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環境監測】從盼溫飽到盼環保、從求生存到求生態,民眾對綠色發展的呼聲越來越高。然而,受利益驅使,環保數據造假不斷涌現出來,進而影響環保治理決策。因此,亟需加大嚴管監察力度,抬高環境違法成本,多管齊下整治數據造假產業鏈,讓環保數據造假行為無處遁形。
重罰與嚴管多管齊下 照亮環保數據監測灰色地帶
有人說,環境監測就是環境管理的耳目,如若耳不聰、目不明,無異于聾子和瞎子。可想而知,若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環保工作如何有效推進。
隨著我國環保工作的深入推進,特別是新環保法的出臺,讓環保執法長出了“鐵齒鋼牙”。但令人憂心的是,偷排偷放、環保監測數據造假等頑疾久治不愈。
近日,據環保部通報,環保部會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環保部門組成的18個督查組在開展專項督查中發現,一些企業在線監控數據造假或管理混亂。
事實上,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并不鮮見,有企業將環境自動監測儀的探頭放在礦泉水瓶里,有人對監測軟件“動手腳”。去年,全國47個重點城市中,約70%以上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達不到國家規定的二級標準。
為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讓老百姓的實際感受和監測數據“合拍”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讓人欣喜的是,近年來,有關部門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重拳打擊,同時也在改革環保體制機制,努力鏟除滋生造假的土壤。
2015年1月1日,“環保法”的施行,全國各地在處罰污染企業以及相關責任人的時候的確有了“零容忍”的態度,對環保數據造假產生一定的震懾作用。
2016年11月底,全國1436個國控站點監測事權已全部上收,由以前的“考核誰,誰監測”轉變為“誰考核,誰監測”,旨在從體制上保障監測數據免受行政干預,保證監測數據質量。
2017年1月起實施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罪”論處,有效解決了造假定罪難的問題。
此外,2017年一開年,針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多省市就相繼出臺了地方管理條例。
1月3日,福建廈門市環保局印發《廈門市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公布了對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的弄虛作假行為的懲治辦法。
1月18日,浙江寧波宣布正式施行《寧波市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將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行為列入環境違法“黑名單”。
1月18日湖南長沙市環保局公布《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試行)》,公眾對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將獲得獎勵。
面對高強度的整治措施不斷出臺,不禁讓人發出質疑:為何在監管不斷升級,多重整治措施出臺后,仍有企業頂風作案,環保數據造假現象依然屢禁不止,造假花樣甚至翻新?
處罰不嚴,違法成本低而獲利成本高,監管部門失職,利益方“相互包庇”等是造成環保數據造假的主要原因。正因為是利益驅動,高壓之下仍有企業大膽妄為。
有地方環保系統執法人員透露,對于一個規模企業,每日治污費用或達十幾萬元,環保設施停運1天省下的錢就已大大超出1年罰款的費用。“投入小,回報高”,企業造假的動力可想而知。
那么該如何遏制這種現象呢?業內普遍認為,要徹底改變環保數據造假現象,必須施以嚴厲刑罰,絕不能心慈手軟;理順考核等管理體制,讓監管者不能造假也無須造假;完善市場規則,抬高防假打假的技術水準和違法成本;拓寬環境數據監測渠道,讓無處不在的“探照燈”照亮環保數據監測的灰色地帶;“全鏈條”進行嚴厲打擊,斬斷一切有可能造假的利益鏈條。
前有“環保法”的震懾,后有“兩高”司法解釋,再加上政府如此密集地出臺嚴懲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辦法條例。可以預測,2017年,全國將刮起一陣整治環境監測違法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