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發布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詳情如下:
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新頒發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皖政辦秘〔2020〕13號)要求,結合我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修訂全省住建系統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對工作機制,有效控制和減少建筑揚塵產生的大氣污染。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三、適用范圍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下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因沙塵造成的重污染天氣不屬本預案范疇。本預案的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AQI值大于200的大氣污染天氣。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大氣辦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市縣建筑揚塵管理部門負責轄區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
(二)及時響應,協同配合。及時響應省、市政府發布的應急預警,快速落實應急措施,并在屬地政府統一指揮下,協同相關部門聯防聯治建筑揚塵。
(三)按照分級,區別應對。按照《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預警分級,分為三個級別,對不同級別的預警,采用不同等級的應對措施。
(四)動態管控,調整響應。依據省、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預警信息,啟動對應級別的響應,并隨預警信息變化做相應調整;預警結束后,響應解除恢復到正常管控狀態。
五、組織機制
省、市、縣三級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分別成立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由分管廳領導任組長,廳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各市、縣參照成立建筑揚塵防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承擔應急方案制定、應急響應、應急措施督導落實、響應解除等工作。市住建系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或督導相關部門)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拆遷項目、混凝土攪拌站等揚塵控制應急工作方案。市住建系統應急領導小組下設建筑施工、拆除施工揚塵、城市道路與渣土堆場揚塵、混凝土攪拌站揚塵防控等應急工作組,邀請行業專家參與,負責督導轄區內揚塵防治各方責任主體落實應急措施。各應急工作組應在屬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協同配合開展應急天氣揚塵聯防聯治工作。
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建立健全本地區建筑揚塵防治責任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揚塵防治分類臺賬,動態掌控防治對象(項目)進度,及時調整重污染天氣限制作業、停工項目名單以及責任單位采用的針對性防塵措施,檢查各責任單位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促責任單位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應急工作機制,對照本地區的揚塵控制應急工作方案,制定本單位的具體響應措施,配備應急處理必須的器材、設備,負責本單位應急響應實施,落實本單位應急響應責任。
六、預警分級
新版《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照污染范圍,將預警劃分為省級預警、市級預警;按照重污染天氣的可持續時間、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將預警劃分為3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黃色預警(Ⅲ級)、橙色預警(Ⅱ級)、紅色預警(Ⅰ級)。
1.黃色預警(Ⅲ級):
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2.橙色預警(Ⅱ級):
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紅色預警(Ⅰ級)(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
(1)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達到500。
(2)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
預警信息及相應級別由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急領導小組發布。
七、應急措施
根據本市所處的省級響應預警區域,采取如下響應措施。
(一)處于黃色預警區域,啟動Ⅲ級響應措施
1.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增加清掃、灑水、噴霧等作業頻次,加強對產生揚塵的作業和工序管理,缺少進出車輛自動沖洗功能的工地停止材料運輸;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護坡噴漿、裝飾噴涂粉刷作業,禁止露天切割作業;停止現場零星自拌混凝土、砂漿攪拌作業。
2.停止拆除工程作業、拆除垃圾轉運作業,覆蓋尚未清運的拆除垃圾。
3.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掃保潔基礎上,根據空氣相對濕度、氣溫等氣象條件,加密灑水降塵作業,適時延長道路機掃、沖洗保潔時間,減少人工清掃作業。
4.停止渣土運輸作業。
5.停止城市建成區內未封閉混凝土攪拌站生產作業。
(二)處于橙色預警區域,啟動Ⅱ級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措施基礎上,增加下述措施
1.停止城區建筑、道路工地、綠化工程涉土基礎施工作業。
2.強化施工現場、封閉混凝土攪拌站控塵應急管理。
(三)處于紅色預警區域,啟動Ⅰ級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措施基礎上,增加下述措施
1.建筑工地開啟各類噴霧降塵設備。
2.停止非吸塵式濕法道路清掃作業,增加灑水沖洗頻次;
3.建城區范圍內,禁止散裝建筑材料、土石方(含綠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新能源汽車除外)上路行駛。
省級預警解除時,同時終止省級應急響應。各相關市人民政府應根據省級預警情況和所在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報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響應級別及響應措施或解除預警、終止響應。
八、保障措施
(一)人力資源保障。加強應急工作組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各級工作組要求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責任單位工作組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為應急重污染天氣提供技術支撐。
(二)裝備器材保障。揚塵防治責任單位按照屬地應急方案內容,負責購置儲備應急裝備器材,做好有效應對。
(三)紀律監督保障。市級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縣區級應急小組的工作,對轄區責任單位響應應急預警、落實應急措施進行督查,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處罰責任單位;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管理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原標題: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