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區委、區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市委各工作機關,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中省駐商各單位:
《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暫行)》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商洛市委辦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9日
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暫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住建部等九部委《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及省住建廳等九部門《關于在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陜建發〔2019〕113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及“垃圾分類就是新時尚”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進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穩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打造整潔、優美的人居環境,奮力建設創新美麗幸福商洛。
(二)基本原則。根據全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垃圾處理現狀,科學制定實施計劃,按照 “黨建、政府推動、行業主導、屬地管理、示范帶動、先易后難”的原則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堅持以社區為著力點,堅持以群眾為主體,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強化公共機構示范帶動作用,深入廣泛宣傳,引導居民養成自覺分類的習慣。加快建立健全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且至少有一個片區或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2年,建成區一半面積以上集中連片區域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區域至少有一個片區或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全面實施中心城市垃圾分類,并配套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二、實施范圍、實施主體、實施步驟
(一)實施范圍:西起構峪收費站,東至東龍山(包括商洛高新區),北接北環路,南連南秦河。
(二)實施主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相關要求,市委、市政府負責統籌推進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是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具體實施;市城管局履行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有關部門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等;各公共機構、企業、小區及居民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備注: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2.企業包括賓館、飯店等餐飲經營區和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一般商業區。3.小區包括居民小區、單位家屬院、社區服務機構等)
(三)實施步驟:按照“全面部署啟動,分期分批實施”的思路,劃分示范區、核心區(主城區)、一般區(中心城市建成區之內的城鄉結合部),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1.試點示范階段(2020年):實施劃定范圍內的所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商州區四皓片區、丹南新區和商洛高新區的亞迪大道(三賢路以西)的沿線企業等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初步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全面開展宣傳。(上述工作在2019年12月底前啟動)
2.推進實施階段(2021年—2022年):啟動實施劃定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現劃定范圍內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持續加大宣傳。
3.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2025年):鞏固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果,補齊短板;啟動中心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城鄉結合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持續深入開展宣傳。
三、分類要求
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四類,具體分類及處置要求見附件2。
四、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1.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中省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分類標準、實施步驟和示范區域,設定目標任務,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暫存、處置等設施建設,落實生活垃圾分類配套政策,有序推進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推進涉軍單位、中省駐商單位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委文明辦、團市委、市婦聯、市事務局,市級其他各部門、各相關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
2.公共機構率先開展。各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定本部門、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方案,印發工作指南,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基礎臺賬。通過示范帶動,指導各企業、商場超市、農貿市場、住宿飲食、文娛服務、寫字樓等經營場所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單位:市事務局,市級各部門、各相關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
3.全面推進垃圾分類進校園活動。深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進課堂等活動,定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觀摩、評比等活動,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納入教育體系,開展學校、家庭、社區互動實踐活動,建立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檢查評估制度。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商洛學院、商洛職業技術學院等各類學校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培訓,每季度開展一至兩次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進校園、進課堂等活動,定期組織生活垃圾分類宣傳、觀摩和評比,以生活垃圾分類為載體,培養下一代人文明衛生習慣和生態環保意識,同時影響所在家庭推動此項工作。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要大力開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研究,推動廚余垃圾(濕垃圾)處理等技術創新,促進科研成果轉化。到2020年底,中心城市各類學校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普及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商洛學院、商洛職業技術學院)
4.建設示范片區。市城管局督促指導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分別制定各自的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計劃,按程序審定后按時報省住建廳。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2020年底前,商州區城關街道辦事處的四皓片區、丹南新區和商洛高新區的亞迪大道(三賢路以西)的沿線企業等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責任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級各部門、各單位)
5.開展垃圾分類志愿服務。建立青年志愿者、巾幗志愿者、職工志愿者等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團隊,組織業務培訓,編制志愿者指導手冊,提升志愿者專業水平,定期深入街道、社區、家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活動,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居民群眾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責任單位: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城管局)
6.動員家庭參與。以家庭為重點,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印制發放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群眾自覺、科學踐行生活垃圾分類,組織鎮辦、社區、居民小區等開展多種形式宣傳培訓和文化活動,傳播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化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培養,帶動家庭參與。(責任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市婦聯、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7.落實垃圾前端減量工作。以深入推進創衛、創園、創文等為抓手,積極推廣資源節約和生活方式綠色化,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減少商品過度包裝、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等物品,推廣快遞行業綠色包裝應用,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加速推動無紙化辦公,在餐飲行業、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推進“光盤行動”,促進生活垃圾前端減量。(責任單位:市委文明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環境局、市事務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各創建辦)
