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水利廳印發《福建省水源地保護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方案指出,到 2020 年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均達到 100%,Ⅱ類比例進一步提高,縣級及以上城市供水保證率達到 95%以上,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 建 省 水 利 廳
閩環發〔2018〕32號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水利廳關于印發
福建省水源地保護攻堅戰行動計劃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福建省水源地保護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 建 省 水 利 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水源地保護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保護好飲用水水源,確保人民群眾喝上干凈、安全、放心的飲用水,關乎民生,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實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和生態環境部、水利部《關于進一步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保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和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完善我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監管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持續落實屬地責任。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保障飲用水安全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的水源地保護攻堅戰負
總責。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目標管理,加大資金投入,突出保護實效,確保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各項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持續強化系統治理。要合理規劃并優化飲用水水源地布局,統籌推進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綜合治理,全面加強區域間、部門間協作,綜合運用各類有效措施,合力推進全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持續加強風險管控。按照水量、水質和水生態安全相統一的要求,強化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并加快雙源供水,提高正常供給和應急供給能力。落實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等風險防控能力。
持續推進長效管理。健全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機構,加強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和監督檢查,因地制宜探索推進全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長效機制和有效模式,切實提高全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目標
按照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要求,以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安全、放心的飲用水為核心,不斷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制度,顯著提升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水平,全面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環境問題,持續提高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控和應急能力,不斷改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質量。
到 2020 年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均達到 100%,Ⅱ類比例進一步提高,縣級及以上城市供水保證率達到 95%以上,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按照“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質優良、水生態良好”的原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各地要定期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重點核實水源保護區劃分合理性、水質目標可達性、保護措施可行性、風險防控可靠性以及矢量邊界圖準確性。2019 年 6 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對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和縣級以下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摸底調查及評估。(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水利廳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科學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各地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保護范圍,未劃定保護區和保護范圍的在用水源地或劃定不科學、不規范的水源地,要盡快完成劃定或調整。在劃定與調整中,各地要及時繪制或核定水源保護區矢量邊界圖,開展水源保護區邊界主要拐點現場定界工作,確保水源保護區邊界清晰。在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不再批準新建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逐步取消城鎮在用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取水許可證到期后不再延續,可將原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調整為應急備用水源。2020 年 6 月底前,各地要完成農村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并進行編碼。(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水利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員會、自然資源廳參與)
(二)完善水源地基礎設施建設
各地要推進鄉鎮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完成水源保護區邊界的地理界標和警示、宣傳牌等標識設置。完善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周邊人類活動頻繁區域的圍網、護欄、生態防護林等隔離防護設施,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交通穿越防撞護欄、事故導流槽、應急池和輸油(氣)管道防泄漏事故導流槽等應急防護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監控和預警能力,2019 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水源涵養及環境問題整治
各地要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要求,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環境保護系統治理,強化江河源頭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地上游水源涵養區、重點水土保持區等特殊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在湖庫型飲用水水源地上游,要以入庫入湖流域為單元,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綜合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控制和減少入湖庫泥沙。(省自然資源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要逐一核實飲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是否存在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環境違法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并向社會公開。以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重點,對可能影響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化工、造紙、冶煉、制藥等風險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等污染源進行排查。(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參與)
持續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2019 年要加強鞏固設區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成效,并按時完成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2020 年 6 月底前要基本完成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對水質不達標的,采取水源更換、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確保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防治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污染。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排查潛在污染隱患。對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及其影響范圍內的企業和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畜禽養殖場、加油站地下油罐等進行必要防滲處理,切實保障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省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切實提高水源地環境風險防控水平
加快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各地要按照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規劃,加強水資源的科學調度、聯合調度,2020年底前,所有市、縣要建立完善雙水源供水或應急備用水源,保障應急狀態下的飲用水供應。同時,各地要建立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人員、物資儲備機制和技術保障體系,編制或修訂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對于容易產生水華風險的飲用水水源地應編制水華災害應急預案專章。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提高風險防控水平,保障環境安全。(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要加快調整優化水源保護范圍周邊及上游的產業結構和布局,著力消除水源污染風險。持續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定期評估固定源、非點源和流動源對飲用水水源地造成的環境風險,落實防控措施,消除環境風險隱患。(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牽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參與)
加快落實移動風險源管控。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根據省政府劃定的水源保護區范圍,合理劃定移動風險源管控區域,及時通報公安、交通部門。公安部門要合理劃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禁行路段,公安、交通部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管控。(省生態環境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提升水質監測預警能力
加強部門聯動,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實施全過程管理,科學制定水質監測計劃。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監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用戶水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相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省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衛生健康委員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要落實農村飲水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結合本地水質本底狀況確定監測項目并組織實施水質監測。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每季度監測一次,集中供水工程必須建立日常水質化驗室并配備水質檢測技術人員。(省生態環境廳、衛生健康委員會、水利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要強化監測預警,定期分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進行生態環境安全形勢研判,及時發出水生態環境安全預警,特別是對容易出現水華的飲用水水源地要加強研判。(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水源地環境日常監管
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機構,實現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護的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與法治化,依法查處各種人為破壞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與工程設施的違法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查處。同時,強化部門合作,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推進聯合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切實提高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保障水平。(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要落實巡查責任、巡查人員、巡查制度和巡查方案,建立實施“321”巡查制度,即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每月巡查不少于 3 次,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每月巡查不少于 2 次,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每月巡查不少于 1 次。
重點巡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污染源和風險源狀況,檢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水域工程、陸域工程及其他設施變化情況,掌握工程安全情況。(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落實責任。各地要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全面推行河(湖)長制,落實飲用水水源地管護屬地主體責任,堅決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確保飲用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質優良、生態良好,讓廣大人民群眾喝上干凈、安全、放心的飲用水。
(二)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民參
與的工作機制,分解目標任務,細化職責分工,定期監督檢查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情況和成效,并將攻堅戰實施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對于推諉扯皮、落實不力、存在突出問題的,依紀依法依規予以追究責任。
(三)推進項目實施。各地要緊緊圍繞飲用水水源水質目標和風險防范要求,從污染減排和環境擴容兩方面入手,創新項目生成機制,持續謀劃、組織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治理項目,提升水質。建立健全項目資金投入和推進落實機制,以項目帶資金,加大資金投入,定期跟蹤調度項目建設進度,按期保質完成績效目標任務,切實改善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質量。
(四)強化科技支撐。各地要依托生態云大數據平臺、水指紋跟蹤等技術,建立完善水源地“一源一檔”基礎信息數據庫,有效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對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的污染源和風險源進行分析研判預警,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整治提供服務;同時,充分利用無人機、衛星遙感及監測信息系統等先進技術和設備,加快實現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護的自動化、信息化,實現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動態監控。
(五)提倡全民參與。通過當地主要媒體、政府網站以及微信微博,及時發布水源地保護攻堅戰的進展情況,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以公開推動監督,以監督保障落實。將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要求和村民應承擔的保護責任納入村規民約,不斷加強農村飲水安全管理。推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轉變為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全民行動。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18 年 12 月 27 日印發
原標題: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水利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水源地保護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