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能源[2016]621號)
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貧辦,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分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為切實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扎實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要求,決定在全國具備光伏建設條件的貧困地區實施光伏扶貧工程。
一、充分認識實施光伏扶貧的重要意義
光伏發電清潔環保,技術可靠,收益穩定,既適合建設戶用和村級小電站,也適合建設較大規模的集中式電站,還可以結合農業、林業開展多種“光伏 ”應用。在光照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因地制宜開展光伏扶貧,既符合扶貧、脫貧戰略,又符合國家清潔低碳能源發展戰略;既有利于擴大光伏發電市場,又有利于促進貧困人口穩收增收。各地區應將光伏扶貧作為資產收益扶貧的重要方式,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增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標和原則
(一)工作目標
在2020年之前,重點在前期開展試點的、光照條件較好的16個省的471個縣的約3.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以整村推進的方式,保障200萬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包括殘疾人)每年每戶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條件好的貧困地區可按照扶貧的要求,因地制宜推進實施。
(二)基本原則
扶貧、有效脫貧。光伏扶貧項目要與貧困人口對應,根據貧困人口數量和布局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和布局,保障貧困戶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因地制宜、整體推進。光伏扶貧作為脫貧攻堅手段之一,各地根據貧困人口分布及光伏建設條件,選擇適宜的光伏扶貧模式,以縣為單元統籌規劃,分階段以整村推進方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