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印發《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三定”方案》。詳情如下: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三定”方案的通知
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三定”方案》已經廳黨組會研究通過,現予印發。
2019年11月27日
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三定”方案
根據省委編委《關于河南省環境監察總隊更名的批復》,河南省環境監察總隊更名為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三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省級執法事項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加強對市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和稽查考核;組織開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和跨區域執法等。
二、細化職責
1. 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
2. 依法制定執法標準規范;
3. 組織協調跨區域、跨流域執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
4. 組織開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活動;
5. 組織開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和跨區域執法等;
6. 負責省級行政處罰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工作;
7. 組織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稽查工作;
8. 指導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的隊伍建設、業務工作、組織協調和稽查考核;
9. 監督各市縣區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
10. 負責12369環保舉報熱線管理工作;
11. 組織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投訴、舉報案件的調查處理;
12. 參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違法行為調查執法工作;
13. 完成廳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人員編制
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核定處級領導職數1正3副,行政編制46人,工勤編制3人。
四、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河南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財務審計、黨務、紀檢、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固定資產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文明創建、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省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承擔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承擔領導批示、上級交辦等環境投訴案件辦理的督辦工作;指導監督分管省轄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負責重大環境投訴件查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二)執法監督一室。組織協調環境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相關工作;組織全省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稽查工作;組織協調崗位大練兵,打造生態環保鐵軍;監督指導基層綜合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提升執法效能;組織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崗位培訓,負責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起草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等,并承擔綜合執法有關制度、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審核工作;指導監督分管省轄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負責重大環境投訴件查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三)執法監督二室。組織協調統籌綜合性執法工作,建立執法聯動機制;承擔移動執法等執法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強化督查、交叉互查、異地執法、跨區域執法活動;指導監督分管省轄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負責重大環境投訴件查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四)執法監督三室。組織協調排污單位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排污單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和排污許可制度的監管執法工作;組織排污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污染物排放和企業環境管理等情況的監管執法工作;組織涉氣、涉水、涉土、涉危廢、排污許可等排污單位相關專項執法活動;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違法企業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監督分管省轄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負責重大環境投訴件查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五)執法監督四室。組織協調生態類環境執法工作;組織全省區域性、流域性環境問題執法督查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管執法工作,組織指導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自然生態保護監管執法工作和因開發土地、礦藏等造成生態破壞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分管省轄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負責重大環境投訴件查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六)執法監督五室。負責12369環保舉報熱線管理工作;組織監控數據、監測數據超標預警轉辦督辦工作;指導監督分管省轄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負責重大環境投訴件查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19年11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