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生態環境局(分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充分發揮生態環境服務保障功能,深入實施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全力支持服務“六穩”“六保”,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轉化改革,進一步打通轉化通道
1.打造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轉化示范樣板。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鼓勵各地積極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支持湖州、衢州、麗水和寧海、洞頭、新昌等“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安吉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創新改革試驗區、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等建設,以點帶面,打造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可復制可推廣的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轉化示范樣板。
2.拓展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轉化實現途徑。結合“詩畫浙江”大花園建設,支持因地制宜發展“生態+”制造、文旅、醫養等新產業新模式,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推進麗水、安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推動建立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標準,探索形成GEP與GDP協同增長的考核評價體系。
二、加強生態環境要素保障,積極服務重大項目
3.做好重大項目要素保障。聚焦長三角一體化、“四大建設”以及“4+1”重大項目、“六個千億”產業投資、新基建等重大決策,完善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機制,做好提前對接和跟蹤服務。加強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指標儲備調配,優先保障重大產業項目和民生項目,在符合環境質量改善和污染減排的前提下,屬地指標不足部分由省級予以調配支持。實施制造業企業差別化排污機制,引導環境資源要素向優質企業、優勢產業和優勢區域集中。加快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建設,推動排污權交易平臺全省統一并納入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做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發布實施,建立動態更新調整機制,充分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優化生產、生活、生態三大空間格局。
4.深化“多跑一次”改革。開展“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評估,逐步擴大改革覆蓋面。深化環評“”制度,完善環評審批一次告知、領辦代辦等服務舉措。推動跨海域與陸域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整合優化。探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批改革。開展機動車尾氣檢測改革。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有效銜接,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環評與排污許可融合試點。深化生態環境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拓展“網上辦”“掌上辦”服務功能。
5.實施“三張清單”管理。建立實施環評審批、監督執法、減排措施正面清單。對關系民生、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業等11大類31個小類行業的項目,實行環評豁免管理試點;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18大類46小類行業,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對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涉及重大工程和重點領域的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除信訪舉報核實等情形外,按照國家規定一般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對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建設高效處理設施的企業,不執行季節性VOCs強化減排措施。
三、完善治污正向激勵機制,助力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6.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制定“散亂污”企業認定標準和整治要求,依法依規推進落后產能淘汰,推動有條件的小微企業分類入園集聚、改造升級。加快小微企業園建設提升,完善配套環保基礎設施,加大環保檢測、技術咨詢等公共服務供給,推進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和實驗室廢物集中統一收運體系建設。對園內入駐企業屬于同一具體行業的,探索開展園區整體環境影響評價試點,試點園區入園企業可以直接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7.推進企業持證按證排污。充分運用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發證登記。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到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在企業承諾后給予合理的整改期,完成整改后可申領排污許可證。加快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指導企業持證按證排污、自證守法。
8.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強化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分類引導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對國有企業、“雄鷹”企業等大中型企業,鼓勵加快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技術創新,提高環境治理績效水平,創建綠色企業。對中小微企業,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指導企業達標排放的相關規范及指南,推動企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完善企業治污正向激勵機制,對環保意識強、治污水平高、環境信用好的企業在環保資金補助、綠色金融服務、環保評先評優等方面按規定給予適當傾斜。
四、持續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夯實高質量發展綠色本底
9.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聚焦秋冬季細顆粒物(PM2.5)、夏秋季臭氧(O3)污染,實施PM2.5和O3“雙控雙減”,提升藍天白云獲得感。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動,統籌水生態、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實現污水全處理、飲水全保障、河湖全美麗,陸海一體改善海洋生態環境。加強農用地分類保護與治理,因地制宜開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統籌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加強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分類收集、資源利用、閉環監管,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違法行為。
10.強化生態安全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自然保護地、重要水源地等生態空間保護,支持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建設,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穩步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開展重點區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實施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各項措施,支持麗水市生物多樣性保護試點。加強重點河湖藍藻水華防控,開展海岸帶生態保護和修復。完善免費送貯城市放射性廢物機制,推進“廢源應收盡收”。加快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生態環境標準、監測和執法“三統一”。
