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近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到2018年,明確各級各類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和職責分工,初步建成覆蓋全市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生態環境監測配套制度、標準和技術規范體系基本完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因地制宜地推進本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堅持“全面設點、全市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發展需求和改革方向,重點細化明確了環境監測領域的部門職責分工以及“十三五”期間本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規劃目標和任務。同時,加大監測技術、監測管理和大數據運用等方面的創新力度。
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56號)和新修訂《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要求,加快推進本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以改善本市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圍繞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堅持“全面設點、全市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的總體要求,逐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新格局,為生態文明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明晰事權,落實責任。依法明確市、區兩級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建立完善條塊結合、部門協同的分工合作機制,強化監測質量監管,落實政府、企業、社會的責任和權利。
2.健全制度,統籌規劃。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制度、標準和技術規范體系,強化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加強統籌管理,優化網絡布局,逐步形成定位清晰、要素齊全、點位合理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3.科學監測,創新驅動。依靠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加強監測科研和綜合分析,推動衛星遙感、無人機遙感、在線監測等高新技術、先進裝備與系統的應用,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立體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
4.信息共享,測管協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聯網和共享,開展監測大數據分析,提升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化水平。建立環境監測、監察和監管的快速響應聯動機制,提高監測和監管執法的效率。
(三)建設目標
到2018年,明確各級各類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和職責分工,初步建成覆蓋全市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生態環境監測配套制度、標準和技術規范體系基本完善。
到2020年,建成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形成符合上海城市特點和發展要求,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監測預報預警、環境風險防范、信息化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部門會商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為建成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建設和完善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市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優化整合本市生態環境監測點位,建設涵蓋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噪聲和輻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網絡,完善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開展監測和評價,客觀、準確地反映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狀況。
1.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以跟蹤評估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成效和大氣生態環境變化為目標,全面完善以PM2.5和臭氧為核心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優化環境氣象、交通環境空氣、產業園區空氣特征污染物、揚塵等專項監測網絡;以解析復合型大氣污染成因和來源為目標,組建以超級站網絡和系留氣球垂直觀測系統為主體的大氣科學觀測研究平臺,建立大氣化學組分網,完善大氣污染排放清單定期更新機制,逐步提高本市污染來源追蹤與解析能力。
2.水環境質量監測。結合全面推行“河長制”要求,優化和完善各級河道監測斷面(點位),加強出入境斷面、重要湖泊水質監測;加強從飲用水水源到水的全過程監控,定期監測和檢測飲用水水源地、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水質;完善地表水環境自動監測站點布設,結合水務部門省市邊界、長江口等水文監測站網建設,由環保部門牽頭,構建涵蓋省界來水、飲用水水源地和各區考核斷面、特定功能區的上海市地表水環境預警監測與評估體系,實現水質、水文數據實時監測共享;結合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以淺層地下水為重點,完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包括規劃國土資源、水務部門的區域監測網和環保部門的重點污染源(含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專項監測網。
3.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結合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點設置,建立完善本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覆蓋農田、公園綠地、建設用地、畜禽養殖場、交通干線、產業園區、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場所等主要用地類型和土壤環境敏感區域,開展重點污染地塊環境風險排查;整合環保、規劃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綠化市容、經濟信息化等部門在土壤監測領域的技術資源,建立覆蓋常規理化指標、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技術體系,全市統一按照行業規范分工,開展監測(有機污染指標和重金屬污染指標執行環保行業規范,其他金屬、農田地力、林地等指標分別執行規劃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等行業規范);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土壤污染狀況定期調查制度,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農產品產地質量、土壤污染修復、農業面源污染等土壤監測和評估。
4.聲環境質量監測。修訂完善上海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完善噪聲污染防治制度體系。建成覆蓋全市各類功能區和道路交通的聲環境自動監測網絡,繪制全市噪聲污染分布地圖。利用噪聲自動監測技術和設備對城市軌道交通、建筑施工場地、大型機場等重點噪聲源進行實時監控。
5.海洋環境質量監測。由海洋部門會同環保、農業(漁業)、海事、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建立和完善本市海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在近岸海域、主要港口、海洋生態敏感區、海洋保護區、重點漁業水域以及重點海洋排污區域等重要海洋功能區布設監測點位,開展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和評價。環保部門協助開展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監測,負責對入海河口、主要排污口的監測和評價。
6.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加強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滿足國家的要求和本市實際需要;擴充在線監測網,完善預警監測點的布局,增設輻射環境質量在線監測點,實施主要飲用水源地水體放射性含量在線監控;開展航空放射性監測試驗,試點重點敏感源的在線監測。加強輻射應急能力建設,提高機動、快速監測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7.生態狀況監測。運用衛星對地觀測、無人機遙感監測和地面生態監測等手段,建設天地一體化的生態遙感監測系統,加強重要湖泊、濕地、綠地、林地、飲用水水源地及保護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及各級政府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區的生態監測和評估,開展生物多樣性、負氧離子等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