8.深入推進共同締造理念。以改善人居環境為目標,將社區作為基本單元,建立和完善社區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群眾為主的體系,推廣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理念。通過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的方式,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凝聚社區共識,塑造共同精神,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大眾化、精細化。(責任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級其他各部門)
(二)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系統
1.規范垃圾分類收集儲存。配置標志清晰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公共區域由城管部門統一配備,非公共區域由業主按照統一要求自行配備。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在垃圾收集點配置標識清晰的“四分法”收集容器和垃圾分類宣傳牌,詳細標注收集點位、收集流程、收運時間、收運頻次、處置動向、聯系方式等信息。建設符合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的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保證功能滿足分類要求。對收集點內桶、箱、房等設施噴涂統一的標志標識,實行編號管理,做到日產日清,保證干凈整潔。有害垃圾配紅色垃圾桶,廚余垃圾(濕垃圾)配綠色垃圾桶,可回收物配藍色垃圾桶,其他垃圾(干垃圾)配灰色垃圾桶。(責任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2.引導居民開展分類投放。采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按照“四分法”分類投放。配備足夠的垃圾分類監督員,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和監督勸阻工作,及時糾正不規范投放行為,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臺賬記錄。探索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方式,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收集裝置,推廣垃圾不落地模式。鼓勵家庭采用專用容器收集投放廚余垃圾(濕垃圾),減少塑料垃圾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責任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文明辦、市婦聯)
3.完善垃圾分類運輸體系。逐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運輸體系,調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運模式,按照“分類投放為主、二次分揀為輔”的要求,配備生活垃圾分揀員,實施單位、小區垃圾分類二次分揀。建立完善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廚余垃圾(濕垃圾)收運系統和可回收物收運系統,更新配備滿足生活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閉性好、標識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運輸車輛,科學調配運輸能力,合理規劃運輸時間及線路,實現不同類別垃圾獨立收運,有效解決“分類投放、混合清運”的問題。(責任單位: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環境局)
4.提升末端分類處理能力。采取長期布局與短期安排相結合的方式,加快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相配套的垃圾末端處置設施,有效解決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可回收物去向問題。加快危險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貯存、運輸等環節的銜接工作,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在利用現有生活垃圾處理廠規范填埋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中心城市垃圾焚燒項目建設,規范處置有害垃圾和焚燒煙塵。加強現有餐廚垃圾處理場的運營管理和綜合利用,統籌做好廚余垃圾(濕垃圾)處置工作,嚴禁餐廚垃圾喂養生豬。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培植大型收運處置企業,合理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推動垃圾分類減量化和資源化。(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環境局、市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
五、健全垃圾分類工作機制
(一)強化垃圾分類組織管理。市委、市政府成立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城管局,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商州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作為生活垃圾分類實施主體,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構,制定可行的實施方案,配備專職人員,統籌協調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揀、運輸、中轉、處置等設施建設和運行,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序推進。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工作資料。
(二)堅持市級統籌區級推進。市級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統籌推進我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督導指導商州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落實生活垃圾分類主體責任。區級(含高新區)各部門要在本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及時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好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商州區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要按時匯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展情況,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半年工作報告。
(三)全面系統推進各項工作。商州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要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體制機制。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專項經費保障機制,加大硬件設施投資力度,確保垃圾分類配套設施完善齊備。要建立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規章制度和獎補政策;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探索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地方立法,2020年底前出臺生活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依法推動工作;市級各部門各單位、中省住商單位要健全本行業、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管理制度,明確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和具體措施;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環境局要結合部門職能,分別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分揀、轉運、處置等環節工作流程和相關標準,加強對分類后有害垃圾的監管,屬危險廢棄物的應按規定進行處置,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四)加大垃圾分類宣傳普及。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等要以普及生活垃圾規范分類、正確投放知識為主要內容,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書籍、志愿服務、網絡傳媒、戶外廣告等平臺作用,加大垃圾分類正面宣傳報道和輿論監督,樹立典型,推廣經驗,引導群眾建立垃圾分類意識,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主題宣傳活動,在市級各主流媒體開設專欄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垃圾分類宣傳。
(五)健全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市發改委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補償成本并合理利用的原則,制定和調整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2020年底前要建立符合商洛實際和垃圾分類要求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準,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政策。
(六)加大垃圾分類財政保障。市、區政府及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要對垃圾收集、運輸、末端處置設備設施及所需經費進行全面摸底調研,落實本級應承擔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所需經費。持續加大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設施和分揀、監督隊伍等方面的公共財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類、中轉收運、終端處置等所需資金。積極探索和逐步推廣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的市場化服務運營機制,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形式,充分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垃圾分類運營服務。
(七)嚴格垃圾分類考核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對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日常監管和考核評比,總結推廣交流工作經驗,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深入持續開展。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對市級各部門和商州區、商洛高新區年度目標考核重要內容,按照《陜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辦法(試行)》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考核獎懲,嚴肅追責問責,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落實。
附件:1.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名單
2.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處置要求
原標題:中共商洛市委辦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