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布2015年空氣質量狀況 全省“氣質”穩步提升
據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董秀娟介紹,2015年,山東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76μg/m3,同比改善7.3%;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131μg/m3,同比改善7.7%;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45μg/m3,同比改善23.7%;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41μg/m3,同比改善10.9%;“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平均為214.7天,同比增加了15.1天;重污染天數為29.9天,同比減少了4.8天;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平均為7.46,同比改善7.9%。
其中,全省“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多的城市是威海市,為342天,少的是德州市,為141天。“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同比增加多的是濟寧市,增加35天;菏澤市同比持平;僅德州市同比減少2天。
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背后,是山東省政府的積極作為與措施有效落實的結果。據了解,2013年以來,山東省政府先后召開3次常務會議、4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分別與17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推動實施了省會城市群聯防聯控機制,基本建立了黨政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大環保格局。
在治理措施方面,山東省分別從能源和產業結構調整、工業污染治理、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揚塵污染綜合整治等幾大重點方面著手。據悉,截至2015年底,山東省新能源裝機達到1100萬千瓦,占電力總裝機的比重為10.3%;全省天然氣利用量達100億立方米,可替代煤炭消耗1863萬噸。2015年以來,共關停小火電機組86萬千瓦;淘汰燃煤小鍋爐6161臺,共計8724.9蒸噸。工業污染治理,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41臺燃煤機組(合計裝機容量1464萬千瓦)、3臺燃煤鍋爐達到燃氣機組(鍋爐)排放水平。完成脫硫再提高、脫硝改造和除塵再提高的火電機組分別達到2105、5488、3733萬千瓦,占總裝機的30%、79%、54%。
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淘汰黃標車116.5萬輛,完成率為100%;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99101輛,完成率為100%。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截至12月底,全省城市和縣城規模以上工地,絕大多數工地落實了工地圍擋、裸土覆蓋、道路硬化、車輛沖洗和清掃保潔等揚塵治理措施,2015年新綠化裸露土地3908萬平方米,累計綠化1億1千萬平方米。
為促進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改善,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年3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修改后的《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據悉,2015年,省級財政共發放生態補償資金13261萬元,有關市上繳生態補償資金1971萬元,合計發放11290萬元。其中,臨沂市獲得的資金多,為1471萬元;德州市和聊城市獲得的資金少,為310萬元。
此外,對上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未達到二級標準,且季度空氣質量同比惡化的市,實行涉氣建設項目從嚴審批。建立了政法機關服務保障環保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移送環境違法違紀案件機制,環保、公安部門實行聯勤聯動執法。
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共8000余家涉氣排放企業公開了相關信息。先后對3個市實行涉氣建設項目限批。2015年,全省環保系統共對6936起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處罰,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違法犯罪案件464起。