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在著力補齊生態環境監測短板之際,江蘇省的重點任務分為四項十九點。
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56號)精神和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實施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環監測﹝2016﹞107號)要求,加快建設和完善我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全面設點、全省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以明晰事權為主線,以質量控制為保障,以強化能力為根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新格局,著力補齊生態環境監測短板,為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明晰事權、落實責任。依法明確各方生態環境監測事權,推進部門分工合作,強化監測質量監管,落實政府、企業、社會責任和權利。
突出重點、統籌規劃。突出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重點任務,滿足環境管理和社會公眾需求,統一規劃監測發展目標。
科學監測、創新驅動。依靠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加強監測科研和綜合分析,強化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先進裝備與系統的應用,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立體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
綜合集成、測管協同。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聯網和共享,開展監測大數據分析,實現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有效聯動。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享,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初步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使生態環境監測能力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1.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配合做好72個國控站點運行維護,加強67個省控站和43個質控站的運行管理,結合各地自建站點,進一步優化全省空氣質量監測點位設置。組建全省顆粒物組分和光化學監測網,提升大氣復合污染物觀測能力和水平,完善酸雨監測網絡,深入分析區域酸雨污染特征和成因,形成國控、省控、質控為一體,覆蓋全省、重點突出、功能完善的大氣復合污染監測網絡。(省環保廳牽頭,省氣象局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統籌布設地表水監測點位,設置104個國考斷面,380個省考斷面,10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點位,92個入海河流監測斷面(入海口監測站點)及106個城市內河監測斷面;整合國土、環保、水利部門地下水監測點位,布設64個地下水國考監測點位;布設31個(其中國控22個)近岸海域監測點位,59個國控和62個省控海洋水質監測站位,保留長期開展監測的趨勢科研監測斷面,增補跨界河流水環境區域補償斷面。在已有362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基礎上,新建、改造47個長江、淮河流域和其他重要水體水質自動監測站及浮標站,進一步完善太湖湖體水質藻情監測體系,形成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城市內河和近岸海域為一體、人工監測與自動監測相結合的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省環保廳牽頭,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氣象局參與)
3.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形成全面到縣(區、市),覆蓋重點行業企業及工業園區、固廢集中處置場、果蔬菜種植基地、采礦區、畜禽養殖場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立土壤環境監測基礎數據庫,構建土壤環境監測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省、市兩級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信息傳輸、分析和評價。(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參與)
4.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適應城市區劃調整及道路交通建設發展,調整、優化城市區域噪聲、交通噪聲及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建設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環境噪聲監測網絡,按照統一標準規范開展監測和評價,客觀、準確反映全省聲環境質量狀況。道路交通和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逐步采用自動監測代替手工監測,對建筑施工工地、大型機場等重點環境噪聲源開展自動監測。(省環保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
5.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成覆蓋全省的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網,實現輻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實時公開和發布。擴大輻射環境質量監測范圍,優化監測點位和項目,強化重點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等監測點位建設,全面掌握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加強對糾紛高發地區電磁輻射自動站建設,實現輻射環境質量監測連續在線和實時傳輸。(省環保廳牽頭,省海洋與漁業局參與)
6.生態狀況監測網絡。建成由衛星遙感、航空遙感和地面生態定位觀測站點構成的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狀況監測體系,針對縣域、典型區、省域等不同尺度開展生態狀況監測與分析評估。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區、自然保護區、湖泊濕地等重點地區建立地面生態定位和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開展典型生態問題監測與評價。實現典型區域全天候遙感在線監測,基本掌握區域生態環境狀況、變化趨勢、影響因素和潛在生態風險。(省環保廳牽頭,省林業局、省農委、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氣象局參與)
7.污染源監測網絡。督促重點排污單位落實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排放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監測要求。省級環保部門對行政區內污染源監督監測進行總體安排,各級環境監測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排放標準和監管需求,開展監督性監測并公開監測結果,組織開展汽車、船舶等移動源和面源監測與統計工作。(省環保廳牽頭,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江蘇海事局參與)
(二)集成共享生態環境監測信息。
1.建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集成共享機制。依托省政府建設的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建立省級各部門的生態環境數據交換與共享制度,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整合運用,實現各部門各層級環境質量、污染源等生態監測數據有效集成,共享使用。(省環保廳牽頭,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氣象局參與)
2.整合集成生態環境監測數據。依托“互聯網+綠色生態”工程,建立數據挖掘分析體系,建設環境質量數據集成管理和綜合分析系統,通過大數據運算平臺對環境質量、污染源監管等數據進行關聯性分析,提升環境管理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和科學性,為環境監管決策、環境質量改善決策提供服務。(省環保廳負責)
3.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依托“互聯網+綠色生態”工程,建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依法確定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公開事項清單,及時準確發布各類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省環保廳牽頭,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公安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氣象局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