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來襲,其中有一個原因是以燃煤為主的能源結構重。近二三年來,江蘇宿遷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能總量中,燃煤用量雖然逐年有所減少,但煤炭在能源總量中仍占很大比例,且市區存在銷售、加工劣質煤炭現象,燃燒散煤問題也較多,煤煙型污染問題沒有得到根治。
為了保持藍天的純凈長久,關停“大鍋爐”、削減煤炭用量、加大燃煤鍋爐整治、推進工業企業廢氣治理……宿遷向能源污染說“不”,讓“水晶天”更藍。
發力,鐵腕治“煤”
3月7日,《宿遷市關于擴大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出臺;4月6日,《宿遷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整治方案》出臺;6月28日,宿遷召開第二次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再對加強禁燃區建設進程提出了明確要求……
今年,該市以提高空氣質量為目標,堅持“屬地負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整體推進”原則,對在禁燃區內,燃用高污染燃料或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進行綜合整治,有效解決禁燃區內燃用高污染燃料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2016年6月底禁燃區整治初見成效,10月底前整治完畢。
隨后,又相繼印發了《全市縣城建成區及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煤炭銷售點整治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燃煤鍋爐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全市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銷售點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進行全面摸底和清理。
德力化纖鍋爐深度脫硫脫硝、箭鹿毛紡鍋爐采用光大供熱、德豐杰木業鍋爐整改、拆除洋鑫酒廠鍋爐、拆除在水一方浴室鍋爐、取締禁燃區銷售點……進入集中整治階段,各相關部門履職履責,依法取締禁燃區范圍內高污染燃料銷售點,依法取締禁燃區內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督促引導改用清潔能源,確保按序時進度完成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整治工作。
定義“禁燃區”和高污染燃料
禁燃區是指市政府劃定的禁止生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區域,該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應在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高污染燃料是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種可燃廢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樹木、秸稈、鋸末、稻殼、蔗渣等)以及污染物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值的固硫型煤、輕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氣等;國家規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劃定禁燃區面積擴大
2013年,該市劃定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范圍大致分為四個區域:宿豫區、宿城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蘇州宿遷工業園區。
兩年多的“禁燃區”實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隨著城市發展,居民活動區域的范圍不斷擴大,禁燃區的范圍已滿足不了市民對于環境質量的要求。
為了同一片藍天,為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結合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2015年,該市擴大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從過去四個禁燃區的設定,擴大禁燃區范圍:東起宿新公路、S324、宿新高速公路;西至九支渠、駱馬湖堤岸;南起徐宿淮、宿新高速公路;北至水杉大道及水杉大道西延伸至駱馬湖堤岸。
要求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
禁燃區內禁止燃用和銷售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熱電聯產燃煤鍋爐除外)。
禁燃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在用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應在2016年6月底前停止使用,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或者采用集中供熱方式。改用生物質成型顆粒的,必須使用專用鍋爐并配套除塵器,確保煙氣達標排放;逾期未改造的,不得繼續使用。
禁燃區內,10蒸噸/小時以上各類在用的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熱電聯產項目鍋爐、20蒸噸/小時以上已實施脫硫脫硝且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鍋爐除外),集中供熱供氣管網覆蓋到的,應在2016年10月底前停止使用,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或者采用集中供熱方式;集中供熱供氣管網未覆蓋到的,在確保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可根據集中供熱供氣管網建設進度同步整治到位。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鍋爐、工業窯爐、自備燃煤電站的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
監管更嚴,對違反規定在禁燃區內燃用高污染燃料或新建、擴建燃用本通告所列高污染燃料設施的,由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成果全市鍋爐整治任務619臺已完成420臺
關停“大鍋爐”、壓減落后產能,為了藍天白云,宿遷擴大市區主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天然氣管網建設力度,強化燃煤鍋爐使用證和檢驗合格證等源頭管控。
據悉,2015年底,列入省計劃的330臺燃煤鍋爐,目前已整治318臺,完成率近96.36%。全市40余家煤場經營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市年用煤量在1.5萬噸以上的18家企業,強化煤質管控,全部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低硫煤。
經過前期摸底,現已基本掌握市區禁燃區燃煤鍋爐整治任務。8月1日該市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各地燃煤鍋爐整治任務的通知》,據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市區禁燃區燃煤鍋爐整治任務按要求要在本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10蒸噸/時以上燃煤鍋爐(高污染燃料設施),必須于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近日,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市區禁燃區高污染燃料銷售點已按照計劃取締35處。全市鍋爐整治任務共計619臺,現已整治完成420臺。其中,市區禁燃區燃煤鍋爐整治任務192臺(10蒸噸/時以下170臺,10蒸噸/時以上22臺),已完成整治任務120臺。
原標題:讓藍天更藍:宿遷鐵腕治理燃煤鍋爐提升“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