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3月6日,住建部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將“城市雙修”作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關于加強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同時也面臨著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遭受破壞的嚴峻形勢,基礎設施短缺、公共服務不足等問題突出,“城市病”普遍存在,嚴重制約城市發展模式和治理方式的轉型。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以下統稱“城市雙修”)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行動,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足城市短板的客觀需要,是城市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標志。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全面推進“城市雙修”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將“城市雙修”作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補足城市基礎設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為重點,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協同推進。將“城市雙修”作為各城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等部門的重要職責,加強與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建立長效機制,完善政策,整合資源、資金、項目,協同推進。
——統籌規劃,系統推進。尊重自然生態環境和城市發展規律,綜合分析,統籌規劃,加強“城市雙修”各項工作的協調銜接,增強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
——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城市生態狀況、發展階段和經濟條件差異,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方案,近遠結合,分類推進。
——保護優先,科學推進。堅持保護優先原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自然資源,修復受損生態,妥善處理保護與發展關系,科學推進“城市雙修”。
(三)主要任務目標。2017年,各城市制定“城市雙修”實施計劃,開展生態環境和城市建設調查評估,完成“城市雙修”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推進一批有實效、有影響、可示范的“城市雙修”項目。2020年,“城市雙修”工作初見成效,被破壞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修復,“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條件明顯改善,環境質量明顯提升,城市特色風貌初顯。
二、完善基礎工作,統籌謀劃“城市雙修”
(一)開展調查評估。開展城市生態環境評估,對城市山體、水系、濕地、綠地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開展摸底調查,找出生態問題突出、亟需修復的區域。開展城市建設調查評估和規劃實施評估,梳理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歷史文化保護以及城市風貌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城市修補的重點。
(二)編制專項規劃。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相關規劃和評估結果,確定開展“城市雙修”的地區和范圍。編制城市生態修復專項規劃,統籌協調城市綠地系統、水系統、海綿城市等專項規劃。編制城市修補專項規劃,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明確城市環境整治、老建筑維修加固、舊廠房改造利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要求。開展“城市雙修”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延續城市文脈,協調景觀風貌,促進城市建筑、街道立面、天際線、色彩與環境更加協調、優美。
(三)制定實施計劃。各地要制定“城市雙修”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將“城市雙修”工作細化為具體的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項目清單,明確項目的位置、類型、數量、規模、完成時間和階段性目標,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和資金,落實實施主體。要加強實施計劃的論證和評估,增強實施計劃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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