11.加快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以“污水零直排區”“無廢城市”建設為抓手,加快補齊城鄉污水、固體廢物等治理設施短板。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探索推廣地埋式、“市域一體”等建設模式。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醫療廢物等固體廢物處理設施統籌協調機制,促進共建共享。探索建立并實施固體廢物處置生態補償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等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研究破解涉環保設施“鄰避”問題。
12.推進新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設施建設,推進鄉鎮級水質自動站、環境空氣站等建設,加快構建要素全覆蓋、天地海一體化的環境監測體系。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迭代升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同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智能化生態環境管理格局。
13.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升級,支持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綠色產業發展,推動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鼓勵開展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引導全民自覺行動。探索未來低碳社區建設,開展“近零碳”試點研究,鼓勵重大活動率先開展“碳中和”實踐。推動杭州、寧波等試點城市率先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
五、優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構建公平競爭營商環境
14.完善法規政策標準體系。推進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地方標準制修訂,及時推動清理與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放管服”“多跑一次”、優化營商環境等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健全政策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涉企政策標準的制修訂要系統謀劃、嚴格論證,充分聽取主管部門、商會協會和企業意見,并及時發布相關技術規范指南,為企業治污設施改造升級預留必要時間,提高政策可預期性和可操作性。
15.建立健全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網絡,健全舉報獎勵制度,拓展問題發現渠道。建設污染源點狀監控、工業園區塊狀監控、環境質量面狀監控相結合的智能化監控體系,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強化大數據分析研判,實現環境污染問題及時發現、快速查處。推進企業“環保碼”制度試點,實時反映企業環境健康狀況,引導企業自律守法。
16.推進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精準化。完善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實施分類差別化“雙隨機”監管模式,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對環境信用良好企業減少檢查頻次。借助在線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大數據分析等手段,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實施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出臺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依法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群眾反映強烈、存在主觀惡意的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17.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幫扶。堅持嚴厲執法與引導守法并重,開展“送法入企”和法制幫扶活動,引導企業合法合規健康發展。對污染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開展定點集中幫扶,組織技術專家團隊進行“把脈問診”,為政府、企業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強化督察整改幫扶,指導屬地政府和企業有效解決一批生態環境問題,對需要達標整改的給予合理過渡期,提供必要的技術幫扶,切實幫助一批治理水平落后但有望整治提升的企業。
六、加強環保科技創新服務,推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
18.加強環保領域科技創新。制定實施生態環境科技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實施一批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加強現有省級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創建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推進長三角生態環境聯合研究中心和浙江分中心建設。建立“專家顧問團+科技培訓+社會化推廣”的服務模式,推廣應用一批先進、適用的環??萍汲晒?。
19.深化生態環境第三方治理。落實“誰污染、誰付費”政策導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的市場化治理機制。建設區域生態環境健康“體檢中心”,推廣環境“體檢”、環境醫院、環保管家、環保顧問等第三方服務模式。開展縣域、小城鎮、園區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模式改革。
20.規范環境治理市場秩序。平等對待各類環境治理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公平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推行按效付費機制,防止惡性低價競爭。發揮行業協會橋梁紐帶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業監督,推進環境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
21.支持環保產業做大做強。落實環保產業相關財稅、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勵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發展一批行業,培育一批專業化骨干企業,扶持一批專特優精中小企業。推進環保產業示范園區建設,推動“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發展,提升環保產業整體競爭力。
七、實施環保服務企業示范行動,健全環保服務長效機制
22.開展環保服務企業“十百千”行動。持續深化“三服務”活動,完善“企業環保咨詢日”制度,開展“政企懇談會”生態環境專場活動。實施環保服務企業“十百千”行動,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根據轄區內企業環保服務需求,選擇10家左右企業開展結對服務,為企業送政策、送技術、送幫扶;合計各設區市結對服務企業100家左右,全省結對服務1000家左右。
23.建立環保綜合服務平臺。拓展門戶網站、“浙里辦”APP等平臺服務功能,進一步搭建集合網上審批、在線咨詢、政策解讀、環境地圖、環保超市等多功能、“一站式”環保綜合服務平臺。暢通平臺與企業、公眾的高效聯系通道,常態化提供線上線下咨詢服務。打造“在線環保超市”,促進環境治理供需對接,提供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
24.加大綠色金融服務創新。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爭取政策性銀行綠色信貸。完善排污權抵質押融資制度,探索設立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在重污染高風險行業和園區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探索“保險+服務”模式創新。
25.建立健全長效推進機制。各地要增強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責任意識,結合地方實際研究落實具體政策措施,做好涉企政策宣傳解讀,多渠道了解企業訴求,提升政策的有效性、精準性。省生態環境廳加強對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的政策評估,定期調度和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和創新做法,及時予以宣傳推廣,確保政策取得實效。
附件:
1.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正面清單
2.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3.季節性VOCs強化減排措施正面清單(第一版)
4.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近期重點事項清單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此件公開發布)
原標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入實施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