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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近日,滄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白洋淀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滄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滄州市白洋淀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滄政字〔2017〕26號
任丘市、泊頭市、河間市、獻縣、肅寧縣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現將《滄州市白洋淀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滄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
滄州市白洋淀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雄安新區及周邊地區、白洋淀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服務好雄安新區建設和長遠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雄安新區及周邊地區、白洋淀及其外延聯通水系等重點區域,以實施工業生產、城鎮生活、農業農村、旅游開發等方面污染源整治為重點,加大對入淀河流、黑臭水體、納污坑塘等水體整治力度,大力削減入河入淀污染負荷,進一步統籌規劃、科學治理,為推進雄安新區、白洋淀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打造優美生態環境,構建藍綠交織、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態城市”提供強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區施策。充分考慮雄安新區和白洋淀生態環境問題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堅持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相結合,淀區治理與流域治理相結合,淀區內做“減法”與淀外做“加法”相結合,水污染治理與產業轉型升級相結合。
(二)問題導向,標本兼治。堅持從污染源結構和區域分布入手,找準關鍵環節和薄弱部位重點突破,同時在抓好源頭污染防控和治理的基礎上,解決白洋淀水體環境問題和周邊村容村貌問題。
(三)科技支撐,技術。加強對雄安新區及周邊地區、白洋淀流域生態環境問題的綜合研究,運用先進技術路線和新型技術裝備,及時解決治理工作中面臨的技術難題,確保環境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深化改革,創新機制。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積極探索白洋淀流域科學管護體制機制,著力破解治理資金籌措難題,全力構建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投融資運行機制。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中涉及的雄安新區和白洋淀,僅指滄州市轄區內涉及雄安新區和白洋淀的區域。
四、工作目標
2017年至2018年,污染治理攻堅階段。白洋淀內外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入淀污染物總量大幅削減,水體水質改善明顯,淀區環境面貌顯著改觀。到2017年底,實現引黃入冀補淀工程沿線兩岸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無非法入河入淀排污口。到2018年底前,引黃入冀補淀工程河流水質達到或好于地表水V類標準,引水期間水質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白洋淀水域點位水質達到地表水V類標準。
2019年至2020年,生態建設提升階段。區域環境污染源基本根治。淀區及外延聯通水系水質進一步改善,濕地功能不斷增強,生態功能基本恢復,生物多樣性顯著提高。到2019年,白洋淀全流域實現總氮控制,白洋淀水域點位水質穩定達到或好于地表水V類標準。到2020年,白洋淀水質明顯改善,淀區呈現天藍水凈、葦綠河紅、百鳥競翔、魚躍粼波的優美風光。
五、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環境安全隱患
排查雄安新區、白洋淀及引黃入冀補淀工程流域范圍內的納污坑塘、危險固體廢物、工業企業達標排放,以及雄安新區范圍內的畜禽養殖情況,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確保水生態環境安全。
1.全面排查整治納污坑塘。按照“嚴密排查、嚴格整治、嚴厲打擊、嚴肅追究”的要求,全面開展納污坑塘排查,切實做到全覆蓋、無死角、無遺漏。根據污染程度、地域分布、面積大小等,建立臺帳、登記造冊,確保情況準、底數清,2017年8月底前完成。嚴肅查處企業利用坑塘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納污坑塘監測工作,確定污染程度與類別。明確坑塘治理責任主體,科學制定方案,因地制宜、分類治理。(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
2.嚴格危險和固體廢物排查監管。全面深入開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其他化工副產品產生、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情況排查,建立清單。對于非法堆放、轉移和處理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對涉嫌環境污染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2017年8月底前完成。(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衛生計生委)
3.嚴厲查處工業企業超標排污。對超標或超排放總量,以及超排污許可證非法排污的單位,依法限產限排或責令停產整頓,并及時通報超標排污企業的名單、超標排污時間、種類等信息,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依法查封、扣押排污設施、設備。(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
4.全面排查取締“散亂污”非法企業。以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生產、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以及使用涂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的小型制造加工企業為重點,發揮網格化管理的優勢和各級網格長的作用,落實責任,全面排查,建立臺賬,2017年8月底前完成。2017年9月底前,依法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等措施,確保“散亂污”企業整改取締到位。(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配合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
5.全面排查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全面排查雄安新區范圍內的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的數量、規模、種類、污染物處置和排放去向等基本情況,拉出清單,建立臺賬,2017年8月底前完成。(牽頭部門:市農牧局;配合部門:市環境保護局)
6.全面排查取締非法入河排污口。對入河排污口組織開展專項調查,完善入河排污口登記資料,建立臺賬。合法的入河排污口設置統一規范的公示牌,標明排污來源和水質狀況,接受群眾監督;對于偷設或私設暗管等非法排污的,一經發現立即封堵,并依法由相關部門立案查處。2017年8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臺賬。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統一規范公示牌設置,取締并封堵所有非法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牽頭部門:市水務局;配合部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7.全面排查各類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全面排查雄安新區范圍內堆放的生活垃圾、廢渣和加工業的邊角料,確定垃圾來源和責任主體,并限期整治。2017年8月底前完成排查,拉出清單,建立臺賬。(牽頭部門:任丘市政府;配合部門:市城市管理局、市環境保護局)
8.全面排查黑臭水體。全面排查雄安新區范圍內黑臭水體,通過衛星遙感識別和地面現場核查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排查無死角。已錄入全國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的黑臭水體,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主體,按時完成整治。對新發現的疑似城市黑臭水體,嚴格識別,經確認為后及時上報,立即制定整治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治理進展情況。2017年8月底前完成排查,列出清單,建立臺賬。(牽頭部門:任丘市政府;配合部門:市城市管理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農牧局、市水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