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助“氣質”改善
《方案》從機動車污染治理、城市揚塵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餐飲業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煤炭和油品管控、工業大氣綜合整治等八方面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18年底,全省環境空氣質量要持續保持優良,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8%,pm10、pm2.5等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控制在較低水平。
近兩年,為了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打造碧水藍天生態海南。海南省不斷制定行動方案,出臺治理政策。從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獲悉,2015年度海南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優良,優良天數比例為97.9%。優級天數比例為73.5%、良級天數比例為24.4%,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0%,中度污染天數比例為0.1%。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分別為5、9、35、20微克/立方米,各市縣空氣質量均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如期完成,預計達到國家考核優級標準。
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是落實海南省政府和環境保護部簽署《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的重要工作,也是落實海南省政府部署的生態環境保護六大專項行動之一。去年,海南省制定實施《海南省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推進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改造,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提升燃油品質,淘汰黃標車,淘汰或升級改造土法熏烤檳榔,防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工作,為全省大氣環境除去了“烏煙瘴氣”。
今年,海南省針對自身大氣污染特點,制定了粉塵、揚塵、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區域和行業的綜合整治措施。同時,還將建立完善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每個環境空氣自動站均應安排專職技術人員負責運行維護管理。此外,在今年6月前海南省將建立環境污染有獎舉報制度,落實獎勵資金,鼓勵社會組織和公眾監督排污企業偷排偷放、城市不文明施工、車輛“冒黑煙”、渣土運輸車輛遺灑、秸稈露天焚燒、非法熏烤檳榔等環境違法行為。
生態環境是海南的優勢,保持海南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必須牢牢守住生態底線、不斷改善生態環境。大氣污染專項治理是海南省6項環境專項整治行動之一,而《實施方案》是海南省大氣污染環境3年治理的依據。
為保證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海南各市縣各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更為細致的實施方案。將大氣、水與其他環境的整治統籌考慮,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