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垃圾漸成難言之痛 資源化處理步履維艱
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住房裝修、搬遷、居民的廢舊家具更新過程中產生的大件垃圾也日漸增多,怎么處理它們越來越成為難題。一方面是居民缺乏處理渠道,一方面是隨意丟棄的大件垃圾正在日益影響著我們的居住環境。
眾所周知,大件垃圾有三大特點:一是體積大,占地方,搬運不方便,這也是一些環衛公司會偷偷亂扔的主因;二是不易降解,采用填埋處理,皮革、海綿等物皆不易腐爛,反成污染源;三是運輸不易,普通生活垃圾,一卡車可能運一到兩噸,而大件垃圾體積大,同樣一噸,可能四五卡車也運不完。
“大件垃圾由于復雜多樣組成、含有各種有毒有害物質、不易降解、容易成為污染源,形成二次污染。此外,大件垃圾體積大,占用土地,因此,長期堆放大件垃圾會造成危害。”一位不愿具名的行業專家表示,大件垃圾不僅是家庭的負擔,小區的累贅,也是社會的負擔,環境的污染源。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城市生活垃圾分為六類: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是指體積較大、整體性強,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廢棄物品,包括廢家電和家具等。然而,具體到大件垃圾應該由誰來清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并沒有作出規定,何況,許多地方也還沒有開始實行垃圾分類處理,這大概是大件垃圾不好處理的一個原因。
之前有調查數據表明,中國常見的大件廢舊家具,所用的材料有85%可實現回收再利用。比如一件沙發的木質材料可用于燃燒,也可用于生物質發電;而海綿可用作再生海綿,也可制作工業保溫材料;彈簧也可以重鑄。但分解這些家具的成本較高,所以多數城市對于大件廢舊家具,一般按照普通生活垃圾進行簡單填埋或焚燒處理。這樣造成的浪費也較為嚴重。
如果盡可能做到大件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工程專業的樊帆認為,首先,垃圾生產者應支付一定的垃圾處理費用,用來進行垃圾的回收運輸和處理處置。其次,相關企業對垃圾進行合理的分類回收,并有效地利用大件垃圾中的資源,對不能進一步利用的垃圾進行終處置。此外,政府應該監督垃圾的產生和處置過程,給予垃圾生產者和企業一定的補貼,進行經濟鼓勵。終垃圾產業鏈上的三種角色互相監督、互相補充、互相作用,實現大件垃圾的完整處理處置。
一言以蔽之,給大件垃圾一條好出路,必須讓市場唱主角,核心是找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佳結合點,在算好居民利益小賬的同時算對環保收益的大賬,并持續創新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機制。這考量的也是行政智慧和執行力。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他們對大件生活垃圾的管理,往往采取居民付費或政府出錢、專業機構統一處理的方法。比如,在日本,居民從指定超市購買政府發行的大件垃圾處理票,再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相關部門派人按約上門,將貼有處理票的大件垃圾搬運至中轉站,終由從事垃圾拆解回收的企業運走并處置。
雖然這些國家的做法略有不同,但總體上都有相似之處,一是法律嚴格禁止隨意亂丟,否則將受到處罰。二是政府會制定統一的規范,給公眾處理大件垃圾創造一定條件。三是公益組織和企業運作十分發達,大件垃圾的再回收和利用已成為一門生意。四是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和引導,政府的培育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