以第一時間傳遞到整個應急體系當中的每一個責任人。
(二)裝備器材保障。揚塵防治責任單位按照本應急預案內容,負責購置儲備應急裝備器材,做好有效應對。
(三)紀律監督保障。市城鄉建設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下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對轄區責任單位響應應急預警、落實應急措施進行督查,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處罰責任單位;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管理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原標題:關于印發《合肥市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急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